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刀筆邪神)怎麼解讀呢、是成語嗎、是北方人創造的吧!

先說一說刀筆吧,後面在說刀筆邪神,願與大家共同探討和分享。

在只有筆沒有紙的古代,在人的日常生活中,刀是必不可少的生產生活工具,但在文人墨客的書房裡,卻成了必不可少的文具。在簡牘作為主要書寫材料的年代,古代人多是在簡牘上提筆寫書。既然是手寫,就難免會出現筆誤,寫錯字用錯詞這樣事情發生了怎麼辦呢。在這種情況下,最實用的修改方法就是用刀把錯處削去,再重新來過。那時文人墨客身邊必備刀筆,以便及時更正錯誤。除了文人墨客,官員身邊從事書寫工作的小吏也是長期與刀筆相伴的,也正因此,他們有了一個特別的稱呼“刀筆吏”,刀筆吏升官是很快的喲!

“刀筆邪神”是七八十年代在北方較為流行的一個詞,至少在我們本地是這樣的,那時候的大人們文化水平不能說普遍不高,得說基本沒有。在方圓百里,要是聽說有一個高小畢業的人那可真算一個人物了。在民間有個別文化人代人寫上訪材料和訴狀之類的文書,收人錢財受人之託,往往就會按照託付人的意思而不問事實書寫,這樣的文化人在東北被稱為刀筆邪神,是讓人嗤之以鼻,又不敢得罪之人。

四十年前我十幾歲的時候就聽說過這樣的一個案子,我們生活的地方有幾百戶人家,是一個林場經營所。有兩個要好的獵戶,每次都相約出去上山打獵,一次兩個人出去打獵黑天的時候,只回來一個人,回來的人謊稱他和另一個人走散了,於是第二天另一家人連同親戚朋友一起去山上尋找,幾天之後在山坡上找到了屍體,身上有槍傷,是被槍打死的。於是家人報案,把回來的這個人抓獲歸案,案犯也如實招供了作案經過。原來回來的路上兩個人發生了口角,情緒激動在背後舉起槍開槍把對方打死,拖到密林深處用雪埋上,處理好後急急忙忙回到家中。

這樣的案件一目瞭然,無論是何因舉槍殺人,都應受到法律的嚴懲,可是後來聽說只判了六年。據說是他的家人在北京請了一個很厲害的律師。

那個時候很多人飯後茶餘都在談論這件事,說的最多的就是刀筆邪神這句話,這句刀筆邪神使我至今難忘,至於因為什麼判了六年而沒有判更多年,誰也說不清楚。第一,人們誰也不是第一現場的見證者,並不知道當時現場發生了什麼。第二,誰也沒有去庭審現場,誰也不知道殺人者當時遇到了什麼情況。這件事就這樣過去了,但是每當看到刀筆邪神這四個字,我還會聯想到那個遠去的案件,我很喜歡成龍的一句歌詞,世間自有公道!

(刀筆邪神)怎麼解讀呢、是成語嗎、是北方人創造的吧!

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