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五”民政事業發展規劃》全文釋出,養老服務領域明確20項發展任務!

6月18日,民政部官網公佈了民政部 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於印發《“十四五”民政事業發展規劃》的通知,至此,“十四五”民政事業發展規劃正式公佈實施。

《規劃》共6章35節,分為3個板塊,並設定1個指標專欄和10個重大工程專案專欄。值得一提的是,《規劃》聚焦群眾關切,迴應社會期盼,提出了許多改革創新舉措,如縣級公益性安葬(放)設施全覆蓋、推進婚姻登記“跨省通辦”等等。

關於養老服務,《規劃》在第五章“全要素構建養老服務體系,在實施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國家戰略中彰顯新作為”中,部署了最佳化居家社群機構養老服務網路、壯大養老服務產業、加強養老服務人才隊伍建設、提升綜合監管水平等方面任務。以下是養老服務領域的具體說法:

第五章 全要素構建養老服務體系,在實施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國家戰略中彰顯新作為

適應人口老齡化社會需求,持續完善居家社群機構相協調、醫養康養相結合的養老服務體系,健全失能老年人長期照護服務體系,強化信用為基礎、質量為保障、放權與監管並重的服務管理體系,最佳化供給結構、提升服務質量,有效強化基本養老服務,滿足多樣化、多層次養老服務需求。

第一節 加強養老服務保障

01.加強基本養老服務。

建立基本養老服務清單,逐步豐富發展服務專案。制定並實施全國統一的老年人能力綜合評估標準,開展老年人能力綜合評估,評估結果作為領取老年人補貼、接受基本養老服務的參考依據。完善經濟困難的高齡、失能老年人補貼制度,因地制宜健全動態調整機制,提高補貼標準精準度和有效性,強化與殘疾人“兩項補貼”、社會救助等政策的銜接。

02.完善兜底性養老服務。

做好城鄉特困人員集中供養工作,提升特困人員供養服務設施(敬老院)集中供養和失能照護能力。以重殘、失能、留守、空巢、計劃生育特殊家庭等特殊困難老年人為重點,建立特殊困難老年人定期探訪制度、農村留守老年人關愛服務制度。

03.發展長期照護保障。

推動建立長期照護服務專案、標準、質量評價等行業規範和全國統一的老年人能力評估體系。配合有關部門穩妥推進長期護理保險制度試點,推動完善長期護理保險制度,逐步擴大長期護理保險參保群體範圍。充分發揮社會救助、社會福利、慈善事業、商業保險有益補充作用,保障不同層面照護需求。

第二節 最佳化居家社群機構養老服務網路

04.完善居家養老支援措施。

推動各地建立家庭養老支援政策,支援具備條件的養老服務機構運營社群養老服務設施。健全建設、運營、管理政策,發展“家庭養老床位”。推動失能失智和高齡老年人家庭成員照護培訓納入政府購買養老服務目錄,推進經濟困難高齡老年人家庭適老化改造。探索“物業服務+養老服務”模式,支援有條件的地區探索開展失能失智老年人家庭照護者喘息服務。

05.最佳化社群養老服務設施佈局。

大力推進城市新建城區、新建居住(小)區按標準配套建設社群養老服務設施,配建設施達標率達到100%。推進老舊城區、已建成居住(小)區基本補齊社群養老服務設施,推動構建城市地區“一刻鐘”居家養老服務圈,努力解決大城市養老難問題。加強社群養老服務設施用途管理,支援將社群養老服務設施低償或無償用於普惠型養老服務。

06.實施老年人居家和社群適老化改造工程。

實施特殊困難老年人家庭適老化改造,引導有需求的老年人家庭開展適老化改造,配合做好老舊小區適老化改造工作。支援社群養老設施配備康復輔助器具並提供專業指導。鼓勵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社群養老服務機構、老年人協會、企事業單位開展社群互助養老活動。

07.推進區域養老服務中心建設

在縣(市、區、旗)、鄉鎮(街道)範圍推動區域養老服務中心建設,發展具備全日託養、日間照料、上門服務、區域協調指導等綜合功能的區域養老服務機構。根據人口分佈、老齡化水平及發展趨勢佈局建設層次清晰、功能互補、區域聯動的養老服務網路。

08.推動養老機構提質發展。

深化公辦養老機構改革,發揮公辦養老機構兜底線、保基本和示範作用。引導社會辦養老服務機構重點面向中低收入群體、適度面向中高收入群體,滿足老年人多層次、個性化服務需求。最佳化城鄉養老機構床位結構,推動護理型床位佔比不低於55%。引導養老機構依託新興技術手段,構建“網際網路+養老服務”和智慧養老模式,培育服務新業態。鼓勵養老機構向家庭提供生活照護、康復護理、精神慰藉、緊急救援等專業服務。鼓勵有條件的公辦養老服務設施透過承包經營、委託運營、聯合經營等方式,引入企業或社會服務機構參與運營管理。

09.積極推進醫養結合服務。

推動社群養老服務設施與社群衛生服務站、護理站或其他醫療設施鄰近設定。有條件的養老機構可按相關規定申請開辦康復醫院、護理院、中醫醫院、安寧療護等機構。健全養老機構與醫療衛生機構合作機制,推動醫療衛生機構為養老機構開通就診綠色通道。

10.提升應急救援能力。

構建“分層分類、平戰結合、高效協作”的養老服務應急救援體系。建立國家養老應急救援技術服務中心,加強對地方養老應急救援力量的技術支援和服務。推動建立區域性養老應急救援技術服務中心,負責為本區域養老服務應急救援體系建設提供服務。

11.大力發展農村養老服務。

構建鄉鎮牽頭,村委會、老年人協會、低齡健康老年人、農村留守婦女、村幹部、黨員、志願者等廣泛參與的農村互助養老服務格局。完善農村留守老年人關愛服務體系。大力培育農村為老服務社會組織,強化農村老年人社會支援體系建設。鼓勵農村集體建設用地優先用於發展養老服務,逐步提高農村養老服務設施的建設補貼、運營補貼水平。支援民族地區、特殊型別地區因地制宜發展農村養老服務。

12.推進養老服務適度普惠。

大力發展普惠養老服務,為中低收入家庭老年人提供價格適中、方便可及、質量可靠的養老服務。吸引更多社會力量參與開展普惠養老服務,推動中央、省、市各級黨政機關和國有企事業單位培訓療養機構轉型為養老服務設施,並支援其可持續發展。支援國有經濟加大對養老服務的投入,積極培育發展以普惠型養老服務等為主責主業的公共服務功能國有企業。

第三節 壯大養老服務產業

13.做強養老產業主體。

發展銀髮經濟,實施“養老服務+行業”行動,促進文化、旅遊、餐飲、體育、家政、教育、養生、健康、金融等行業與養老服務融合發展,培育智慧養老等新業態,促進養老企業連鎖化、集團化發展。大力培育養老服務行業組織,發揮行業協會積極作用。

14.促進老年用品開發。

加快完善老年用品標準,推動老年用品生產研發,支援新興材料、人工智慧、虛擬現實等新技術在養老服務領域的整合應用與推廣。開發適老化技術和產品,重點發展適老康復輔助器具、智慧穿戴裝置、服務型機器人與無障礙科技產品。

15.培育老年消費市場。

健全行業標準和市場規範,營造平等參與、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加大市場監管力度,營造安全、便利、誠信的消費環境。推動老年用品進家庭、社群、機構和園區,帶動產品供給和產業發展。逐步推動社會力量成為發展養老服務業的主體,促進老年消費市場的繁榮與發展。

第四節 加強養老服務人才隊伍建設

16.健全人才教育培訓體系。

推進養老服務相關專業教育體系建設,鼓勵養老機構為有關院校教師實踐和學生實習提供崗位,參與專業建設,提高產教融合水平。支援養老服務相關專業開展職業教育校企合作,鼓勵符合條件的養老機構舉辦養老服務類職業院校。持續實施養老服務人才培訓提升行動,大規模培訓養老護理員、養老院院長、老年社會工作者。推動實現每千名老年人、每百張養老機構床位均擁有1名社會工作者。

17.發展養老護理員隊伍。

開展養老護理員職業技能提升行動,到2022年底,培養培訓200萬名養老護理員。推動建立健全養老護理員職業技能等級認定製度。建設全國養老護理員資訊和信用管理系統,支援有條件的地區制定入職補貼、積分落戶、免費培訓、定向培養和工齡補貼等優惠政策。舉辦養老護理員職業技能競賽,開展養老護理員表彰活動。

第五節 提升綜合監管水平

18.健全綜合監管制度。

按照“誰審批、誰監管;誰主管、誰監管”原則,建立職責明確、分工協作、科學有效的綜合監管制度,建立跨部門綜合監管體制。實施全國養老機構服務質量等級評定,提升養老機構規範化水平。建立“養老服務+信用”機制,建立覆蓋從業人員和服務物件的信用管理體系。

19.推進標準化建設。

制定一批與國際接軌、體現本土特色、適應管理服務要求的養老服務行業標準。推動地方標準、團體標準上升為國家標準、行業標準,鼓勵養老機構制訂高於國家標準的企業標準。加快建立全國統一的養老服務質量標準和評價體系。推動養老機構和行業組織實施標準化管理。

20.加強風險監測與防控。

建立健全養老服務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的制度規範,實現養老服務機構安全風險自辨自控、隱患自查自治,提升安全生產整體防控能力。落實養老服務領域非法集資處置工作行業部門責任,建立協同機制。發揮“金民工程”全國養老服務資訊系統作用,建立養老服務機構資訊聯動機制,加大風險排查力度。開展常態化非法集資識騙防騙教育宣傳,增強老年人群體識別防範能力。

《“十四五”民政事業發展規劃》全文釋出,養老服務領域明確20項發展任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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