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清末最牛校長:曾任校長,一年剪掉辮子,連魯迅都讚歎不已

1911年11月底,30歲的周樹人被紹興軍政分府都督王金髮任命為浙江山會初級師範學堂監督,也就是校長。上任這天,他穿一件灰色棉袍,戴一頂陸軍帽,談話簡明有力。他跟學生們說,大清亡了,民國來了,大家要把辮子剪掉。當然了,也不是說一下就得“一剪沒”,畢竟留了近三百年,需要一個心理接受的過程。“剪辮子,自由剪,不強迫,但以後總是要剪的”。學生們聽了他的話,當天放學,就有不少人剪了辮子。魯迅後來回憶說:“我覺得(辛亥)革命給我的最大好處,便是我從此可以昂頭露頂,慢慢的在街上走,再也聽不到什麼嘲罵”。

魯迅剛從日本留學回國時,頭髮不常理,約五分長,亂簇簇一團,留著鬍子。有時穿西服,有時穿長袍,長袍多為灰布的,冬天灰棉布,春秋灰布夾袍,初夏灰色大褂,褲子多是西服褲,皮鞋是東方式的,黑色無帶。手中常拿一根手杖。由於剪了辮子,所以常被紹興街上的遊民譏諷為“假洋鬼子”,還說他的手杖是“哭喪棒”。魯迅雖然生氣,卻也無奈,只能快步走過。現在終於有了“剪辮”的自由,當然開心無比。所以他下車伊始,便鼓勵學生們剪辮子。

魯迅最初幹勁十足,決心把學校辦好,為此付出大量心血。他總是親自察看學生們晚自習和就寢情況,經常代請假的教員上課,代國文教員批改作業,鼓勵學生們“學好一種外國文,專心一門科學”。經常過來送作業的,便是“級長”孫伏園。

孫伏園出生於紹興一個店員家庭,從小接受家人薰陶,特別“會來事兒”,所以同學們推舉他幹了級長。每次收了作文字,孫伏園便抱到周校長房間,周校長坐在書桌前一本一本批改,他便輕手輕腳把火爐燒旺,咕嘟咕嘟煮茶。他知道周校長喜歡喝紹興本地的圓炒青,便經常去集市上買來,給周校長煮了喝。周校長也喜歡這位手腳伶俐頭腦靈活的學生,批改完作文,便一邊品茶,一邊跟孫伏園閒聊。聊小時候給父親看病,聊長大後去日本留學。

孫伏園學習並不用功,周校長經常督促他好好學習,他總是笑笑不說話。1912年1月1日,南京國民政府成立,孫伏園信手寫了篇恭賀南京政府成立並改用陽曆為內容的作文。周校長看罷,認真批了“嬉笑怒罵皆成文章”八個字。孫伏園見了,內心震動,從此潛心向學。

1912年2月,因與王金髮不睦,周樹人辭去山會師範學堂校長一職,並向紹興軍政分府民事署辦理了移交工作,交出賬目及餘款一角又兩個銅板。隨後發表《周豫才告白》,宣告“山會師範學堂內的諸事,業於本月十三日已交接清楚,以後不再負責”。

【人物】清末最牛校長:曾任校長,一年剪掉辮子,連魯迅都讚歎不已

1918年,孫伏園來到北京大學讀書。同年五月,魯迅第一篇白話文小說《狂人日記》發表,從此一發不可收拾。最初魯迅還住在紹興會館,不久搬到西城區八道灣衚衕。孫伏園跟在紹興讀書時一樣,很快成為魯迅的“茶童”。

1920年8月,金風送爽,魯迅也來到北大兼任講師,主講《中國小說史》,孫伏園再次成為魯迅學生。魯迅鼓勵他說,如果不會創作,可以翻譯一點別國的作品;如果不會寫純文藝的東西,可以先寫一點小品雜記之類。

寫到這裡,我也說一點創作心得。畢竟我寫的是冷門東西,有朋友願意看,也是對我的鼓勵和認可,不整點乾貨出來,對不起你們浪費的這三五分鐘時間。魯迅先生就說,浪費別人的時間等於謀財害命。我希望大家每一次看我文章都能有那麼一丟丟小收穫,也算沒白寫。

寫字這玩意兒,是個細活兒,慢活兒,不是急活兒。有朋友也想寫字,卻總寫不出來,勉強寫了,自己都看著彆扭,時間一長,便有了畏難情緒,總覺得能寫出長篇大論的都是天縱奇才,自己不是那塊料。其實這是一個誤區。以前人們寫字,叫作“爬格子”,因為寫字是論字數掙錢的,一般都寫在方格本上,好數數,需要一格一格的“爬”。現在叫作碼字,碼字是從碼磚來的。建築工人碼磚,需要一塊一塊碼,兩塊不行。不論爬還是碼,都講究一個“循序漸進”的過程,爬不牢會掉,碼不齊會歪。

所以寫字的第一步,是要“寫起來”。每天抽出半小時,寫點感悟,發點牢騷,如果啥都寫不出來,就記點日記,流水賬也行。如果流水賬也記無可記,那就只剩最後一條路:抄書。抄別的嫌沒意思,就抄詩詞,每天抄一首。李白就是靠抄了三年《文選》成為大詩人的,魯迅就是靠抄了八年古碑成為大文豪的。我就曾經抄下過整整一本《古漢語詞典》,所以我看古文毫不費力,書架上大多數都是古文書。

這種積年累月的抄書只有一個目的,便是培養“文字感”。有人評價魯迅,方塊字在他筆下宛若將軍麾下計程車兵,個子高矮,肥瘦壯弱,誰該衝鋒,誰該殿後,熟練於胸。所以他寫的“我家門前有兩棵樹,一顆是棗樹,另一棵還是棗樹”能成為經典名句,你要寫這麼一句便是垃圾。因為你的文章沒有語感,人家有。

總之一個人無論做啥事,都要有長性,要有延遲滿足感,要有長遠目標,貴在堅持。繩鋸木斷,水滴石穿麼。

1921年10月,孫伏園大學畢業,進入北京《晨報副刊》擔任主編。當時《副刊》草創,人們還不太熟悉,孫伏園便想玩點新意,開啟銷路,一幫同事商量之後,決定添個“開心話”欄目。頭一炮由誰來打,孫伏園早有人選,便是恩師魯迅。魯迅身上有極強的幽默感,平常隨便說句話就把人逗得前仰後合,但是自己卻不笑,可謂天生的喜劇大師。這點跟周星馳很像,兩人骨子裡都是悲涼寂寞的,供給世人的卻是熱鬧喜樂。重要的是,兩人還都姓周。

【人物】清末最牛校長:曾任校長,一年剪掉辮子,連魯迅都讚歎不已

孫伏園提著魯迅最愛喝的圓炒青來到八道灣衚衕,給魯迅濃濃泡了一杯釅茶。魯迅喜歡喝釅茶,即使釅的發苦。魯迅聽完孫伏園來意,沉思片刻說,我倒是有個東西,很多年了都在心頭蘊繞,一直都想寫,卻不知怎麼寫,遲遲沒有下筆。既然今天你找上門來,擇日不如撞日,我就給你交了差吧。

當晚,魯迅便寫下《阿Q正傳》第一篇。由於要照應“開心話”欄目,所以寫的幽默搞笑,署名“巴人”,即下里巴人的意思。幾期過後,小說大火,每個人看了小說,都以為是在罵自己。人們紛紛打聽這位名不見久傳的巴人到底是誰,怎麼以前從來沒聽過。寫著寫著魯迅發現,阿Q的故事並不讓人開心。

阿Q的Q,便是一個清朝人腦後拖著辮子的模樣。當年魯迅剛回國,每天上街被一幫閒人嘲諷為“假洋鬼子”,阿Q這樣的無業遊民最起勁。他們愚鈍無知,渾渾噩噩,身無恆產,欺軟怕硬,最終稀裡糊塗送了命,不知為何而活,不知因何而死,正是魯迅棄醫從文急需要喚醒的“愚弱國民”。

《阿Q正傳》一炮打響,報刊銷量劇增,孫伏園自然在報社中身價倍增。時間過得飛快,很快來到1924年。5月20日,徐志摩追求林徽因無果,心下黯然,悲憤出詩人,奮筆寫下長詩《去吧》。

去吧,人間,去吧!我獨立在高山的峰上;去吧,人間,去吧!我面對著無極的穹蒼。

去吧,青年,去吧!與幽谷的香草同埋;去吧,青年,去吧!悲哀付與暮天的群鴉。

去吧,夢鄉,去吧!我把幻景的玉杯摔破;去吧,夢鄉,去吧!我笑受山風與海濤之賀。

去吧,種種,去吧!當前有插天的高峰;去吧,一切,去吧!當前有無窮的無窮!

這首詩在《晨報副刊》發表後,魯迅偶然看見,對徐志摩這種無病呻吟的神經質一般的愛情非常不理解。當然了,魯迅和徐志摩本來就是兩個世界的人,無論性情,閱歷,年齡,都有天壤之別,魯迅看不懂徐志摩,宛若白天不懂夜的黑,也在情理之中。於是他仿照東漢張衡《四愁詩》寫了首新打油詩《我的失戀》交給孫伏園,對徐志摩冷嘲熱諷。

我的所愛在山腰;想去尋她山太高,低頭無法淚沾袍。愛人贈我百蝶巾;回她什麼:貓頭鷹。從此翻臉不理我,不知何故兮使我心驚。

我的所愛在鬧市;想去尋她人擁擠,仰頭無法淚沾耳。愛人贈我雙燕圖;回她什麼:冰糖壺盧。從此翻臉不理我,不知何故兮使我糊塗。

我的所愛在河濱;想去尋她河水深,歪頭無法淚沾襟。愛人贈我金錶索;回她什麼:發汗藥。從此翻臉不理我,不知何故兮使我神經衰弱。

我的所愛在豪家;想去尋她兮沒有汽車,搖頭無法淚如麻。愛人贈我玫瑰花;回她什麼:赤練蛇。從此翻臉不理我。不知何故兮——由她去罷。

最後兩個字“去吧”簡直不要太露骨,明眼人一眼就能看出寫的是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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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孫伏園第二天發現,這首詩沒有登出來。仔細一問,發現是被代理總編劉勉己給斃了。原來劉勉己是徐志摩鐵粉,他在簽發清樣時讀到這首冒犯偶像的詩,隨手抽了出來。孫伏園憤怒責問劉勉己,你憑啥斃了這首詩。劉勉己其實也沒有更好的理由,只是憋紅臉反覆說,這麼做不好,要不得,要不得。孫伏園氣往上衝,照著劉勉己的臉就是一巴掌。

平心而論,這事劉總編乾的欠妥。畢竟魯迅並沒有指名道姓嘲諷徐志摩,再則以孫伏園在《晨報副刊》的地位,也不能把他的稿子說斃就斃。他斃孫伏園稿子,其實也是對孫伏園的無形“打臉”,孫伏園氣憤填膺在所難免。而且他是代理總編,剛剛上任,很可能也有拿孫伏園放火立威的意思,兩人估計一開始就合作的不愉快,魯迅的詩只是二人矛盾爆發的導火索而已。即使沒有這出事,兩人也難以長久合作下去。

掌摑了上司,孫伏園便在《晨報》呆不下去了,畢竟這是職場大忌,是可忍,孰不可忍,當天他便寫了辭職報告。當孫伏園來到魯迅家,餘恨未消的說起此事時,魯迅深感不安,因為自己一首開玩笑的小詩卻把學生工作弄丟了。魯迅說,彆著急,咱們可以另起爐灶。於是魯迅聯絡了郁達夫周作人錢玄同等好友一起幫孫伏園創辦了《語絲》週刊,跟胡適徐志摩為首的“現代評論派”隔空論戰,好不熱鬧。

1926年下半年,孫伏園和魯迅先後離開北京來到廈門,孫伏園任廈門大學國學院編輯幹事,魯迅任廈門大學國學院研究教授。1927年1月,孫伏園和魯迅由於受廈門大學正人君子們排斥,又相繼到廣州中山大學任職。不久孫伏園前往武漢任《中央日報》副刊編輯,而魯迅也帶著許廣平前往上海定居。

魯迅在北平時居家非常簡單,衣食住幾乎全是學生時代的生活。他平常只穿舊布衣,像個普通大學生。西服褲子總是單的,大冷天也永遠穿著單褲。魯迅跟孫伏園解釋說:“一個獨身的生活,決不能常往安逸方面著想。生活太安逸了,工作就會被生活所累”。

魯迅和許廣平來到上海後,終於過上了正常人生活,有了同居女友(許廣平先生原話,她說自己是魯迅先生女朋友,魯迅先生正妻只有一個,便是朱安),住了樓房。一開始住在閘北區景雲裡一所三樓朝南的洋式弄堂房子裡,他住二層前樓,許廣平住在三樓。公子海嬰出生後,魯迅挈婦將雛,搬入虹口區北四川路194號三樓四號(拉摩斯公寓)。淞滬會戰爆發,魯迅一家搬至虹口區大陸新村9號。這是獨門獨戶的三層紅磚紅瓦磚木結構的新式里弄住宅,煤氣、衛生、冰箱俱全,也是上海中層階級富裕生活的象徵。

【人物】清末最牛校長:曾任校長,一年剪掉辮子,連魯迅都讚歎不已

魯迅夫婦與孫伏園在上海時合影,後排絡腮鬍為孫伏園

1936年10月19日,魯迅在大陸新村的寓所裡與世長辭。

孫伏園回想魯迅在浙江山會初級師範學堂當校長時的一日午後,西斜的太陽照進窗稜,發出慵懶的光。周校長斜躺在藤椅上,手裡夾著一支菸,煙氣和茶氣在光線中纏繞瀰漫,時間彷彿靜止了。周校長忽然說道,若能在竹蔭下,有一幢小樓住著,喝喝茶,看看書,不知道有多自在,多快樂。

為了這個簡單而美好的願望,他拼搏一生,終於在晚年過上了,雖然只是租房。

我們為什麼要讀魯迅?拋開一切高大上的評價不談,魯迅文章有一個非常明顯的特點,便是他異於常人的對社會對人生的敏銳深刻的洞察力。《紅樓夢》說,“世事洞明皆學問,人情練達即文章”,我們常說,讀萬卷書不如行萬里路,行萬里路不如名師指路,魯迅便是一位能讓你“世事洞明人情練達”的名師。他的一生飽經滄桑,久歷世事,他把所有感悟和理解毫不吝嗇的寫在詩歌中,散文中,小說中,雜文中,指引你前進的方向,照亮你奮鬥的前程。讀魯迅書一卷,勝讀他人書萬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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