書法作品講究“精、氣、神”。
清代朱和羹《臨池心解》:“作字以精、氣、神為主。落筆處要力量,橫勒處要波折,轉捩處要圓勁,直下處要提頓,挑趯處要挺拔,承接處要沉著,映帶處要含蓄,結局處要回顧。操之縱之,六轡在手,;解衣磅礴,色舞眉飛。”
他的意思是說,用筆的各個環節都精熟了,加上作者曠達的精神,作品就可以有“精、氣、神”了。
“精氣”原為中國哲學術語,指陰陽元氣,是“下生物谷,上為列星”的世界的本源。
漢代王充說:“人之所以生者,精氣也。”
這就是說精氣產生了人的生命的軀體。
“形具而神生”(《荀子·天論》)。
這裡的神當然是指人的精神、神采。
精、氣、神三者便是這樣聯絡起來的。
一幅書法作品中,我們可以把黑墨看作是陰,把白紙看作是陽;把圓潤看作陰,把方硬看作陽;把舒緩看作陰,把振速看作陽。
這些構成了書法作品的基本形式,如果處理得當,陰陽諧調,靈動多變,作品就自然有了神采,即所謂“形具而神生”了。
孟子云:“我善養吾浩然之氣”。
人的胸襟坦蕩開闊,剛正不阿,超然物外,落筆自然“瀟灑流落,翰逸神飛”。
如果一個人急功近利,孤弱寡聞,乃至心地偏狹,他們的作品中只能有濁氣、俗氣。
人的思想修養不同,審美的趣味不同,作品也就自然有真、善、美與假、惡、醜之別。
偶見一些書者一味蠻幹,滿紙橫塗豎抹,任筆為體,聚墨成形。這樣虛張聲勢鼓努為力的作品,精神是浮躁的。
因為字的神采與作者的氣質是相關的。
因此,學者不僅要苦練“字內功”,還要努力提高“字外功”,要多讀書,多思考,對歷史、對藝術、對人生有了深一步的理解,人的氣質改變了,自然就可以反映到作品中來。
作書若沒有法度,沒有傳統是不行的。但只知道臨帖,墨守成規也不行。沒有創作的慾望,沒有打破成規的勇氣,不敢超越前人一步,藝術上見解平庸,以為寫得一筆實用的漂亮字就行了,這樣的字當然也就毫無生氣可言。
總之,書法作品的“精、氣、神”是作者的修養、學問、氣質、見解、膽識的全面反映。只有在字內、字外切實地下一番功夫,作品的“精、氣、神”才會自然而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