寫讀書筆記也是一種處罰(之三)

寫讀書筆記也是一種處罰(之三)

迷迷糊糊,2021要來了。

之前寫的小筆記,私下有收到良師益友們的中肯指點(比心掃射。jpg)

過去看書寫稿,習慣性完事兒就扔一邊,不願多花時間也懶得動腦子再去深究自己的認知盲區。近來頻頻踩坑,才意識到反思和總結的必要。

嗯,寧氏flag又來了!

這回狠話不放了,就一句:年度flag,麻煩你多挺會兒,慢點兒倒。

1

和多數讀者一樣,知道毛姆,原是因為那本風行大江南北的《月亮和六便士》。當初讀罷留有的印象是:哇這個英國作家好能扯。借作家劉瑜的話來說,“讀他的小說,很像和一個普通老頭子喝茶,邊喝邊聽他講自己身邊的瑣事。”

近期又陸續買了他的其餘作品,包括手頭剛讀完的

《面紗》

(阮景林譯本)。別的不說,毛姆的毒舌,我算是深切體會了一把。親切隨意的文風中帶著尖銳刻薄的說教,都把我僅有的一點少女心給滅了。而且在他的小說裡,男主人公多半是一副自恃清高、看透一切的樣子,拉里是的,費恩如此,斯特里克蘭德亦是。女性角色呢,物質、膚淺,且免不了還要被男主人公譏諷幾番。

我覺得吧,喜歡毛姆的讀者,應該有一半是出於喜歡書中那些挖苦、嘲諷的對話,而不是故事本身,至少我是。

就閱讀感受而言,幾部長篇比較下來,唯獨《面紗》沒有帶給我吃力感,因為故事完整而且好懂。正如毛姆本人在《面紗》序言中說的那句:

“我想,這是我唯一一部由故事情節而不是人物形象為契機發展而成的小說。”

早先讀《刀鋒》的時候,我對主人公拉里的人物形象就糊得不行。拉里面臨的最難選擇,或許當是與女主角伊莎貝爾結婚這個難題,但這個問題在小說前半部分輕描淡寫就解決了,鋒刃一下子沒了?!

基於未解的困惑,老陳建議我拿毛姆去和蒙田(法國)、昆德拉(捷克)作比較,三者的作品除了幽默詼諧,眼光冷酷之外,且都悲天憫人。特別是昆德拉,置身鐵幕後、冷戰中,他與毛姆所處的一二戰背景差不太多。如果硬要做一個區分,只能拿他們的身份說事:蒙田是貴族,毛姆是紳士,昆德拉是流浪漢……

說回《面紗》,這部小說吸引我的地方並非故事情節,而在於它的背景——這是一個發生在中國的故事——

小說以當時還是英國殖民地的中國香港為背景,女主人公

凱蒂

物質且膚淺(和《包法利夫人》中的愛瑪有的一拼)。為了擺脫老媽的催婚,凱蒂匆忙嫁給了木訥寡言的細菌學家

費恩

,婚後隨他來到香港。

在香港,凱蒂與風流帥氣的殖民地官員

查理

發生了婚外情,後來無意中被費恩撞見。在向查理求助的過程中,凱蒂意識到查理不過是與她逢場作戲。

絕望之下,凱蒂跟著費恩來到霍亂盛行的中國內地小城——

湄潭府

。在面臨死亡的威脅和經歷了一些人事後,凱蒂轉變了思想,從絕望、痛苦到自責和懺悔。

不幸的是,這個時候費恩染上了霍亂。臨死前,他向凱蒂道出了實情,他來這兒的目的就是想報復凱蒂的不忠……

對於小說的這一主題,我沒啥看法,顯然也不在我目前能夠探討的範圍之內。真正讓我感興趣的是小說的後半部分,

毛姆所描繪出的中國形象以及透過主人公流露出的他對中國文化思想的感悟,是我關注的焦點,也是我寫這篇筆記的出發點。

2

1919年,為了蒐集創作素材,毛姆帶著秘書不遠萬里,跑來中國,在中國前後遊歷了四個月。回國後,陸續創作了多部以中國為背景的作品,其中就有出版於1925年的《面紗》。

原本接下來我是計劃分析《面紗》一書中的中國形象,但就在查證資料的過程中,我的關注點轉移了,原因是我想先搞明白一個問題——

在以往的英國文化視野中,中國都是以一種什麼樣的形象存在?

於是,我翻出了那本早已被我壓箱底的《外國文學史》,不止一冊,慶幸的是,留在杭州的這本能夠讓我查到有關英國文化的部分知識。結合網上搜集來的相關資料,我按照時間線進行了大致梳理(懶得做圖表了,將就著看哈):

英國文化中對於中國形象的描寫最早可以追溯到14世紀,總體來看,在英國文化中所展現出的中國形象有光明的一面,也有黑暗的一面。

14世紀中葉,英國出版了文學史上第一部散文著作

《曼德維爾遊記》

。書中,這個叫曼德維爾的人把中國一頓猛吹。據姜智芹《英國文學中的中國形象》一文記載——

“那世間珍奇無所不有的蠻子國,那佈滿黃金珍石、香氣四溢的雄偉奢華的宮殿,那世界上最強大、仁慈的大汗君王以及在大汗治理下的國家人人安居樂業的美麗圖景。”

在曼德維爾的筆下,中國儼然成了歐洲眾國都無法比擬的人間天堂。然而他並沒有親身到過中國,這部遊記完全是憑空想象出來的。

1599年,英國地理學家理查德編譯出版了一本

《航海全書》

。書中首次介紹到了中國的儒學、道教和佛教,尤其是中國的科舉制度——

“中國人注重文學高於一切,‘一生大部分時間都花在那上面’,因為僅憑漂亮的文章就可以考中做官,因此孩子幼年‘就請老師教書’;官員的升遷主要靠他們的政績,‘而不管出身和血統’,這就使得中國‘國家太平’。”

這應該算是英國人依據實際的中國材料包括對中國文化史籍的認識寫的第一部作品。

到了17世紀,中國的絲綢、瓷器、茶葉流入英國,英國流行起了“中國風”。英國學者羅伯特·伯頓的

《憂鬱的解剖》

(非醫學著作)可作為此時期的代表作。值得一提的是,他對中國的瞭解源自於利瑪竇(附上俺老師的小稿)的《中國佈道記》。書中,他也誇了中國的科舉制——

“他們從哲學家和博學之士中挑選官員,他們政治上的顯赫來自於品德的高尚。顯赫是基於事業上的成就,而不是出於出生高貴,至於他們官吏的職責,不論在戰時或平時,都是保衛和治理他們的國家,而不像許多人那樣,光是放鷹打獵,吃喝玩樂。他們的老爺、高官、學者、碩士—只有這些人才是顯赫之人,也就是被認為可以治理國家的人。”

1762年,英國散文家奧利佛·哥爾德史密斯寫就

《世界公民》

一書,將英國文人對中國的傾慕風潮推向了高潮。書中,哥爾德史密斯聲稱中國是“最古老文明的國家”——

“在那裡有著開明的政治、幸福的生活、獎懲分明的法律制度、合理合情的道德準則。中國皇帝仁慈開明,中國人民理性寬容,中國學術風氣濃厚。”

18世紀後半期,受工業革命影響,英國國力不斷強盛,英國文化中開始出現了質疑、汙衊中國的聲音,對中國文化持否定態度逐漸成為英國文化界的主流。

乾隆五十八年(1793年),英國政治家馬戛爾尼率領使團,攜帶大批禮物來到中國,由於覲見禮之爭,被迫屈辱地返回英國。他在回國後出版了

《英使渴見乾隆紀事》

一書,將中國描繪成一個“藍袍下露出泥足的巨人”。加之思想啟蒙運動的影響,中國的君主專制制度遭到大力批判。自此,英國文化中的中國形象發生了根本性的改變——在英國文人眼中,中國不再美好,而是野蠻傲慢、愚昧腐敗。

此後很長一段時間,英國文人紛紛對中國文化持貶低態度。其中,要屬《魯濱遜漂流記》的作家笛福,對中國文化的諷刺最甚。他在

《魯濱遜漂流記續編》

一書中,聲稱中國人是“文明的野蠻人”——

“他們奸詐、怯懦、愚昧而又傲慢;中國的宮殿、城市、港口、貿易根本無法與歐洲相比;中國的軍隊紀律渙散,士兵懦弱,根本沒有戰鬥力;中國的宗教只是可怕的偶像崇拜;中國不僅物質貧乏,而且在知識、學術和科學技術等領域也都相當落後。”

鴉片戰爭後(1840年),由於中英關係的徹底轉變,中國進一步淪為英國嘲諷和汙衊的物件,其中不乏拜倫、雪萊、丁尼生等英國詩人的質疑。

到了20世紀初,英國文化中的中國形象搖擺不定。一方面,敵視、貶低中國的聲音依然在英國文化界流行;另一方面,1914到1918年一戰爆發,歐洲人的自信心和優越感遭受打擊,便再度將希望轉向東方,尤其希望從中國古老的文化中尋求能夠拯救西方世界的靈丹妙藥。這時期當以英國哲學家羅素為代表。1920年,羅素帶著對西方工業文明的失望,來到中國。1922年出版了

《中國問題》

一書。書中記載了羅素關於中國一行的感悟——

“中國現在雖然政治無能、經濟落後,但它的文化和我們不相上下,其中有些是世界所急需的,而我們卻大有將其毀滅的危險。中國人寬容、達觀、樂生,更愛好和平,更看重藝術。歐洲人只有借鑑中國的思想和智慧才能拯救自身存在的信仰和道德危機,從戰爭的廢墟中獲得新生。”

梳理到這裡。針對上述諸多歷史作品的描述,我得出的答案是:

六個多世紀以來,中國形象就像鐘擺一樣存在於英國文化的視野中。

3

前面就一個問題扯得有點遠,下面再度說回《面紗》。作為深受英國本土文化影響的毛姆,在世界一戰結束後,選擇來華遊歷了四個月,顯然,他應該不在敵視中國文化的文人隊伍裡。《面紗》的後半部分,毛姆對湄潭府的人文景觀進行了多處描繪,從字句上也不難看出,對於中國美麗的自然風光,毛姆是讚許的。任舉兩例:

“山上遍佈著整齊的稻田,竹林間蟄居著一些農舍,顯得安逸而溫馨。… …穿過破舊失修的村落,走過熱鬧的小城;這景象像是在彌撒書裡看到過,古城周圍都有圍牆圍著。初秋的陽光十分宜人,朦朧的晨光灑在整齊的稻田上,給人恍如仙境的感覺。… …凱蒂盡情地享受著這幸福感。”

“站在山上,眺望著山腳下的風景。早晨明麗、透亮的陽光灑在遼闊的原野上,令人心曠神怡。極目遠望,只見整整齊齊的稻田前鋪展,一望無際。稻田裡一個個身著藍布衣的農民正手握鐮刀辛勤勞動。真是一派平和而幸福的場景。”

除了欣賞中國大地的自然風光,毛姆還對中國文化別有一番感悟,尤其是中國的哲學思想。

小說後半部分,凱蒂隨費恩來到湄潭府,在那裡,她遇到了同胞韋丁頓和他的中國妻子。凱蒂的思想轉變離不開這兩個人的影響。

首先是韋丁頓,他是個英國人,卻早已被中國化了。他能講一口流利的漢語,住的是中式的房子,用的是中式的傢俱,穿的是中式的衣服,有著中式的思想。在和凱蒂交談時,韋丁頓多次拿

“道”

說事——

“道。在我們當中,有人在鴉片中尋找‘道’,有人在上帝那裡尋找‘道’,有人在威士忌中尋找‘道’,有人在愛中尋找‘道’。‘道’都是一樣的,‘道’又毫無結果。”

“道就是路和走路的人。它是一條世間萬物都行走於上的永恆之路。但它不是被萬物創造出來的,它本身就是道。道是萬物,同時又虛無一物。萬物由道而生,依照道成長,最後歸於道。它是方形卻沒有稜角,是聲音卻不為耳朵聽見,是一幅畫卻不見線條與色彩。道是一張巨大的網,網眼大如海洋,卻疏而不漏。它是萬物的避難所。它不在任何地方,但你無需探出視窗就能看到它。它是沒有慾望的慾望,它賜予萬物法則,然後任由它們自己發展。”

韋丁頓口中所描述的“道”,和老子《道德經》中

“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萬物”

以及

“天下萬物生於有,有生於無”

的表述可以說是一致的。我的理解是,

毛姆借韋丁頓之口道出了自己對中國哲學思想的好奇和感悟。

而且在小說裡,韋丁頓還聊到了自己的人生觀:

“追求和性的人可能會平順如孩童。中庸練達會使勢強的人旗開得勝,使勢弱的人迴避安身。征服自己的人才是最強大的人。”

這不就是中國儒家中庸、和順的處事哲學思想嘛~

其次是韋丁頓的中國妻子,韋丁頓在大革命中救了一個滿洲皇族,後來這家的女兒不顧父母的反對,義無反顧地跟了他。

“她身穿一套修長的繡花旗袍,身材顯得十分苗條。個頭比凱蒂印象中的南方人要高一點。她上身穿了一件淺綠色的絲綢外套,兩條瘦瘦的袖子一直蓋住了手背。黑色的頭髮按照滿人的風俗盤成髮髻,上面鑲了繁多的飾物。她的臉上塗了一層胭脂,臉頰從下眼皮到上嘴唇抹著厚厚的紅粉。眉毛明顯拔過,只見一道黑色的細線。嘴唇塗得血紅。在這張面孔之中,一雙大大的眼睛微微斜脫,如同一汪波光閃爍的墨色湖水。與其說這是一張女人的臉,不如說倒更像是一個人偶。”

在凱蒂眼中,這位滿族格格就好比是個貼有中國文化標籤的瓷娃娃。

“她方才意識到這裡是東方,古老、玄異、深邃的東方。從這位體態優雅的女子身上,凱蒂隱約看到了東方的理想和信仰。與之相比,西方人的所謂信念就顯得粗陋野蠻了……這張色彩豔麗的面具背後,隱藏的是對世間萬物的真知灼見,她五指修長的柔嫩的手,握的是這個未知世界的鑰匙。”

滿族格格身上所代表的中國形象強烈地吸引著作為西方人的凱蒂。我將其理解為,

毛姆借凱蒂的眼睛表達了自己對中國文化的理解和想象。

小說的最後,凱蒂完成了精神救贖,學會了以積極樂觀的態度去迎接新的人生,可以說就是因為受到了以韋丁頓和他妻子為代表的中國傳統文化的指引。

稿子寫到這裡,本該收尾了,但總感覺僅憑《面紗》中的幾處對話,不足以支撐我認為毛姆對中國文化持有敬畏態度的這一看法,於是我又去網上扒了他的遊記——《在中國屏風上》(早知道先讀這本了,顯然拿它舉例要更貼合我的主題)。這本書由五十八篇或長或短的筆記構成,成書時間早於《面紗》。當然我沒有從頭看起,直接跳到了第三十八篇

《哲學家》

,該篇講的是毛姆拜訪舊派儒學大師辜鴻銘的所見所聞。

有意思的是,毛姆拜訪辜鴻銘,一去就被拒了,後來在意識到自己“以這樣傲慢的方式去接近一位哲學家是不合適的”,於是便立馬寫信詢求接見,這才得到機會。好不容易見到了辜鴻銘,又慘遭一番責難(請耐心讀完,都是精髓)——

“就說你們,你曉得你們正在做什麼?是什麼理由你們自認為自己比我們高出一籌?難道你們在藝術上或者學術上勝過我們嗎?難道我們思想家的造詣不如你們的深嗎?難道我們的文化不及你們博大真純、艱深填密、精益求精嗎?不對嗎,當你們還在穴居野處身上披著獸皮的時候,我們已經是開化的民族了。你們知道我們在嘗試做一個世界史上獨一無二的實驗嗎?我們在尋求不用武力而用智慧治理這個大國。若干世紀來我們一直追求著。那麼為什麼白種人看不起黃種人?要我告訴你嗎?因為他發明了機槍。那就是你們的優越性。我們是無防禦的人群,而你們就能夠把我們置於死地。你們已經把我們哲學家的夢砸得粉碎,說是世界能夠由法律和命令的力量來治理。你們已經將你們醜陋的發明強加於我們,同時現在你們已經又要把你們的秘密教會我們的年輕人。你們不知道我們有機械學的天才嗎?你們不知道在這世界上有四萬萬最講實效的最勤勞的人民嗎?你們想到這需要我們有較長的時間去學習嗎?當黃種人能夠把槍炮做得和白種人的一樣好,射得一樣準,那你們的優越性又在哪裡?你們訴之於機槍,也要靠機槍來裁判。”

作為西方人的毛姆當下一聲不吭,儘管辜鴻銘一再地對他進行奚落和嘲弄,但他對辜鴻銘的態度卻自始至終都是極為恭敬的。現在看來,在言辭犀利這方面,毛姆還是個小學生啊哈哈。

寫讀書筆記也是一種處罰(之三)

好了,在我看來,寫到這裡算是交代清楚了。有關《面紗》的閱讀體會,想講的應該都講了。最後一點,毛姆的小說,今後俺是不會再讀了,所以就不推薦大家看了哈哈,不過好像還有電影版。文末摘錄《面紗》中的一段經典表白送給大家呀(有那麼點兒湊字數的意思)。

“我對你根本沒抱幻想。我知道你愚蠢、輕佻、頭腦空虛,然而我愛你。我知道你的企圖、你的理想,你勢利,庸俗,然而我愛你。我知道你是個二流貨色,然而我愛你。為了欣賞你所熱衷的那些玩意我竭盡全力,為了向你展示我並非不是無知、庸俗、閒言碎語、愚蠢至極,我煞費苦心。我知道智慧將會令你大驚失色,所以處處謹小慎微,務必表現得和你交往的任何男人一樣像個傻瓜。我知道你僅僅為了一已之私跟我結婚。我愛你如此之深,這我毫不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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