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光潛:讀書最忌的十種低階趣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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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光潛:讀書最忌的十種低階趣味

一般討論文學的人大半側重好的文學作品,不很注意壞的文學作品,所以導引正路的話說得多,指示迷途的話說得少。我以為文學本身上的最大毛病是低階趣味。所謂“低階趣味”就是當愛好的東西不會愛好,不當愛好的東西偏特別愛好。古人有“嗜痂成癖”的故事,就飲食說,愛吃瘡疤是一種低階趣味。在文學上,無論是創作或欣賞,類似“嗜痂成癖”的毛病很多。許多人自以為在創作文學,或欣賞文學,其實他們所做的勾當與文學毫不相干。文學的創作和欣賞都要靠極銳敏的美醜鑑別力,沒有這種鑑別力就會有低階趣味,把壞的看成好的。這是一個極嚴重的毛病。

我把我所舉的十種低階趣味略加分析,發現其中有五種是偏於作品內容的,另外五種是偏於作者態度的。先說關於內容方面的低階趣味。本來文學之所以為文學,在內容與形式構成不可分拆的和諧的有機整體。如果有人專從內容著眼或專從形式著眼去研究文學作品,他對於文學就不免是外行。但是一般人往往不明白這個淺近的道理,遇到文學作品,不追問表現是否完美,而專去問內容。他們所愛好的內容最普遍的是下列五種:

第一是偵探故事。人生來就有好奇心,一切知識的尋求,學問的討探以及生活經驗的嘗試都由這一點好奇心出發。故事的起源也在人類的好奇心。小孩略懂人事,便愛聽故事,故事愈穿插得離奇巧妙,也就愈易發生樂趣。穿插得最離奇巧妙的莫過於偵探故事。看這種故事有如猜燈謎,先有一個困難的疑團,產生疑團的情境已多少埋伏著可以解釋疑團的線索,若隱若現,忽起忽沒,舊線索牽引新線索,三彎九轉,最後終於轉到答案。在搜尋線索時,“山窮水盡疑無路,柳暗花明又一村”是一種樂趣;在窮究到底細時,“一旦豁然貫通”,更是一種樂趣。所以愛好偵探故事本身並不是一種壞事,在文學作品中愛好偵探故事的成分也不是一種壞事。

但是我們要明白,單靠尋常偵探故事的一點離奇巧妙的穿插絕不能成為文學作品,而且文學作品中有這種穿插的,它的精華也絕不在此。文學作品之成為文學作品,在能寫出具體的境界,生動的人物和深刻的情致。它不但要能滿足理智,尤其要感動心靈。這恰是偵探故事所缺乏的,看最著名的《福爾摩斯偵探案》或《春明外史》就可以明白。它們有如解數學難題和猜燈謎,所以打動的是理智不是情感。一般人的錯誤就在把這一類故事不但看成文學作品,而且看成最好的文學作品,廢寢忘食,手不釋卷,覺得其中滋味無窮。他們並且拿讀偵探故事的心理習慣去讀真正好的文學作品,第一要問它有沒有好故事,至於性格的描寫,心理的分析,情思與語文的融貫,人生世相的深刻了解,都全不去理會。如果一種文學作品沒有偵探故事式的穿插,儘管寫得怎樣好,他們也嘗不出什麼味道。

其次是色情的描寫。文學的功用本來在表現人生,男女的愛情在人生中佔極重要的位置,文學作品常用愛情的“母題”,本也無足深怪;一般讀者愛好含有愛情“母題”的文學作品更無足深怪。西廂記裡“軟玉溫香抱滿懷,春至人間花弄色,露滴牡丹開”幾句所指的是男女交媾。普通男女交媾是一回事;這幾句詞不只是這麼一回事,它在極淫猥的現實世界之上造成另一個美妙的意象世界。我們把幾句詞當作文欣賞時,我們驚讚這樣極平凡的事實表現得這樣美妙。如果我們所欣賞的只是男女交媾那件事實,那麼,我們大可以在實際人生中到處找出這種欣賞物件,不必求之於文藝。

這個簡單的說明可以使我們明白一般文藝欣賞的道理。我們在文藝作品中所當要求的是美感,是聚精會神於文藝所創造的意象世界,是對於表現完美的驚讚;而不是實際人生中某一種特殊情緒,如失戀、愛情滿意、窮愁潦倒、恐懼、悲傷、焦慮之類。自然,失戀的人讀表現失戀情緒的作品,特別覺得痛快淋漓。這是人之“常情”卻不是“美感”。文藝的特質不在解救實際人生中自有解救的心理上或生理上的飢渴,它不應以刺激性慾或滿足性慾為目的,我們也就不應在文藝作品中貪求性慾的刺激或滿足。但是事實上不幸得很,有許多號稱文藝創作者專在逢迎人類要滿足實際飢渴一個弱點,儘量在作品中刺激性慾,滿足性慾;也有許多號稱文藝欣賞者在實際人生中的慾望不能兌現,儘量在文學作品中貪求性慾的刺激和滿足。鴛鴦蝴蝶派小說所以流行,就因為這個緣故。

第三是黑幕的描寫。拿最流行的小說來分析,除掉偵探故事與色情故事以外,最常用的材料是社會黑幕。本來社會確有它的黑暗方面,文學要真實地表現人生,並沒有把世界渲染得比實際更好的必要。如果文藝作品中可悲的比可喜的情境較多,唯一的理由就是現實原來如此,文學只是反映現實。所以描寫黑幕本身也並不是一件壞事。不過悲劇和悲刻性的小說所以崇高,並不在描寫黑幕,而在達到藝術上一種極難的成就,於最困逆的情境見出人性的尊嚴,於最黑暗的方面反映出世相的壯麗。它們令我們對於人生朝深一層看,也朝高一層看。我們不但不感受實際悲慘情境所應引起的頹喪與苦悶,而且反能感發興趣,對人生起一種虔敬。從悲劇和悲劇性的小說我們可以看出藝術點染的功用。大約情節愈慘酷可怕,藝術點染的需要也就愈大,成功也就愈難。所以把黑幕化為藝術並不是一件易事。如果只有黑幕而沒藝術,它所賴以打動讀者就是上文所說的那一點強烈的刺激。我們在作品中愛看殘酷、欺騙、卑汙的事蹟,猶如在實際人生中愛看這些事蹟一樣,所謂“隔岸觀火”,為的是滿足殘酷的劣根性。刑場上要處死犯人,不是常有許多人搶著去看麼?離開藝術而欣賞黑幕,心理和那是一樣的,這無疑地還是一種低階趣味。

第四是風花雪月的濫調。古代文藝很少有流連風景的痕跡,自然通常只是人物生活的背景,畫家和文人很少為自然而描寫自然。崇拜自然的風氣在歐洲到十九世紀浪漫主義起來以後才盛行。在中國它起來較早,從東晉起它就很佔勢力,所謂“老莊告退而山水方滋”,陶謝的詩是這種新風氣之下最燦爛的產品。從藝術境界說,注意到自然風景的本身,確是一種重要的開拓。人類生長在自然裡,自然由仇敵而變成契友,彼此間互相的關係日漸密切。人的思想情感和自然的動靜訊息常交感共鳴。這是文藝上一種很重要的演進,誰都不否認。但是因為自然在大藝術家和大詩人的手裡曾經放過奇葩異彩,因為它本身又可以給勞苦睏倦者以愉快的消遣和安息,一般人對於它與藝術的關係便發生一種誤解,以為風花雪月花鳥山水之類事物是美的,文藝用它們做材料,也就因而是美的。這是誤解,因為它假定藝術的美醜取決於題材的美醜。

有些作家相信要寫成偉大的作品,必選擇偉大的題材如英雄事蹟之類,和相信作品裡有風花雪月花鳥山水等等就可以美,是犯了同樣的錯誤。他們不明白“連篇累牘盡是月露風雲”,其中有許多實在是空洞腐濫,不表現任何情感,也不能引起任何情感。從前號稱風雅的騷人墨客常犯這毛病,現在新文學家有時也“雅到俗不可耐”。許多關於自然描寫都沒有情感上的絕對必要,只是相習成風,人家盲目地說這才美,自己也就跟著相信這真是美。這種心理習慣,就是心理學家所謂“套板反應”(stock response),是一切低階趣味的病根。

第五是口號教條。文藝是不是一種宣傳工具呢?關於這一點,我知道我的意見和許多人的不相同,話說來很長。從一方面看,文藝對於人生必有徹底的瞭解與同情,把這瞭解與同情滲透到讀者的心裡,使他們避免狹陋與自私所必有的惡果;同時,它讓心靈得到自由活動,情感得到健康的宣洩和怡養,精神得到完美的寄託場所,超脫現實世界所難免的穢濁而徜徉於純潔高尚的意象世界,知道人生永遠有更值得努力追求的東西在前面,——這一切都可以見出文藝對於人的影響是良好的,人可以從文藝中得到極好的教訓,最好的宣教工具就莫過於文藝。但從另一方面看,文藝在創作與欣賞中都是一種獨立自足的境界,它自有它的生存理由,不是任何其他活動的奴屬,除掉創造出一種合理慰情的意象世界叫做“作品”的東西以外,它沒有其它目的,其它目的如果闖入,那是與藝術本身無關的。存心要創造藝術,那是一種內在的自由的美感活動;存心要教訓人,那是一種道德的或實用的目的。

這兩樁事是否可合而為一呢?一箭射雙鵰是一件很經濟的事,一人騎兩馬卻是一件不可能的事,拿文藝做宣傳工具究竟屬於哪一種呢?從美學看,創作和欣賞都是聚精會神的事,顧到教訓就顧不到藝術,顧到藝術就顧不到教訓。從史實看,大文藝家的作品儘管可以發生極深刻的教訓作用,可是他們自己在創造作品時大半並不存心要教訓人,存心要教訓人的作品大半沒有多大藝術價值。所以我對於利用文藝作宣傳工具一事極端懷疑。我並不反對宣傳,但是我覺得用文藝作宣傳工具,作品既難成功,就難免得反結果,使人由厭惡宣傳所取的形式因而厭惡到所宣傳的主張。我也很瞭解甚至同情宣傳者要冒文藝的名,但是我覺得從事於文藝的人要明白此中底細,立定腳跟,不要隨聲附和。我本不想說出這番不合時宜的話來開罪許多新作家,但是我深深感覺到“口號教條文學”在目前太流行,而中國新文學如果想有比較偉大的前途,就必須作家們多效忠於藝術本身。他們須感覺到自己的尊嚴,藝術的尊嚴以至於讀者的尊嚴;否則一味作應聲蟲,假文藝的美名,做吶喊的差役,無論從道德觀點看或從藝術觀點看,都是低階趣味的表現。

總觀上述五種弊病,共同的病根在離開藝術而單講內容。離開藝術,內容本身就可以使我們愛好或厭惡,那自然也是常有的事,但那並不是藝術觀點上的好惡;我們要愛它惡它,並不一定要在藝術作品中去找它。許多偉大的作品所用的材料都很平凡,許多美麗的作品所用的材料都很醜陋。藝術之為藝術,並不在所用的材料如何,而在取生糙的自然在情感與想像的爐火裡鎔煉一番,再雕琢成為一種超自然的意象世界。我們鑑賞的物件不是未經藝術點化以前生糙的內容,而是藝術點化以後的作品。藝術點化的成功或失敗就是美醜好惡所應有的唯一的標準。離開這標準而對於藝術作品判美醜,起好惡,那就是低階趣味。

文藝的功用在表現作者的情感思想,傳達於讀者,使讀者由領會而感動。就作者說,他有兩重自然的急迫需要。第一是表現。情感思想是生機,自然需要宣洩,宣洩才暢通愉快,不宣洩即抑鬱苦悶。所以文藝是一件不得已的事。一個作家如果無絕對的必要,他最好是守緘默;得已而不已,勉強找話來說,他的動機就不純正,源頭就不充實,態度就不誠懇,作品也就不會有很大的藝術價值。其次是傳達的需要。人是社會動物,需要同情,自己愈珍視的精神價值愈熱烈地渴望有人能分享。一個作者肯以深心的秘蘊交付給讀者,就顯得他對讀者有極深的同情,同時也需要讀者的同情報答。所以他的態度必須是誠懇的,嚴肅而又親切的。如果一個作家在內心上並無這種同情,只是要向讀者博取一點版稅或是虛聲,為達到這種不很光明的目的,就不惜擇不很光明的手段,逢迎讀者,欺騙讀者,那也就決說不上文藝。在事實上,文藝成為一種職業以後,這兩種毛病,這表現與傳達兩種急迫需要的缺乏,都很普遍。作者對自己不忠實,對讀者不忠實,如何能對藝術忠實呢?這是作者態度上的基本錯誤,許多低階趣味的表現都從此起。

第一是無病呻吟,裝腔作勢。文藝必出於至性深情,誰也知道。但是沒有至性深情的人也常有出產作品的引誘,於是就只有裝腔作勢,或是取淺薄俗濫的情調加以過分的誇張。人非木石,誰對於人事物態的變化沒有一點小感觸?春天來了,萬物欣欣向榮,心裡不免起一陣欣喜或一點留戀;秋天來了,生趣逐漸蕭索,回想自家身世,多少有一點遲暮之感;清風明月不免擾動閨思,古樹暮鴉不免令人暗傷羈旅;自已估定的身價沒有得到社會的重視,就覺得懷才莫展,牢騷抑鬱;喝了幾杯老酒,心血來潮,彷彿自己有一副蓋世英雄的氣概,倘若有一兩位“知己”,披肝瀝膽,互相推許,於是感激圖報的“義氣”就湧上來了。這一切本來都是人情之常,但是人情之常中正有許多荒唐妄誕,酸氣濫調,除掉當作喜劇的穿插外,用不著大吹大擂。不幸許多作家終生在這些淺薄俗濫的情調中討生活,像醉漢囈語,就把這些淺薄俗濫的情調傾瀉到他們所謂“作品”裡去。我們在這新舊交替之際,還有許多人一方面承繼著固有的騷人墨客和才子佳人的傳統,一方面又染著西方浪漫主義的比較粗陋一面的色彩,滿紙痛哭流淚,骨子裡實在沒有什麼親切深摯的情感。這種作品,像柏拉圖老早就已經看到的,可以逢迎人類愛找情感刺激的弱點,常特別受讀者歡迎。這種趣味是低階的,因為它是頹廢的,不健康的,而且是不藝術的。

其次是憨皮臭臉,油腔滑調。取這種態度的作者大半拿文藝來逢場作戲,援“幽默”作護身符。本來文藝的起源近於遊戲,都是在人生世相的新鮮有趣上面玩索流連,都是人類在精力富裕生氣洋溢時所發的自由活動,所以文藝都離不開幾分幽默。我們須承認幽默對於文藝的重要,同時也要指出幽默是極不容易的事。幽默有種種程度上的分別。說高一點,莊子、司馬遷、陶潛、杜甫一班大作家有他們的幽默;說低一點,說相聲、玩雜耍、村戲打諢、市井流氓鬥唇舌、報屁股上的餘興之類玩意也有他們的幽默。幽默之中有一個極微妙的分寸,失去這個分寸就落到下流輕薄。

大約在第一流作品中,高度的幽默和高度的嚴肅常化成一片,一譏一笑,除掉助興和打動風趣以外,還有一點深刻雋永的意味,不但可耐人尋思,還可激動情感,笑中有淚,譏諷中有同情。許多大詩人、悲劇家、喜劇家和小說家常有這副本領。不過這種幽默往往需要相當的修養才能領會欣賞,一般人大半隻會欣賞說相聲、唱雙簧、村戲打諢、流氓顯俏皮勁那一類的幽默。他們在實際人生中歡喜這些玩意,在文藝作品中也還是要求這些玩意。有些作家為要逢迎這種低階趣味,不惜自居小丑,以謔浪笑傲為能事。前些時候有所謂“幽默小品”借幾種流行的刊物轟動了一時,一般男女老少都買它,讀它,羨慕它,模仿它。一直到現在,它的影響還很大。

第三是搖旗吶喊,黨同伐異。思想上只有是非,文藝上只有美醜。我們的去取好惡應該只有這一個標準。如果在文藝方面,我們有敵友的分別,凡是對文藝持嚴肅純正的態度而確有成就者都應該是朋友,凡是利用文藝作其他企圖而作品表現低階趣味者都應該是仇敵。至於一個作者在學術、政治、宗教、區域、社會地位各方面是否和我相同,甚至於他和我是否在私人方面有恩怨關係,一律都在不應過問之列。文藝是創造的,各人貴有獨到,所以人與人在文藝上不同,比較在政治上或宗教上不同應該還要多些。

某一地某一時的文藝,不同愈多,它的活力也就愈廣。當然,每一時一地的作家傾向常有相近的,本著同聲相應的原則,聚集在一起成為一種派別,這是歷史上常有的事而且本身也不是壞事。不過模仿江湖幫客結義的辦法,立起一個寨主,樹起一面旗幟,招徒聚眾,搖旗吶喊,自壯聲勢,逼得過路來往人等都來“落草”歸化,敢有別樹一幟的就興師動眾,殺將過去,這種辦法於己於人都無好處,於文藝更無好處。我們毋庸諱言,這種江湖幫客的惡習在我們的文藝界似仍猖獗。文藝界也有一班野心政客,要霸佔江山,壟斷顧客,爭竊宗主,靦顏以“提攜新進作家”自命,招收徒弟,一有了“群眾”,就像王麻兒賣膏藥,沿途號喊“只此一家,謹防假冒”,至於自己的膏藥是“萬寶靈應”,那更不用說了。

他們一方面既虛張自己的聲勢,寫成一部作品便大吹大擂地聲張出去;一方面又要殺他人的威風,遇到一個不在自己旗幟之下的作品,便把它扯得稀爛,斷章取義把它指摘得體無完膚,最優待的辦法也只是予以冷酷的忽視。這種“策略”並不限於某一派人。可憐許多天真的讀者經不起這種吶喊嘲罵的暗示,深入彀中而不知,不由自主地養成一些偏見,是某派某人的作品必定是好的,某派某人的作品必定是壞的,在閱讀與領會之前便已註定了作品的價值。拿“低階趣味”來形容他們,恐怕還太輕了吧。

第四是道學冬烘,說教勸善。我們在討論題材內容時,已經指出文藝宣傳口號教條的錯誤。在這裡我們將要談的倒不是有意作宣傳的作品,而是從狹義的道德觀點來看作品中人物情境這個普遍的心理習慣。文藝要忠實地表現人生,人生原有善惡媸妍幸運災禍各方面。我們的道德意識天然地叫我們歡喜善的,美的,幸運的,歡樂的一方面,而厭惡惡的,醜的,災禍的,悲慘的一方面。但是文藝看人生,如阿諾德所說的,須是“鎮定的而且全面的”(Look on life steadily and as a whole),就不應單著眼到光明而閃避黑暗。站在高一層去看,相反的往往適以相成,造成人生世相的偉大莊嚴,一般人卻不容易站在高一層去看,在實際人生中儘管有缺陷,在文藝中他們卻希望這種缺陷能得到彌補。莎士比亞寫《李爾王》,讓一個最孝順最純潔的女子在結局時遭遇慘死。約翰遜說他不能把這部悲劇看到終局,因為收場太慘。

十八世紀中這部悲劇出現於舞臺,收場完全改過。孝女不但沒有死而且和一位忠臣結了婚。我們中國的《紅樓夢》沒有賈寶玉和林黛玉大團圓,許多人也引為憾事,所以有《續紅樓夢》來彌補這個缺陷。《西廂記》本來讓鶯鶯改嫁鄭恆,《錦西廂》卻改成嫁鄭恆的是紅娘,鶯鶯終於歸了張珙。諸如此類的例項很多,都足以證明許多人把“道德的同情”代替“美感的同情”。這分別在那裡呢?比如說一個戲子演曹操,扮那副老奸巨滑的樣子,維妙維肖,觀眾中有一位木匠手頭恰提著一把斧子,不禁義憤填膺,奔上戲臺去把演曹操的那人的頭砍下。這位木匠就是用“道德的同情”來應付戲中人物;如果他用“美感的同情”,扮曹操愈像,他就應該愈高興,愈喝彩叫好。

懂得這個分別,我們再去看看一般人是用哪一種同情去讀小說戲劇呢?看武松殺嫂,大家感覺得痛快,金聖嘆會高叫“浮一大白”;看晴雯奄奄待斃,許多少爺小姐流了許多眼淚。他們要“善惡報應,因果昭彰”,要“天下有情人都成眷屬”,要替不幸運的打抱不平。從道德的觀點看,他們的義氣原可欽佩;從藝術的觀點看,他們的頭腦有些道學冬烘氣,都不免有低階趣味在作祟。

第五是塗脂抹粉,賣弄風姿。文藝是一種表現而不是一種賣弄。表現的理想是文情並茂,“充實而有光輝”,雖經苦心雕琢,卻是天衣無縫,自然熨貼,不現勉強作為痕跡。一件完美的藝術品像一個大家閨秀,引人注目而卻不招邀人注目,舉止大方之中仍有她的貞靜幽閒,有她的高貴的身份。藝術和人一樣,有它的品格,我們常說某種藝術品高,某種藝術品低,品的高低固然可以在多方面見出,最重要的仍在作者的態度。

品高的是誠於中,形於外,表裡如一的高華完美。品低的是內不充實而外求光輝,存心賣弄,像小家娼婦塗脂抹粉,招搖過市,眉挑目送的樣子。文藝的賣弄有種種方式。最普遍的是賣弄詞藻,只顧堆砌漂亮的字眼,顯得花枝招展,絢爛奪目,不管它對於思想情感是否有絕對的必要。其次是賣弄學識。文藝作者不能沒有學識,但是他的學識須如鹽溶解在水裡,嘗得出味,指不出形狀。有時飽學的作者無心中在作品中流露學識,我們尚不免有“學問汩沒性靈”之感,至於有意要賣弄學識,如暴發戶對人誇數家珍,在尋常人如此已足見趣味低劣,在文藝作品中如此更不免令人作嘔了。過去中國文人犯這病的最多,在詩中用僻典,談哲理,寫古字,都是最顯著的例。

新文學作家常愛把自己知道比較清楚的材料不分皂白地和盤托出,不管它是否對於表現情調、描寫人物或是點明故事為絕對必需,寫農村就把農村所有的東西都擺進去,寫官場也就把官場所有的奇形怪狀都擺進去,有如雜貨店,七零八落的貨物亂堆在一起,沒有一點整一性,這也還是賣弄學識。第三是賣弄才氣。文藝作者固不能沒有才氣,但是逞才使氣,存心炫耀,仍是趣味低劣。像英國哲學家休謨和法國詩人魏爾蘭所一再指示的,文學不應只有“雄辯”(eloquence),而且帶不得雄辯的色彩。“雄辯”是以口舌爭勝,說話的人要顯出他聰明,要博得群眾的羨慕,要講究話的“效果”,要拿出一副可以鎮壓人說服人的本領給人看,免不掉許多裝模作樣,愈顯得出才氣愈易成功。但是這種浮淺的炫耀對於文學作品卻是大汙點。

一般文學作者愈有才氣,也就愈難避免炫耀雄辯的毛病。從前文人誇口下筆萬言,倚馬可待,文成一字不易,做詩押險韻,和韻的詩一做就是幾十首,用堂皇鏗鏘的字面,戲劇式表情的語調,浩浩蕩蕩,一瀉直下,乍聽似可喜,細玩無餘味,這些都是賣弄才氣,用雄辯術於文學。愛好這一類的作品在趣味上仍不很高。

文藝趣味上的毛病是數不盡的,以上十點只是舉其犖犖大者。十點之中有些比較嚴重,有些比較輕微,但在一般初學者中都極普遍。許多讀者聽到我這番話,發現他們平時所沾沾自喜的都被我看成低階趣味,不免怪我太嚴格苛求,太偏狹。這事不能以口舌爭,我只能說:一個從事文學者如果入手就養成低階趣味,愈向前走就離文學的坦途大道愈遠。我認為文學教育第一件要事是養成高尚純正的趣味,這沒有捷徑,唯一的辦法是多多玩味第一流文藝傑作,在這些作品中把第一眼看去是平淡無奇的東西玩味出隱藏的妙蘊來,然後拿“通俗”的作品來比較,自然會見出優劣。優劣都由比較得來,一生都在喝壞酒,不會覺得酒的壞,喝過一些好酒以後,壞酒一進口就不對味,一切方面的趣味大抵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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