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書筆記:羅翔講刑法1

最長的路也有盡頭,最黑暗的夜晚也會迎接清晨。

——《湯姆叔叔的小屋》

刑法的兩個基本要素:

1)規定何種行為屬於犯罪(犯罪論)

2)規定犯罪的法律後果(後果論)

刑法的目的

法益保護說:刑法的目的是保護法益(國家、社會和個人的利益)

規範維護說:刑法的目的在於維護社會規範,保護社會秩序。

罪刑法定原則

1)     制定法原則(成文的罪刑法定)

2)     禁止不利於行為人的事後法(事前的罪刑法定)

3)     禁止不利於行為人的類推解釋(嚴格的罪刑法定)

4)     禁止絕對的不定期刑與絕對的不定刑(確定的罪刑法定)

自然犯:違反人類基本倫理道德的犯罪:殺人、放火、強姦、搶劫等。

法定犯:因為國家法律的法定才成為了犯罪:走私罪。

重罪:法定最低刑3年以上有期徒刑,其他為輕罪。

親告罪:告訴才處理的犯罪。五種:侮辱罪、誹謗罪、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虐待罪、侵佔罪。

犯罪構成理論三階層

作為犯:即不當為而為之,違反刑法的禁止性規範。例:禁止殺人、禁止盜竊。

不作為犯:即當為而不為,違反刑法中的命令性規範。例:不撫養幼子、構成遺棄罪。

介入因素與相當因果關係

A代表前行為,B代表介入因素,C代表最後結果

當A+B→C(A和B共同作用導致了C),A與C之間就存在因果關係

當B→C(B單獨導致了C,與A無關),那麼A與C之間就沒有因果關係。

第14條【故意犯罪】:

明知

自己的行為會發生危害社會的結果,並且

希望或者放任

這種結果發生,因而構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

故意犯罪,

應當

負刑事責任。

間接故意的三種情況:

1)行為人追求一個犯罪結果而放任另一個犯罪結果的發生。

2)行為人追求一個非犯罪性的結果而放任另一個犯罪結果的發生,對發生的犯罪結果而言,是間接故意。

3)在突發性的犯罪中,行為人不計後果,造成嚴重結果的發生。

第15條【過失犯罪】:

應當預見

自己的行為

可能發生

危害社會的結果,因為

疏忽大意

而沒有預見,或者已經預見而輕信能夠避免,以致發生這種結果的,是過失犯罪。

過失犯罪,

法律有規定的才負刑事責任。

疏忽大意過失的特徵:

1)沒有預見。

2)應當預見。預見義務來源於法律法規、規章制度以及社會習俗。

3)出於疏忽大意沒有預見。

讀書筆記:羅翔講刑法1

下期預告:

1)罪過模式的區分

2)構成要件事實上的認識錯誤

3)違法阻卻事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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