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史| “灙”字對,還是“儻”字對——洋縣一歷史文化地名淺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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陝西洋縣縣城西邊有一條河,南向穿過108國道流入漢江,北向蜿蜒而上。從《洋縣全域旅遊導覽圖》看,這條河流北上在草壩村有個水庫,地圖示為“儻河水庫”(“儻”是“儻”的簡化字),再往上在彎曲的河流線旁標註有“灙水河”字樣。在這條河縣城段的東岸邊上有一個公園,導覽圖上標的是“儻濱公園”;緊挨公園的社群,標註為“儻濱社群”。

這條河既然叫“灙水河”,那麼,河邊的水庫為何不叫“灙河水庫”(實地遊覽,可見水庫大壩上有五米見方的“灙河水庫”四字),而要叫作“儻河水庫”?河邊的公園、社群為何不叫“灙濱公園”“灙濱社群”,而要叫作“儻濱公園”“儻濱社群”?這恐怕是目前洋縣人爭扯不清、糾結難斷的一個問題。

文史| “灙”字對,還是“儻”字對——洋縣一歷史文化地名淺談

灙河水庫

是不是這兩個字讀音、意義一樣,只是寫法不同?當然不是。因為從權威字典看,這兩個字有不同的讀音和意義。

“灙”字,目前收字最多的《中華字海》解釋為兩個讀音、三個義項:

(一)dǎng(音黨):〔~漭(mǎng)〕(水)浩蕩而茫茫無邊 庾闡《海賦》:“(海浪)~漭潺湲,浮天沃日。”〔~水〕河名,在陝西省洋縣,流入漢江。見《讀史方輿紀要·陝西五·漢中府》。

(二)tǎng(音躺):同“淌”,流 《花月痕》第三十二回:“秋痕又~下淚來說道……”

“儻”字,《中華字海》解釋為一個讀音、三個義項:

儻(儻)tǎng(音躺):迷糊,神志不清 ~然終日不言。同“倘”,倘若 ~有失。見“倜”。

它們兩個,除了讀音都有上聲“tǎng”(音躺)外,沒有一個意義是相同的。也就是說,它們兩個是絕對不同的字,不通用,不能混用,要麼“灙”,要麼“儻”,二者只能取其一。

可是,不論是古人,還是今人,一直都在“灙”“儻”不分,混用、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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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看古人的混用、亂用。

歷史文獻中最早記錄“灙水”的是距今1400年前南北朝時期北魏官員、地理學家酈道元(466—527),他在其地理學名著《水經注》卷二十七“沔水”條下記載道:

漢水又東至灙城南,與洛谷水合。水北出洛谷,谷北通長安,其水南流,右則灙水注之,水發西溪,東南流,合為一水,亂流南出,際其城西,南注漢水。

然後是南北朝時期北齊大臣、史學家魏收(507—572)所著《魏書》卷一百六下的記載:

晉昌郡領縣三:龍亭(有安國城、鎮勢山、灙水)、興勢(延昌三年置)、南城。

以上都用“灙”字。

接著是唐朝宰相李吉甫(758—814)的《元和郡縣誌》,用“儻”而不用“灙”:

儻谷,一名駱谷,谷在長安西南,南口曰儻谷,北口曰駱谷。(《元和郡縣誌》卷二十五)

到了北宋初年,文學家、地理學家樂史(930-1007)在《太平寰宇記》中就“灙”“儻”混用了:

灙谷水,一名駱谷水,在縣北三十里,南注漢水。(《太平寰宇記》卷一百三十八)

同卷“興道縣”條記載:

於今理西北二十里興勢山置興勢縣,兼立儻城郡,因山為名。

之後的南宋地理學家王象之(1163—1230)在《輿地紀勝》中又只用“儻”字:

洋州(轄)定遠、武康、儻城郡、洋川、源州、豐寧郡、洋源、洋水、貞符。……儻水,又名駱谷水,在興道縣,源出縣界西北大雞山,流入漢江。(《輿地紀勝》卷一百九十)

清雍正十三年(1735年)編纂的《陝西通志》卷四中則又“灙”“儻”混用:

儻城郡:興道漢成固縣地,縣城即後魏儻城郡(《通典》)。西魏析洋州置儻城郡(《洋縣誌》),儻城郡在洋縣北三十里儻谷,後魏立郡取名於此。(《賈志錄·縣二》)

灙水(即洛谷水,又名鐵冶河):在縣西一里。(《府志》)

洛谷水北出洛谷南流,右則灙水注之,水發西溪,東南流,合為一水,亂流南出際灙城西,南入漢水。(《水經注》)

龍亭縣有灙水。(《魏書·地形志》)

文史| “灙”字對,還是“儻”字對——洋縣一歷史文化地名淺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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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看今人的混用、亂用。

1996年6月,由洋縣地方誌編纂委員會編、三秦出版社出版的三十卷《洋縣誌》,一律用“儻”字而不用“灙”字:

西魏恭帝元年(554年),廢晉昌郡,於儻河口置儻城郡,並設儻城縣,縣地分屬梁州儻城郡興勢縣、儻城縣、龍亭縣和洋州懷昌郡懷寧縣、洋川郡黃金縣。(卷一第二章《建制沿革》)

2005年7月,由戴均良等主編,國家民政部和復旦大學作為主編單位的《中國古今地名大詞典》,由上海辭書出版社出版。這應該是迄今為止最權威的國家地名志。該書第2891頁記載:

儻谷:即儻駱道的南口。在今陝西省洋縣北。因經儻水河谷而名。

同書第3324頁記載:

灙城郡:北魏正始中置,治今陝西省洋縣。隋開皇初廢。

該書中明顯“灙”“儻”混用。

2006年1月,洋縣文史專家、縣文物博物館原館長周忠慶先生在三秦出版社出版了專著《灙水集》。該書《漫話儻駱道》一文第二段說:

儻駱道,南口曰灙,即洋縣城西的灙水河谷;北口曰駱,即周至縣西南的西駱峪。因該道呈南北走向跨越秦嶺,故以南北谷口命名,稱“儻駱道”。這是洋縣與周至縣之間最近捷的一條古道,全程480裡,步行4天可到。

不到一百字的一小段中,“儻”“灙”連續混用。

2016年7月,洋縣縣委、縣政府印發的《洋縣全域旅遊導覽圖》,將河流標註為“灙水河”,卻把在該河東岸的公園、社群標註為“儻濱公園”“儻濱社群”,典型的混用、亂用。

由此可見,“灙”“儻”二字在表述洋縣特有地名時古今一直在混用、亂用。只是近來會發現,目前的媒體宣傳上有了明顯變化,即基本都用“儻”字而不用“灙”字了。沒有人解釋這樣做的原因。

有人猜想,“灙”字因為不在常用字中,筆畫繁多,也不好記寫,寫出來又是個墨疙瘩,不好看,所以就用簡單好寫的“儻”字了。這種只管好寫而不管字義的說法,顯然是站不住腳的。但是不管怎麼說,統一寫作“儻”字,不亂用了,總算解決了一點問題。只是,統一的結果卻使更大的問題接踵而來。

因為,“儻”字只有一個讀音“tǎng”(音躺),但是大多數人都不管,一律讀“dǎng”(音黨)。這就使一些文化底蘊深厚的年長者憤憤不平:從小一直就說的“淌水河”(擬音),怎麼都成了“黨水河”(擬音)?真是無知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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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代進入旅遊大開發時期,景點的打造,輿論的宣傳,地名所帶有的歷史文化凸顯出來。對於歷史文化底蘊深厚的洋縣來說,不得不再一次面臨用“灙”字還是“儻”(儻)字的嚴重問題。

這裡說“嚴重”,是因為棄用“灙”字而用“儻”字,已經引起了很大的爭議。一些網友在微信書法群、讀書群等各色群中爭論激烈,甚至動了感情。不少人認為,宣傳媒體隨意將“灙”字寫作“儻”字,是缺乏漢字文化知識,不珍惜洋縣歷史文化的表現。

因為,從漢字文化知識來說,既然是一條河流的名字,自然是帶水字旁的“灙”字,與水無任何關係的“儻”字就沒有資格來冒名頂替。這一點,清代先後在洋縣任知縣的鄒溶、張鵬翼就分得很清,他們組織編纂的兩部《洋縣誌》中,凡涉及地名的,只用“灙”字。

再從歷史文化來說,因為“灙水”,才有“灙城”,進而才有“灙城郡”“灙城縣”的設立。儘管後來不叫“灙城郡”“灙城縣”了,可縣城所在地變來變去,最終還是落腳在“灙城”舊址上。所以,“灙水”“灙城”就是古洋州——今洋縣之所以成為洋縣的根和魂,“灙”字就是洋縣歷史文化根與魂的重要地理標誌,絕不能丟。

還有更重要的一點,就是翻遍所有字典,“灙”字就只指洋縣這一條河流,它是全國唯一的洋縣水名專用字,也就是洋縣專有的歷史名片。

因此,大多數人主張,恢復“灙”字指稱洋縣水名的合法地位。凡是涉及與“灙水”有關的名稱,一律都改過來,用“灙”字而不用“儻”字。

至於讀音,按照兼顧歷史、“名從主人”的原則,地名應當服從當地土著(即世代居住本地的人)的讀法,尤其是年長者的讀音,就是“tǎng”音。這一點,其實從“灙”字被諧音寫成“儻”字就證明了它是本來的讀音。

如此,寫“灙”讀tǎng,就是洋縣這一歷史文化地名用字的正確寫法和讀音。

目前,年輕人幾乎都把“儻”字讀dǎng,恢復“灙”字,儘管“灙”字有tǎng音,但大家也會因為形聲字“秀才識字讀半邊”的影響而繼續讀dǎng。如果人為硬性規定,必須“寫‘灙’讀tǎng”,恐怕會適得其反。語言的這種慣性,一時恐難糾正過來。由於語言具有“約定俗成”的特點,最終誰對誰錯,尚難判定,因為生活中“將錯就錯”的例子也不少。

比如,病名“蕁麻疹”,《現代漢語詞典》(第七版)在“蕁”字頭下註解說:“[蕁麻疹](xún má zhěn,舊讀qián má zhěn),面板病……”這裡的“蕁”字本來讀qián(音前),但因大家受形聲字的影響,都誤讀為xún(音尋),權威詞典也只好將錯就錯,予以認可。再比如廣西的“百色”,舊讀“bó sè”,現在遵從大家,讀“bǎi sè”。

所以,對於“灙”字,除了字形不能錯寫為“儻”字外,其讀音不必硬性規定,遵從大家各自習慣的讀法:年長者按習慣傳統讀tǎng,年輕人就按現代認知讀dǎng,“各隨其便”,最終讀“dǎng”還是“tǎng”,由社會和語言發展情況約定俗成而定。

作者:陳文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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