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區綠化帶裡
建房
就不違建嗎
不,你錯了!!!
今天上午
新平街道金色水車小區
就有市民的房屋
被依法拆除了
綠化帶內違法建房
2021年3月29日,市自然資源局和城管綜合執法局聯合巡查組的工作人員在巡查過程中發現,位於新平街道紅旗社群金色水車x幢x單元x號的周某戶正在動工建房,執法人員當場責令施工人員停止施工,並現場聯絡當事人到場接受調査。
據瞭解,周某的有證面積為165㎡,2021年2月周某未經城鄉規劃行政主管部門審批,
未取得《建築工程施工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就自行建設
,
私自在綠化帶內自建房屋兩層,建築面積為57.68㎡
。
其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第四十條的規定,其違法建房行為事實清楚,證據確鑿,嚴重影響了文山城總體規劃實施。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第六十四條之規定,對當事人立案調查,作了《現場檢查(勘驗)筆錄》、《調查(詢問)筆錄》,並下發了《責令(限期)整改通知書》。責令周某在2021年4月1日前自行拆除所建違法建蓋的房屋,並恢復土地規劃原狀,但周某未自行拆除,並繼續建蓋房屋。
2021年4月7日執法人員對周某下發了《實施行政強制措施告知書》,決定於2021年4月12日組織對周某戶違法建蓋房屋實施行政強制拆除措施。
相關部門依法拆除
今天上午8時30分,新平街道、市城鄉綜合管理執法局、市公安局、市信訪局等多部門聯合來到周某家門前,執法人員在兩側道路拉起了警戒線,因該違建房屋位置屬於房屋花園,周邊綠化繁盛,所以無法採取機械裝置拆除。隨後,執法人員在確認屋內無人的情況下,組織施工工人用大錘、電鋸等工具進行依法拆除。
其餘2戶承諾自行拆除
據瞭解,在相關人員的前期排查中,除周某外,在金色水車小區內還有2戶違法建築,此前已經下發了《責令(限期)整改通知書》,責令其在期限內自行拆除所建的違建房屋,但期限已到,2戶均未自行拆除。其中一戶宋某於今天上午簽訂了自行拆除承諾書,另一戶王某經過工作人員聯絡後,他表示將自行拆除。
宋某介紹,當時也並沒有打算建蓋,只是自家房屋漏雨,也順便將花園重新打理,於是在2020年10月份開始建蓋房屋,相關人員在排查中發現後便來他家做了調查筆錄,立即下發過整改通知書。
小區住戶 宋某
我們也是積極配合的,既然是違建,我們自行拆除就是了,也提醒其他家不要再違建了,不然真的是後悔莫及。
在此《非常文山》提醒
廣大人民群眾
相關部門一旦發現
相關違法行為
將以零容忍的態度
發現一起
查處一起
打擊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