舜帝南巡播撒的“和文化”基因

文丨陳仲庚

“舜帝南巡”所留下的文化精神,至今仍是一筆十分寶貴的遺產;而在這筆遺產中,舜帝南巡所播撒的“和文化”基因,則是其中最為珍貴的。

一、舜帝南巡所奠定的民族和合

舜帝南巡,首先是在湘江流域和南嶺走廊產生了直接的影響,時至今日,湘江流域、南嶺走廊及其周邊地區,仍然留存著諸多舜帝南巡的遺蹟,流傳著諸多舜帝南巡的故事傳說,雖經數千年時間之流的沖刷,不僅沒有湮沒,反而歷久彌新,說明其影響力是何等強大。

那麼,舜帝南巡的目的究竟是什麼?很多文獻都說是為了“德服三苗”:

三苗不服,禹請攻之。舜曰:“以德可也。”行德三年,而三苗服。(《呂氏春秋·尚德》)

當舜之時有苗不服。於是舜修政偃兵,執干鏚而舞之。(《淮南子·齊俗訓》)

當然,也有說是為了“南征”三苗。《禮記·檀弓上》載:“舜葬蒼梧之野,蓋三妃未之從也。”此書是最早記載舜帝歸葬蒼梧說的文獻。漢代鄭玄注曰:“舜徵有苗而死,因留葬焉。”

筆者認為,舜帝南巡的真實目的應該是“德服三苗”,這不僅符合歷史的真實性,也更具有深遠的歷史意義。

首先,從歷史的真實性來看,這是一次美妙的音樂之旅。舜帝此次南巡,我們從文化典籍、民間傳說乃至於歷史遺蹟中,找不到帶兵打仗、戰爭硝煙的痕跡,相反,關於舜帝奏《韶樂》、歌《南風》的留存記載和痕跡倒是屢見不鮮。章太炎《古經札記·舜歌南風解》雲:“舜南巡蒼梧,地本屬楚,其歌南風,蓋即在南巡時,闕後楚之《九歌》九章,當即南風遺音,故有《湘君》《湘夫人》等篇,即用舜律,而又詠舜事也。且夷樂亦惟南音最合。”楊東晨還據此認為“舜帝南巡,當有親自去體察南方民風歌樂之意”。除了歌《南風》,就是奏《韶樂》,舜帝演奏《韶樂》的地方,現在還留下了韶山、韶關等地名。舜帝奏著《韶樂》、歌著《南風》,走遍了南方數省,最後將自己的遺體也留在了南方九疑山。

其次,從深遠的歷史意義說,這是民族和合的一次偉大曆程。舜帝將北方的《韶樂》和南方的《南風歌》結合在一起,這應該是大有深意的:這是南北音樂的和合,更是南北民族的和合。

四千多年前,經過漫長的戰與和,黃河與長江的遠古民族逐漸結合為三大部族:華夏集團、東夷集團和南蠻集團。晁福林認為:“部落聯盟領導權的禪讓制是古代早期國家構建的重要標識。關於堯、舜、禹之間的領導權的傳遞,《尚書》所載言之鑿鑿,無可質疑”。既然國家的權力禪讓只在堯、舜、禹之間傳遞,這說明南蠻集團的權利並沒有在國家的權力中得到體現。而且南蠻集團既有山川之險,又有眾多族支,在他們的權利沒有結合進國家而又要讓他們服從於國家的權力,並讓他們心服口服地與北方的兩大部族集團結合為一體,這確實是武力很難解決的問題。正因為如此,所以舜帝南巡一路宣講著道德教化,同時伴隨著音樂薰陶,並以自己的身體力行率先垂範,最終“勤民事而野死”,還將自己的聖體也留在了江南九疑,再加上二妃的淚灑斑竹、殉情瀟湘,他們的事蹟使南方的九黎、三苗大為感動,最終心悅誠服地接受了來自北方的王權,三大部族終於“和合”為一體。因此,舜帝南巡,“德服三苗”,給我們留下的最寶貴遺產就是實現了政治上的南北和諧統一,這不僅包括民族關係的大融合,也包括國家體制的大一統。

二、《韶樂》與“樂教”所培養的人格和諧

舜帝十分重視“樂教”,《尚書·舜典》載:“夔,命汝典樂,教胄子。直而溫,寬而慄,剛而無虐,簡而無傲。”舜帝在這裡所強調的是對人格的培養,首先是強調氣質的和諧。宋人陳經《尚書詳解》雲:“將教人以中和之德而必導人以中和之樂。人之氣質有剛柔緩急之不同,舜命夔教胄子,使導達其氣質一歸於中和。直寬剛簡,四者氣質之自然,直而教之溫,則不失之直情徑行好訐以為直,寬而教之慄,則不失之縱放,剛而教之無虐,則不至於暴,簡而教之無傲,則不至於忽,此德之中和也。”“直、寬、剛、簡”的特點,與氣質相關,具有先天性。而人格的培養就是要祛除那些先天的不足,輔之以後天的良好修養;這種修養,不是統一的標準,而是在各不相同的原有氣質之上施以不同的教育,最後才形成“和而不同”的中和人格。

其次是情感的和諧,也就是孔子所說的“哀而不淫,樂而不傷”。《中庸》雲:“喜、怒、哀、樂之未發,謂之中。發而皆中節,謂之和。”同氣質的特性一樣,情感也有先天與後天之別。人首先是自然人,然後才是社會化的人。人由自然人向社會化的人的過渡,就要學習社會的道德規範。道德最初或多或少是外在於個人的,是社會強加給個人或作為風俗習慣灌輸給個人的。道德的這種社會制約力要想有效地發揮作用,就必須內化為個人的要求,個人把道德當作一種生活需要,一種自己的東西,形成一種道德自覺。有了這種自覺,原來存在於內心深處的先天性情感一旦抒發出來,就可以被後天修養得來的道德自然而然地過濾,這也就是“中節”。因此,“中節”之後的中和之美,在情感表現上既是“適宜”的,也是包含道德力量的。

其三是心態的和諧,也就是《中庸》所說的“素其位,盡其性”,並做到“素位而行”。這裡的“素”是指平易、平常,“素位而行”也就是用平易、平常之心來對待自己所處的地位,從實際出發,做自己本來該做的事情——各人都要嚴正地要求自己而不必求於他人,做到不怨天不尤人,這就是真實自然的人生。有人說,做人的態度應該做到得之坦然,失之泰然,爭之必然,一切歸之於自然而然。面對人生中的一切,均可做到自然而然,其心境也就平和了,精神也就自由了,也就達到了孔子所說的“隨心所欲而不逾矩”的境界。

因此,《韶樂》的真正作用,是對人格的培養,這也是“樂教”的真正價值所在。孔子認為人格培養有一個過程:“興於詩,立於禮,成於樂”。即人格培養的最終完成是在於“樂”。“樂”在文化價值上主要是取其“和”。“和”是一種美,是一種最高的人生境界,更是一種“大德”。漢代陸賈的《新語·無為篇》說:“君子尚寬舒以苞身,行中和以統遠。民畏其威而從其化,懷其德而歸其境……漸漬於道德,被服於中和之所致也。”這是就個人的感召力而言,“中和”的道德力量顯然是至高無上的;而就整個社會的作用而言,其作用則更大:“致中和,天地位焉,萬物育焉。”可見,“和”是至大至高的“德”,亦是最完美的人格,而這種完美人格又是透過“樂教”來培養的。正因為有了人格的和諧,所以才有社會的和諧、天下的和諧。這樣,舜帝南巡“德服三苗”目的,才能得以實現。

三、《南風歌》確立的物質與精神雙和諧目標

舜帝南巡,帶著典樂官夔和一支樂隊,一路上除了演奏《韶樂》之外,還唱著《南風歌》。關於“舜歌《南風》”一事,在中國歷史上的影響很大,諸多文獻典籍也是一記再記,如《史記·樂書》雲:

昔者舜作五絃之琴,以歌《南風》;夔始作樂,以享諸侯。故天子之為樂也,以享諸侯之有德也。德盛而教尊,五穀時熟,然後享之以樂。

另外,在《禮記·樂記》《韓非子·外儲說左上》《屍子·綽子》《韓詩外傳》卷四、《淮南子》之《詮言訓》和《泰族訓》,以及《新語·無為》《說苑·建本》《孔子家語·辯樂解》《越絕書》卷十三等文獻中均有記載,其影響可見一斑。那麼,《南風》之詩究竟是一首怎樣的詩呢?在《樂府詩集·琴曲歌辭》中輯錄有《南風歌》歌辭:

南風之燻兮,可以解吾民之慍兮;南風之時兮,可以阜吾民之財兮。

《南風歌》的歌辭雖簡單,但卻包含了豐富的內容,至少可以歸納為四個層次:其一,一切以民眾為中心,急民眾之所急,在這裡看不到拓疆守土之類家天下的影子;其二,“吾”與“民”心心相通、平等相待的平民情懷,“吾民”相當於今天所說的“咱們的老百姓”;其三,既重視民眾的精神需求——“解慍”亦即解除煩惱,更重視民眾物質財富的豐裕——“阜財”亦即增加財富;其四,體現了以物質需求為基礎的精神需求,亦即建立在“阜財”基礎之上的“解慍”,因為“南風”之所以能“解慍”,從根本上說,是因為它帶來了春播的時機和豐收的希望。因此,《南風歌》所表現出來的思想,從“天下大治”的角度說,是確立了物質與精神雙和諧的目標,這與今天所說的物質文明與精神文明齊抓共管相類似——四千多年前舜帝所確立的國家治理目標,到今天仍需要努力為之奮鬥!

從“德服三苗”所奠定的民族和合,到《韶樂》與“樂教”所培養的人格和諧,再到“舜歌《南風》”所確立的物質與精神雙和諧目標,舜帝南巡所留下的豐富遺產,不僅為永州人民和永州的地方文化播撒了“和文化”基因,更為中華民族和中國傳統文化播撒了“和文化”基因,並由此確立了中國文化“以和為本”的文化特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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