薩拉·沃特斯的10條寫作法則

1.瘋狂般地去閱讀。

但同時嘗試去分析這本書——這是有難度的,因為一部小說越好和越有趣,你就越難意識到它的手法。無論如何,嘗試去發現這些妙筆是值得的,它們可以被運用到你自己的作品中去。我發現看電影同樣也是由啟發性的。幾乎每一部現代好萊塢大片都是無可救藥地長和鬆散。在想象中嘗試去對它們做大幅度地刪減,這是訓練說故事的技巧的一個好方法。

2.瘋狂般地去刪減文字。

少即是多。我經常閱讀手稿——包括我自己的——讀到第二章時有了這個想法:“這才是這部小說應當開始的地方。”關於角色和背景的大量資訊可以透過小細節表述出來。當你去寫其它故事時,你對一個場景或一個章節的好感將會消褪。從專業的角度去喜歡它。

3.把寫作當作一份工作。

要有自律。很多作家對此表現得有些強迫症。格雷厄姆·格林每天寫500字,廣為熟知。吉恩·普萊迪午餐前完成5000字,然後下午去回覆粉絲的郵件。我一天的最少量是1000字——有時很容易完成,有時坦誠地講,就像是在硬擠牙膏,但我會一直坐在我的書桌前直到完成目標,因為我知道這樣做我離寫完這本書就又近了一步。這1000字內容可能寫得非常糟糕——它們常常是這樣的。但是然後,翻開這些垃圾文字並修改它們就會變得更加容易。

4.寫小說不是“自我表達”或“治療”。

小說是寫給讀者的,寫小說意味著狡猾、耐心和無私的付出。我把我的小說想象成類似於遊樂場之行那樣的東西:我的工作就是在第一章的開頭就把讀者帶入他們的汽車中,然後讓他們在一個仔細安排好的跑道上以一個精心設計的速度駛過各種場景和驚喜。

5.尊重你的角色,即便是小角色。

在藝術中,正如在生活中,每一個人都是他們各自的故事的英雄;思考你的小角色的故事是值得的,即便他們與你的主角只有微不足道的交集。

6.敘述不要拖沓。

角色要有個性,但要有針對性——就好像各種手指頭之於繪畫的作用那樣。想一想希羅尼穆師·博斯的《受嘲弄的基督》,這幅油畫中耐心的正在受苦的耶穌被四個危險的人物貼身圍著。每一個角色都是獨一無二的,但每一個都代表了一種型別;放在一起他們述說了一個更強有力的故事,表現手法很緊湊和簡潔。

7.不要寫過頭。

避免冗餘的短語,令人分心的形容詞,和不必要的副詞。特別是寫作新手,他們似乎認為寫小說需要一種類似於華麗的散文的文體,完全不像任何你能夠在日常談話中聽到的語言。這是對小說的特色的誤解,它可以被法則一驅散。例如,閱讀科爾姆·託賓或科馬克·麥卡錫的一些作品,就可以發現故意使用如此有限的詞彙竟可以產生如此震撼的情緒衝擊。

8.節奏是至關重要的。

優秀的作品還不夠。學生也可以寫出一頁精心打磨的散文;他們有時欠缺的是一種引領讀者開始一趟旅行的能力,一次長途旅行中所包含的所有地形、速度和心情的改變都在其中。又一次,我發現看電影是有幫助的。大多數小說喜歡使用電影的表達方式,拉近、停留、後退、前進。

9.不要恐慌。

一部小說寫到一半時,我經常會經歷一些毛骨聳然的恐怖時刻,當我仔細考慮面前螢幕上的胡話時,我看到了更多東西,批評中的嘲諷,朋友的尷尬,職業生涯的失敗,收入的減少,房子被收回,離婚,它們接二連三地閃現。面對這樣的危機時刻繼續工作最終總讓我得不到結果。離開辦公桌一會兒會有幫助。和人談論這個問題可以幫助我在陷入困境前回想起我嘗試去實現的目標是什麼。幾乎每次長途漫步總可以讓我以一種略微不同的新方式去思考我的手稿。

10.天賦勝過一切。

如果你是一位真正出色的作家,所有這些建議都無需你去採用。如果詹姆斯·鮑德溫認為他應當要再去潤色一下他的文字,那他永遠也無法寫出《喬萬尼的房間》(Giovanni’s Room)的那種濃烈的抒情強度。沒有“寫過頭”的散文,我們永遠也不會有狄更斯或安吉拉·卡特那樣語言豐富的作家。如果每一個人都節約使用他們的角色,也就不會有《狼廳》(Wolf Hall)。不過,對於剩餘的我們來說,遵從規則依然是重要的。而且,重要的是,只有理解它們服務於什麼和它們如何產生作用,你才可以嘗試去打破它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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