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進川 | 演算法算計:演算法傳播的公共性限度及公眾應對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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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簡介

謝進川 | 演算法算計:演算法傳播的公共性限度及公眾應對策略

謝進川

中國傳媒大學政治傳播研究所、政府與公共事務學院教授

  摘  要:

演算法傳播作為不斷展開的實踐,透過生產性與心理性嵌入邏輯實現了對社會傳播過程的深度嵌入,並在演算法控制、演算法權力、演算法側重與演算法訴求方面帶來一系列問題,從而表明了其公共性限度。隨著演算法傳播越來越普遍化地鋪展,提升以資料供給素養、資源獲得素養、主體性反思素養為內容的演算法規則素養,成為當下公眾應對演算法算計的重要主體性選擇策略。

 關鍵詞:

演算法傳播 嵌入邏輯 公共性限度 演算法規則素養

一、演算法傳播的嵌入邏輯

(一)演算法傳播的生產性嵌入邏輯

(二)演算法傳播的心理性嵌入邏輯

二、演算法傳播的公共性限度及爭議

(一)演算法控制:演算法政治傳播的雙重風險

(二)演算法權力:規則私權與傳播公權的衝突

(三)演算法側重:私人性歷史與傳播公共性相容困境

(四)演算法訴求:技術經濟理性與社會人文性的矛盾

三、以演算法規則素養為核心的公眾應對策略

(一)從靜態資料到動態資料的資料供給素養

(二)從媒介依賴到媒介聯接的資源獲得素養

(三)從傳播使用到審視傳播的主體性反思素養

四、結語

謝進川 | 演算法算計:演算法傳播的公共性限度及公眾應對策略

目前學術界關於演算法的議題方興未艾,湧現了不少關於演算法問題、算力建設與演算法治理的研究,但因未對演算法應用場景作必要的區分,使得此演算法未必等於彼演算法,並導致對特定場景下的演算法缺乏更為精細的圖繪。比如網約車、外賣平臺與今日頭條等,雖然共享演算法話語,但彼此的演算法執行邏輯相距甚遠。本文集中以演算法的傳播應用場景為關注物件,並簡稱為演算法傳播。

在複雜而巨量的傳播環境下,演算法傳播進行的是傳播的消費簡化工程,其蘊含了某種發展的“反動”。鑑於既有研究對演算法傳播的嵌入邏輯、基於公共性的系統性檢視以及公眾行動力的關注存在不足,本處主要依據業界人士的公開訪談資料與學界相關演算法研究文獻所呈現的演算法原理,集中關注三個問題:一是演算法傳播以怎樣的邏輯實現了在社會傳播過程中的深度嵌入,二是如何針對演算法傳播諸問題進行系統的公共性檢視,三是如何發揮公眾的主體性以應對越來越普遍化的演算法傳播情形。

一、演算法傳播的嵌入邏輯

演算法作為一種不斷展開的傳播實踐,主要透過生產性嵌入邏輯與心理性嵌入邏輯實現了在社會傳播過程中的深度嵌入。也正因為如此,演算法作為後臺的操手一度並不為人所關注,卻在很大意義上構成了對傳播的總體性監視。

01

演算法傳播的生產性嵌入邏輯

一是以介面產品方式嵌入到演算法與受眾的關係的生產。演算法在包括社交平臺在內的傳播推薦應用是一種關於介面產品的生產實踐,同任何產品設計表達所傳遞的消費意義一樣,它是對產品如何使用的整體思路的呈現。此消費過程所表徵的是,消費者自由地進行介面瀏覽、閱讀和理解,甚至和普通物品的消費一樣,透過貌似個性化的選擇與改造獲得屬於自我的擁有權,進而“將這種擁有權以象徵化的方式表達出來”。[1]這一過程看起來實現了演算法生產——個體自我生產的平滑轉換,且不容易被認為剝奪了使用者的設計權。但這一情形忽略的是,在關聯的兩種生產之間,經由資訊介面設計本身存在使之異位可能。因為在演算法與現實的關係中,演算法不只反映現實,它主動“創造、塑造,甚至扭曲”現實。[2]以“扭曲”為例,透過創造虛假的搜尋關聯(聯絡)或連結關係,演算法直接影響使用者對特定物件屬性的性質判斷,以及物件處於何種重要性序列位置的判斷。藉助於“由頻道、版塊和資訊連結構成的非線性社會——技術系統的自組織”,[3]算法系統規定了怎樣傳播的秩序化生產問題,此時很難說受眾不是另一種意義上作為被動接受傳播的“沙發土豆”。

二是透過演算法反饋嵌入到內容再生產。演算法時代的受眾被視為演算法受眾,演算法被認為能夠很容易識別並輕易滿足人們的需求。這種貌似效率提高以及對受眾“知曉”的情形對傳播生產產生了影響,表現為統計辦法與指標直接入侵了新聞業。[4]透過獲得被演算法推薦的文字特徵,新聞業以此作為傳播反饋並將之直接等同於受眾反饋。這是一個貌似以使用者需求為導引的內容再生成實踐,由於是以演算法傳播為中介依據,因此未必能形成關於公眾利益的真正對話,這在某種程度上也容易背離新聞傳播作為現代文明機制因素所具有的價值。以至於有批判者呼籲要保持對公眾的“無知”,以便更好地維持新聞專業主義的傳統尊嚴。而隨著智慧媒體的演算法實踐參與到新聞生產與分發環節,不斷實現對判斷的替代(即將主觀思考和經驗邏輯變成機器執行的資料分析和客觀判斷)、寫作的替代(如機器人新聞、自動化新聞)、資訊分發模式的替代(以相關性而非重要性和因果關係為核心),並建構起客觀性神話與效率神話的敘事事實,新聞專業主義面臨嚴峻的考驗。[5]無論如何,在今天關於什麼在決定新聞內容的問題上,除了訊息來源、新聞從業者、新聞故事的適宜性、價值與意識形態、利潤與受眾、審查因素外,[6]還需要加上演算法,而恰恰是演算法在很大程度上對其他因素進行了整體的計算。

如果考慮到平臺使用者自生產(UGC)也有意無意地以演算法反饋作為生產依據的情形,演算法對內容再生產的影響更為巨大。有研究針對You-Tube的演算法推薦就指出,該平臺上的一個影片只要在釋出後的前幾個月能夠引起熱議,且能穩定人氣,便會被標記為與受眾貼近的標籤,就會以“熱議”“流行”“相關影片”的方式得到輪番展示,使受眾數量呈現指數級增長,而這恰恰被視為“是廣度優於深度的偏好,是高度政治化的選擇”。[7]於是,“熱議”“流行”“相關”得到強化與製造,使用者的內容生產往往以此為追逐標杆,使用者也因而成為演算法反饋的篤定跟隨者。

02

演算法傳播的心理性嵌入邏輯

演算法傳播的心理性嵌入邏輯主要表現為將傳播背景的基礎結構常識化,透過對受眾信任的傳播俘獲,受眾在整體上表現出對算法系統的“抽象原則(技術知識)之正確性”與“誠實性”的雙重信念。這種演算法傳播信任的形成源於三個原因:一是使用者對於演算法傳播後果無害的技術無意識使然;二是演算法被認為是以演算法情節(algorithmic emplotment)的方式講述著受眾的故事,而這無疑是關於受眾的過去自我的敘事(the narration of past selves),[8]由此容易促進受眾對演算法傳播的自我接納;三是算法系統宣示信任所營造的傳播新世界幻象,即演算法就是資訊交匯視窗,推開演算法窗戶就是整個傳播世界。正是憑藉這一傳播心理嵌入,演算法可以輕易實現政治的隱匿,被內置於傳播的深處,成為當然性的傳播背景裝置。

但這一傳播信任的烏托邦想象忽略了演算法的物質實體性(material entities),恰恰是後者導致了作為資訊存在的世界性變化。在辯證法意義上,這被認為是新新媒介本體論(new new media ontology)的發生,它意味著傳統的本體論與認識論的關係坍塌,即表現為本體論自身越來越成為日益增長的認識論存在。[9]所帶來的直接影響是,資訊不僅關乎人們如何理解這個世界,更活躍地建構這個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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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上,儘管演算法具有分類、過濾、區別等一系列功能,但總是以特定的“優先性”演算法決斷來具體地實現這些傳播功能。憑藉這些優先性與邊緣性的程式,演算法裁定了人們的價值(worth)、適格(eligibility)和接近(access)必要的空間與服務的水平。[10]然而,這種優先性也好,邊緣性也好,往往透過特定的易傳播特徵與數量化分析性來規定。在沒有對傳播內容進行細緻把握,沒有同用戶進行真正對話的情形下,資料的形式化與主體的虛擬化特徵很難保證不會偏離傳播內容及使用者的真正需求。

二、

演算法傳播的公共性限度及爭議

演算法傳播是基於演算法規則設計而形成的面向大眾的傳播實踐,它內在地包含了演算法控制、演算法權力、演算法側重與演算法訴求等內容,並帶來了一系列的問題,從而表明了其公共性限度,[11]並引發了被演算法算計的擔憂。特別說明的是,演算法傳播蘊含的具體內容對應於演算法傳播的不同的分析屬性。其中,演算法控制指向演算法的傳播秩序屬性(特別是政治傳播秩序屬性),演算法權力呈現的是演算法傳播的規則權屬性,演算法側重體現的是演算法傳播的策略屬性,演算法訴求表明的是演算法傳播的目標屬性。

01

演算法控制:演算法政治傳播的雙重風險

演算法導致了傳播秩序格局的改變,基於平臺的演算法控制形成了隱性政治傳播主體格。它打破了傳統意義政治傳播關於“政治(的)傳播”與“傳播(的)政治”實踐形態的區分,[12]其具有“傳播(的)政治”形式,但因植入了新的政治控制,又表現為新的“政治(的)傳播”實質,並存在支配“傳播(的)政治”可能。在很大程度上,演算法政治傳播有脫離“政治(的)傳播”的控制,並降低“傳播(的)政治”的社會政治品質的雙重風險。

“政治(的)傳播”主體(即政府及政黨)要獲得傳播的可見性,需要且必須適應演算法規則的過濾性功能。除了在通常的適應性之外,還可能延伸出演算法的交易市場,即演算法成為謀求利益交換的標的,成為價格標注的政治販賣品。這種利用使用者偏好資料資源進行的政治干預,被視為是利用個人空間影響公共空間,進而引發“黑政治”危機的重要根源。[13]在西方政黨競爭背景下,智慧演算法機器人已經活躍在政治競選中,實現了與政黨政治的合謀。關於美國政治競選的研究表明:這些政治機器人(political bot)擁有使用者賬戶並獲得相應的面貌特徵及軟裝置支援,它自動地進行內容生產,並與其他賬戶進行政治資訊方面的互動。政治機器人在社交媒體空間中持續增長,在社互動動中具有永久性與持續的活躍性,它在美國的政治交談(conversations)中充當雖“小”(small)但具有戰略性的角色(strategic role)。但該研究也提示,政治機器人傳播噪音、傳送垃圾廣告,其內生性操縱技術威脅並可能破壞市民對話及世界範圍內的組織性。[14]換言之,機器人成為直接的競選依賴工具,在可見性上直接擺脫了傳統的面對面的對人的依靠,透過機器人制造了“人”,營造了“人的支援”和“人的對話場景”,以獲得政治候選人所想要的輿論效果。這種情形的出現,在很大程度上也導致了主客體關係顛倒下的媒介技術支配隱喻。

而即便是對於“傳播(的)政治”,由於演算法關係加權是基於連結數量的機械數量計算模式,容易加劇“傳播(的)政治”作為社會政治本質的社會性傳播分化。這是一個可能導致贏者(“連結王”)通吃的數量霸權模式,它助推了資訊互動中的垂直結構性關係的生成,也削弱了平行的資訊互動關係。在這一演算法規則下,資訊長尾的資訊傳播價值不能得到應有的反饋,差異化的“微”資訊交換不但不容易得到有效轉換,還有被越來越邊緣化的可能。於是,尾部資訊傳播可能自生自滅,甚至在資訊傳播中存在被“虐殺”的情形,即資訊頭部以高傳播率覆蓋掉資訊尾部。

02

演算法權力:規則私權與傳播公權的衝突

規則屬於商業機密,具有資產價值,從而表現為規則私權,因此演算法平臺擁有其決定權。這意味著無論是演算法的加權權還是遮蔽權都是由規則權延伸出來的,而演算法規則權的市場化主體行為及私人所有制屬性決定了其本質上屬於規則私權,具有財產權性質。在這個意義上,那種主張演算法正義的觀念提出者如果隱去了這一基本現實基礎,將不能真正解決規則私權與傳播公權的問題。從既有的演算法傳播現實來看,規則私權隸屬於不同的公司,公司與公司之間並不具有足夠的溝通意願和動力來促進傳播公共領域的形成。與規則私權一致的是,演算法規則私權擁有者將服務的物件往往設定為消費者而非公民,於是“這立刻就給公司的肩膀卸掉了很多壓力”,公民的角色被話語的政治悄然隱去,演算法與公民角色之間也僅僅具有淺表的聯絡。[15]

另一方面,也有研究指出演算法規則具有進化性,認為演算法可以自我修正和進化,只是這取決於服務商、使用者與其他社會主體的相互作用。[16]這意味著透過建立必要的結構性關係力量,可以推進演算法進化的速度與程度。但在整體國家治理法治化、傳播過程產業化、傳播消費私人化背景下,傳播公權介入的合法性、介入路徑、介入程度,介入如何轉變為合作、吸納等模式,以及傳播公權秉持怎樣的優先性治理價值都需要進行深入而細緻地考量。從歐美國家一貫的治理側重來說,歐洲國家的治理傾向於優先維護重要的政治社會價值,美國傾向於在保持技術創新前提下對政治社會價值維護。中國常見的做法是“做中看”“做中學”“做中管”的摸石頭過河的實驗性做法,以及事實上透過市場途徑的傳播管理承包方案。由於缺乏十分明確的優先性取向及規範細則作為管理指引,在一定意義上容易縱容公司濫用規則私權,甚至是直接侵蝕傳播公權。

03

演算法側重:

私人性歷史與傳播公共性相容困境

演算法側重旨在透過策略重心的配置,建立起與傳播使用者的緊密關聯。社交資訊流演算法中往往存在親密關係加權演算法,其從關係熟悉到資訊同質性,不僅容易忽略弱關係下的資訊價值力量,也容易失去網路社會資訊廣泛連結與廣泛拓展的意義。在一些分析者看來,親密關係加權演算法會在宏觀層面上加劇圈層的分化,形成社會割裂甚至隔絕乃至對立的回聲室。同時,興趣加權演算法在提高使用者粘性的同時,也使得使用者頭腦中的“主觀現實”得以影響擬態環境,而擬態環境又起到持續加固“主觀現實”作用,導致迴圈互動過程趨於封閉並與客觀現實環境發生錯位。[17]可以說,興趣加權演算法正在加深那種“我只關心我感興趣的”,進而變成“我只相信我感興趣的”資訊知識傳播困局。這樣的情形之所以得以發生並讓使用者樂於其中,還在於使用者內在的心靈接納。一則是對於“熟悉”知識的滿足感,二則是“親密”關係帶來的安全感。在一個社會變遷加速、資訊瀑洩、風險話語殖民的語境下,二者恰恰具有錨定人生的象徵性確定功能。批判者約翰·湯林森甚至直言,這些相關傳播科技手段是人們在這個流動和去疆域性社會中尋找某種安全感的工具。[18]儘管批判者特別針對的是移動科技的私人化,但演算法的親密關係側重同其一樣,助長了私密的歷史,且更具私人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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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部分演算法將特定內容引發的轉發、評論、贊同等作為互動指標進行加權,也並不能確保傳播公共性的必然展開。一是情緒化的內容更容易引發“黃色新聞潮”,[19]二是基於熟人關係的互動存在。中國具有禮儀性互動和實質性互動之別,那種基於關係禮儀的形式互動並不具有傳播對話性的公共功能。同時,由於演算法過於關照傳播的流行性,因此演算法產品必然容易側重於“輕”消費品型別,任何需要深入討論的內容由於缺乏新奇的流行元素而容易沉入資訊下層,以至於被徹底地邊緣化。網際網路長尾理論原本表明,最具小眾、個性的資訊都有被選擇和消費可能,但這種可能是以資訊的開放性與平等性為前提,並同公眾的自主性搜尋意願與能力相關。但演算法作為一種過濾,其以個人化消費滿足的幻象,獲得了介面資訊的陳列權力和代理權力,個人在選擇特定演算法平臺時所完成的“簽字同意”也成了對演算法權力合法化的背書。

04

演算法訴求:

技術經濟理性與社會人文性的矛盾

演算法介入傳播在於創造使用者流量和廣告營收入口的資訊流介面,增加使用者黏性和使用者注意力資源分配最佳化,以提升資訊互動的效率。[20]演算法介入的這一目的製造了集中且快速的消費與生產。演算法規則中對時間重力(Timeline)模式的整體拋棄,是一種對傳播的強行介入,不僅打破了傳播生態秩序的自然生成性,也破壞了傳播因循時間而產生的傳播連續性。由於時間性及相應背景性話題討論的知識積累性被強行中斷,容易造成傳播敘事的斷片化。儘管在後來的相關演算法實踐中並沒有徹底捨棄時間因素,但也僅僅是作為時間衰減因子來確保內容的時效性。這種將時間的意義侷限於時效性的逼窄的弱意義把握,喪失了時間性在傳播過程的深邃意義價值。在重視時間的媒介學觀念看來,傳播是不同空間——時間——領域當中的資訊運動,是參與者能動性和環境要素的結果,傳播力量“來自圍繞和參與的共同體,是前一代人對後一代人或當代人之間的文化傳承和交流,包括知識和傳統、熱鬧與冷僻、議題與爭辯等”。[21]演算法訴求的時空表現顯然是倚重於空間性的資訊關係組織線索,以時間的最快、時點的最新為要旨,直接削去了時間的積累性重力,也讓時間證明並告訴未來的重要歷史性言說功能缺失,更勿奢談透過媒介本身串聯起傳播的文化史(主體與主體歷史構成)與技術史(主體與客體的歷史構成)。

演算法訴求的技術經濟理性而非價值理性助推了傳播消費的“麥當勞化”特徵——有用、有效、可控性。演算法規則不斷製造了系統相變中的奴役原則(slaving principle,或曰從屬原則),“如果說在相對平穩期,系統的特點是具有大量的引數(系統越複雜,引數就越多),那麼在即將相變時,系統就不可避免會簡化,從數不清的混亂引數轉變為有序的且為數不多的引數。這時會出現近乎神秘的事情,即系統為自身創建出一個新的形象,自發產生一些新的運作與預測機制。大量無序的引數從屬於少數有序引數”。[22]顯而易見的是,演算法基於技術經濟理性的引數簡化,製造了相變,卻很難對社會人文性的複雜性進行有效圖繪。當演算法傳播越來越成為平臺傳播資本主義總體性構成部分的時候,不難理解為何會出現平臺傳播社會主義的呼聲。

在技術經濟理性支配的現實之下,人們在某種意義上正在經歷加速的“所見即所得”的消費文化邏輯。學者詹明信提出,後現代文化沒有深度,文化產品的背後沒有任何強度和情感,只是可消費的形象。加之無歷史性的傳統拼貼、無時間性的文化碎片的空間組織、世界聯絡主要為技術意義實體,它不過是一個生態失衡的後現代文化景象。在傳播的“輕”消費狂歡中,符號的釋放成為這個時代最為鮮明的表徵政治。但有意思的是,這一表徵並非指向社會核心,社會不過是所指涉的佈景板,隨意可以抽離或變更。於是“社會現實不是由符號生產的,而只是由符號吸收的,因此社會消失了,符號變成了超級現實”。[23]而演算法是一種模擬,一種消費傳播的加速器,它對可消費性的強調更推動了符號超級現實的流行。加之演算法對數字資訊的解讀是一種非全感知性的有限能力解讀,這決定了其無法進行最為複雜且充分的互動回饋。演算法的生命性以及人性內涵因背後主體的文明性、情感性、責任性的缺失,最終影響到演算法傳播世界所能生產的公共價值盈餘。這意味著,儘管演算法在一定程度上成為使用者觸控世界的入口,但此世界與彼世界並不意味同一。演算法傳播的所謂終極目標(即給每位使用者與眾不同又源源不斷的關照)與其不斷強化的協同推薦之不可避免的泛化性之間,明顯構成了演算法神話敘事的實踐悖論。

三、

以演算法規則素養為核心

的公眾應對策略

演算法傳播的公共性限度揭示的是演算法傳播的結構性問題,它需要多元的綜合性治理舉措。當下的研究主要強調兩條路徑,一是演算法傳播的規制路徑,二是平臺機構在傳播實踐中的演算法最佳化路徑。

關於演算法傳播的規制路徑。西方研究者立足於政治競選的中心性需要,強調針對演算法傳播的規制治理,主張為競選財政規制設定規則邊界(即什麼樣的競爭內容能夠募集資金和支付資金),或透過政治性法律設定規則,確定什麼樣的政治行動者能夠行動。但西方研究者也指出,這兩類規制在近十來年中明顯中斷了,該政治法律在實踐中也很少在法院中得到實驗性實踐。[24]國內研究者則主張平衡演算法傳播中各利益相關者的利益,強化演算法的監管體系與制度的完善。[25]

關於平臺機構在傳播實踐中的演算法最佳化路徑,已有一定的具體舉措出現。諸如在產品上提供更多的發現機制(如頻道、關注、搜尋,主動探索資訊)、組建內容質量團隊、人工智慧參與(如識別版權、識別謠言、識別低俗內容)等。[26]

出於對“各種唾手可得的廉價的數字化修補在告知我們什麼需要修補”的擔心,以及對技術結構主義關於“技術的解放性並不是在真空中發生,技術在帶來解放可能的同時也可能帶來新的束縛”觀念的認同,[27]人們在收穫演算法效率與便利的同時,如何應對演算法傳播的問題需要創造出足夠的關係力量,以真正促進演算法的解放性價值?有意思的是,與學界探討演算法傳播問題的熱烈性形成鮮明對比的是,不少傳播消費者徜徉並樂享於演算法傳播的世界之中,對此不以為然。但演算法傳播的規制路徑與平臺的最佳化路徑無論是作為外在的自主保護還是系統性的吸納,對於演算法時代的公共性需求來說是遠遠不夠的。由於所有關於演算法的生產與傳播都依賴於資料驅動特別是使用者的行為,因此任何有關解決演算法公共性赤字的問題離不開公眾的實質性參與,而公眾的參與意識、參與方式、參與效能感又往往以公眾所擁有的媒介素養為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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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介素養通常被認為包含了使用媒介機械及軟體的能力、接收資訊的能力、使用媒介表達意願的能力。研究者們儘管也清晰地追溯了媒介素養的理論譜系,不斷從“能動的受眾”“公共領域”“傳播權利”等吸取理論資源和探索可能的路徑,並針對數字資訊化時代提出媒介素養的影響半徑問題,要求破除傳者與受眾的二元對立模式,重組媒介與人類的關係性,甚至主張“重新迴歸人類圍繞媒介所擁有的整體性以及傳播的迴圈性狀態”。[28]這一探索意義重大,但面對演算法傳播這一新現象,其針對性仍有待強化。要防止對演算法無意識依賴所致的從“娛樂至死”到“演算法至死”,公眾的媒介素養要從一般性的文字閱讀素養擴充套件到演算法規則素養上來。

01

從靜態資料到動態資料的資料供給素養

演算法傳播的本質是演算法規則與資料環境互動的產物,使用者自身怎樣行動往往意味著資料的變化,從而在既定規則下帶來演算法傳播的變化。怎樣的自我構成了資訊互動的起點,豐富與提升自我初始的狀況,或革新自我,成為應對興趣演算法的必要途徑。實際上,使用者可以透過主動規避一些內容,“透過讓演算法學習自己的使用習慣,干預演算法的模型”。[29]為了減弱親密關係加權演算法帶來的同質化傳播效應,以及興趣加權演算法導致的自我內卷化,公眾可以跨越交往互動圈層,不斷建立起基於不同型別資訊(知識)生產或消費的資訊緣紐帶,實現群體紐帶的多元化。對於互動指標加權,需要修正似是而非的點贊、轉發、彈幕、評論等行為,從而與演算法傳播形成動態的互動適應,削弱資料演算法的霸權效應,實現與演算法傳播的進化性互動再生產。同時,考慮到部分演算法是以公眾的消費歷史資料作為推薦依據,如果演算法本身缺乏動態性及時調整的話,公眾也可以徹底退出特定演算法傳播平臺,透過“以腳投票”重新選擇演算法平臺從而建立“新”起點的方式,形成倒逼性的演算法傳播進化互動,以確保演算法成長性與公眾成長性之間保持必要的同步。

02

從媒介依賴到媒介聯接的資源獲得素養

桑德拉·鮑爾·洛基(Ball-Rokeach,Sandra)提出傳播基礎結構論(communication infrastructure),以對早年同梅爾文·德福勒(Melvin DeFleur)一起提出的“媒介系統依賴論”(Media system Dependency Theory)進行修正。在其看來,“聯接性”以比較中性化的方式概括了個人同傳播資源的關係,而不暗示非對稱性的施動者特徵,它能夠多維度(即接近性、範圍、強度和中心性)界定質化關係,把握個人同各種傳播資源之間形成的形形色色的社會生態學關係。當然,受調查關注重心所限,桑德拉·鮑爾·洛基更強調在“媒介系統依賴關係”微觀層次和宏觀層次之外的中觀層次力量(如人際交流網路),並立足於此對廣泛的傳播資源(從人際傳播到新、老傳媒,到大、小媒介)進行把握。[30]該觀念對於演算法時代的公眾媒介政治素養來說具有極好的啟示性。實際上,數位時代帶來的是超文字傳播與資料的巨量生產,公眾同傳播資源的聯結需要建立起主體性的資源素養意識,即從傳播資源的依賴觀念轉變為主體性尋求資源的能力。透過建立多元化傳播資源通道,從資訊類APP內容聚合的瀏覽到原生媒體內容的精細閱讀等不一而足。

不過,與今天的演算法時代相對應,也應突破桑德拉·鮑爾·洛基關注的層次範圍,需要在微觀、中觀、宏觀的多層次傳播主體及其關聯因素之間演算法算計:演算法傳播的公共性限度及公眾應對策略建立起認知、交往及資源汲取關聯,以最大程度地激發(利用)既有傳播基礎結構的傳播潛力。顯然這是一個重塑關於主體——媒介——社會關係,進而尋找回主體性的傳播資源萃取過程。現代社會以分工為特徵,必要的授權和權力讓渡有其必要,但在演算法缺乏足夠政治信任的情形下,任何強調公眾主體性,深化並提高從傳播依賴到傳播聯接的資源素養意識的主張都不為過。相反,透過此行動還有利於強化平臺傳播與媒體機構的積極互動,增進各平臺演算法傳播之間的競爭性進化。

03

從傳播使用到審視傳播的主體性反思素養

這是一個不缺主體,但公眾傳播的主體性反思略顯匱乏的時代。“烏托邦主義、缺乏現實性、判斷力差等毛病不在於沒有成功地運用自然科學的方法,而是相反過度地運用了它們。”[31]從網際網路發展到監視社會的形成,都是對科技創造美好生活,傳播科技創造美好傳播生活的諷喻。儘管不需要以阿米什式的倒退性思維方式來應對科技。但就傳播技術而言,需要注意的是:“很多所謂的新技術並不具有聲稱的‘包容性’,只是更加強化了已經存在的交流方式,而且更加排斥原本已經處於社會邊緣的非主流的事物。”[32]演算法技術無論是面對既存的傳播資源物件而言,還是演算法規則過濾產生的排斥效應都是如此。其實,技術的社會建構性已經表明其受制於多重因素,諸如技術能力、資本、潛在競爭者、文化習俗、傳統,以及人們討論和使用技術的特定方式等。[33]面對這一情形,除了對演算法傳播的風險問題進行策略性修補外,需要根源性地回到傳播主體性反思這一命題當中來。

在主體——客體的關係視角下恢復社會公眾的主體性反思能力,其中最重要的是培養公眾對傳播的批判能力,以批判性促進主體反思性,而不是被所謂的數字大腦所支配。類似“傳播浸入”“媒介環境”等措辭的最大意義在於,揭示了在越來越熟悉的日常化傳播現實之下,人們樂於並想當然地接受傳播消費技術的無意識怡然自得心態。如何恢復既有的、對傳播持有的敏感性意識及其相應的反思行動,成為演算法時代媒介素養最為核心的內本質能力。同時,這樣的反思能力並不侷限於對特定的傳播人物、傳播事件、傳播場景,以及特定傳播下的特定關聯思考,它要求一種更具整合性的思考能力。即將“資訊資料視為某種統一模式的基本要素,彼此牽連,並各有其涵義;將它們視為過去未來各種可能性的徵象;就是實用地看待它們——人們如何處理資訊,資訊如何能夠影響、將怎麼來影響人們”。[34]藉助於這種反思性,從新聞客觀性、技術烏托邦及媒介話語等多維度解構演算法神話,[35]不斷形成對演算法傳播的監督與壓力政治,增進演算法與公眾的傳播對話性,最終促成實現演算法的傳播分配正義。總之,反思性不是淺薄時代的文化裝飾品,也不是少數人的思維專享,而是面臨廣泛不確定性演算法傳播的公共性問題所必須具備的能力。

謝進川 | 演算法算計:演算法傳播的公共性限度及公眾應對策略

四、結語

對於演算法算計的關注主要是基於演算法公共性風險的謹慎性反思原則,但並不意味對演算法技術本身持通體的否定態度。演算法傳播表明了傳播技術的進化性,只是這一進化邏輯一開始並不是基於傳播公共性,自然不可避免地存在“原罪”問題。傳播技術變遷的重要發展指標在於衡量是否越來越趨向於人性化,但這裡的人性並非單純的私人人性,還包括社會人性,從而體現為總體的文化化、文明化與人文化傾向。面對演算法傳播帶來的公共性問題,除了公眾的應對策略外,演算法作為傳播中的技術需要回到促進傳播的充分交往與文明提升本質。平臺傳播的演算法最佳化設計不僅要透過合理的減法、減權(減選擇權)達到效率化,還需要透過加法、賦權(多選擇權)實現更高傳播文明的價值訴求,並在二者間維持必要的平衡。在此基礎上透過找回演算法傳播中的公眾而不是單純的傳播消費者,並透過國家對演算法傳播治理的邊界進行有效規限,演算法才不會成為算計,演算法傳播所提供的公共性世界也才會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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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公共性的維度往往被區分為公益性、公平性與公開性,由於不少學者已經就演算法的公平性與公開性進行了比較充分的探討,本文主要著眼於公益性維度,即公益性實現面臨的問題來探討演算法傳播的公共性限度。關於公共性概念的分析,參見全燕、陳龍《演算法傳播的風險批判:公共性背離與主體扭曲》,《華中師範大學學報》(人文社會科學版)2019年第1期。

[12]根據政治傳播的發生源,政治傳播則可以區分為“政治(的)傳播”和“傳播(的)政治”。前者表現為政府(以及執政黨)主動地對特定政治內容進行的傳播,後者表現為體現出特定政治性的社會主體的自在傳播。謝進川:《新媒體語境中政治傳播的實踐形態與效力提升分析》,《現代傳播》2019年第8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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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獻來源

《南京社會科學》2021年第8期。

推薦語

作為一種“基於演算法規則設計的傳播實踐”,演算法導致了傳播秩序格局的改變,也同時影響了政治傳播的實踐形態。文章關注“演算法”正規化革命下對於傳播的影響,從演算法邏輯出發,分析了演算法傳播具體內容層面下公共性的缺乏。演算法邏輯透過生產性和心理性的嵌入直接影響受眾的價值判斷,甚至被“當然性”地內置於傳播背景中主動地“建構世界”。公共性的限度體現在演算法傳播的具體內容中,在演算法控制、演算法權力、演算法側重和演算法訴求等各個層面造成了主體意義的缺失,也影響了演算法傳播的公共價值。演算法傳播的公共性限度反映的結構性問題需要多元綜合性治理舉措,這既離不開監管體系與制度的完善,也需要平臺機構在傳播實踐中最佳化演算法路徑;但從公共性的角度,更需要強調以媒介素養為基礎的公眾參與,恢復公眾的“主體性反思能力”。(中國傳媒大學政治傳播研究所碩士研究生 張振嬌)

編    輯  |

王樂軒

校    對  |

袁千惠

初    審  |

蘇   穎

終    審  |

白文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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