孫偉傑:十一星曜在宋元道教內的多重演化

孫偉傑:十一星曜在宋元道教內的多重演化

十一星曜在宋元道教內的多重演化

孫偉傑

原文載於《宗教學研究》

2019年第3期

文章內容有刪節

摘 要:十一星曜是中西方天文星占學說融合的結果。宋元時,十一星曜信仰在社會上十分流行。道教除保留其原有的天文、星命學思想外,隨著兩者互動關係的深入,十一星曜的稱謂、職能漸趨豐富,並在道教的齋醮科儀、符籙道法以及內丹修煉等不同領域流轉,逐漸演變成為一種象徵符號,拓展了十一星曜的宗教文化意涵。

主題詞:十一星曜; 天文星佔術; 宋元道教;

孫偉傑:十一星曜在宋元道教內的多重演化

自道教在唐代透過增衍出紫炁、月孛二曜,將域外九曜擴充成十一星曜之後,十一星曜在道門內外的影響逐漸擴大。宋元時,道門對十一星曜的認知和實踐程度得到進一步加深。本文透過深入考察宋元道法儀式,將十一星曜的多重面相一一呈現,進而對其演化的原因和方式進行詳細說明。

一、星佔與禳星儀式中的十一星曜

十一星曜可以區分為日月五星與羅、計、紫、孛兩組,按照對日月五星職能的不同認識,我們將採用外來日月五星吉凶說的十一星曜稱作是“域外十一星曜”,而採納中國傳統日月五星說,也就是不作吉凶分別的十一星曜稱作是“本土十一星曜”。這兩種十一星曜理論在道教內都有傳承,不過隨著道教的發展,“本土十一星曜”基本取代了“域外十一星曜”。

約出於唐宋間的《太上洞真五星秘授經》採用的是“域外十一星曜”說。鄭樵《通志·藝文略》著錄“靈寶五星秘授經一卷”或即此書。此經雖題為五星,實則言說祈禳九曜之法。經中九曜星神的裝扮已經具備了鮮明的道教特徵,並且較為統一,只略在衣著上加以區別。不過九曜星神尤其是五星神所主吉凶仍然延續佛經中的說法,比如木星與喜慶相連:“東方木德真君,主發生萬物,變慘為舒,如世人運炁逢遇,多有福慶,宜弘善以迎之。”金、火、水、土星與災厄相關:“西方金德真君,……如世人運炁逢遇,多有災怪刑獄之咎,……南方火德真君,……多有災厄疾病之尤,……北方水德真君,……多有災滯劾掠之苦……中央土德真君,……多有憂塞刑律之厄。”

隨著道教的發展,十一星曜的域外色彩逐漸淡化,至北宋李思聰《洞淵集》時已融入更多本土星曜學說,經中有關日月五星所主災祥的理論基本脫離了域外色彩:

日者,太陽之精,人君之象,……日為洞陽之宮,……日之精黑,化生金烏。……一年一周天。……日魂吐九芒之黑,光瑩萬國。日名鬱儀。

月者,太陰之精,皇后大臣之象。……月為廣寒洞陰之官,……魄精之黑,化生玉兔。一月一周天。……月魄常泛十華之彩,光瑩萬國,月名結璘。

東方木德星君,木之精。蒼帝之子,光照三十萬裡,徑一百里,十二年一周天。

南方火德,熒域星君,火之精。赤帝之子,執法之星。其精下降,為風伯之神。常以十月入太微受事,光照八十萬裡,徑約一百里,二年一周天。

西方金德星君,金之精,白帝之子,主刀兵將軍肅殺之威,其精下降為雨師之神。光照七十萬裡,徑一百里,一年一周天。

北方水德星君,水之精。黑帝之子,水德為天心,紫辰之星,正對崑崙之頂處。紫微之宮,即元氣之主。其精下降為先農之神,主發生物,光照五十萬裡,徑一百里,一年一周天。

中央土德星君,黃帝之子,其精下降為靈。星之神,光照十二萬裡,徑五十里,二十九年一周天。

羅睺神首星君,主九天之下一切諸惡,……逆行天道,順之則昌,逆之則禍。

計都神尾星君,主九天之下一切罪福,多主疾病困苦之災。……逆行天道,不顯神光。順之則吉,逆之則兇。

天一紫炁星君,……長侍紫微垣門,降人間之百福,添祿算之司。

太一月孛星君,主九天之下一切兇殺。……逆行黑道,順之則吉,逆之則兇。

此經採用“本土十一星曜”的理論,將日月五星作為主宰天上人間萬有生靈的星神。值得一提的是經中所涉及的天文學知識,雖然有關五星光照、直徑的描述並不真實,但其關於運轉週期的論述與實際的天體執行時間基本一致,這表明道教典籍中的描繪並不完全是憑空杜撰,其中所涉及的天文知識建基於真實的天體運動。此後,“本土十一星曜”在道教內部基本取代了“域外十一星曜”。例如《道門科範大全集》卷46提到十一星曜時,“月三珥而天下喜,日再中而帝業隆,歲星明而谷稔國昌,鎮星留而邦寧福厚,太白尚義以戒窮兵,熒惑守心乃聞退舍,辰不失行則豐年樂歲,彗成夕見則除舊佈新。暗虛為建墜之星,所以為日月之蝕;天乙乃道德之曜,所以制吉凶之宜”。這些有關十一星曜的功能的描述基本是對中國傳統星曜學說的繼承。

與《太上洞真五星秘授經》差不多同時的《元始天尊說十一曜大消災神咒經》(簡稱《十一曜消災經》)假託元始天尊為青羅真人說唸誦十一星曜消災神咒之法:

如有五星不順,凌犯宮宿,照臨帝土及諸分野,災難競起,疫毒流行,兆民死傷。速令塑繪十一曜形儀,於清浄處建立道場,嚴備香花燈燭,請命道士或自持念《十一曜大消災神咒經》,一七日,二七日,或三七日,修齋行道,禮念懺悔,即得上消天災,保鎮帝土,下禳毒害,以度兆民,汝宜聽信,轉轉教人受持讀誦。青羅真人叩頭再拜,上告天尊,伏願大慈廣為宣說。是時,天尊即說十一曜大消災神咒。

該經所述祈禳之法與《上開經》中記載的禳星儀軌有著明顯的傳承關係,只是增加了持念星咒以及唸誦時間節點等環節。經中在提及十一星曜咒之餘還提到九星和五星咒,由此可以看出十一星曜層層演變的歷史程序。此後,唸誦《十一曜消災經》消災除厄成為道門中一項重要的禳災儀式,在宋代頗為流行。例如南宋西蜀道士呂元素集、胡湘龍編校《道門定製》“消災拜章功德疏”中記載:“奉為某家,解禳星運刑剋照臨之災,……各轉《太上十一曜大消災神咒經》一卷。”宋李昌齡傳、鄭清之贊《太上感應篇》亦有引述。而在宋呂太古集《道門通教必用集》中,解禳陽九百六之災,兵戈、疾疫、水火、旱蝗、饑饉之厄等都可以透過轉誦《太上十一曜大消災神咒經》來避除禍患。

宋路時中編《無上玄元三天玉堂大法》卷22“禳彗孛法”記載:“凡有彗孛妖星垂象,當告禳星符,及誦《靈寶十一曜經》。”此處《靈寶十一曜經》很可能指的就是《十一曜消災經》。《靈寶領教濟度金書》曾記載:“二景五星七曜齋,本屬上清部,以《十一曜消災經》為祖。按《靈寶四十九品》雲:靈寶有二十四司,第五青羅消災玉司,青羅真人主之。以《十一曜消災經》為司舉治經。然則七曜齋,亦可屬靈寶部也。”按照此記載,上清、靈寶部都有以《十一曜消災經》為尊的說法,因此,上文中的《靈寶十一曜經》很可能是《十一曜消災經》在靈寶部中的別稱。

《十一曜消災經》雖然流傳很廣,但道門中人對此經咒也有所懷疑,比如《靜餘玄問》中記載:“先生(白玉蟾)告耜(彭耜)曰:爾謂十一曜咒誠太上所說乎?曰:誠哉!曰:嘻!彼咒中有謂甘石推流伏。然甘德、石申,皆星翁也,卻是春秋戰國時人。甘石未生,此咒先有,質之於此,豈太上所說耶?”白玉蟾在此處對十一曜咒由元始天尊講說提出的疑問,按照他對十一曜的瞭解,當為點化彭耜的戲謔之言。

在道教禳星儀式中,還會涉及十一曜星君神位的擺放。一般而言,羅、計、紫、孛通常與太陰一起排列在表示“陰”性的右班,比如“開度醮左右班一百二十神位”的擺放時,右班擺放“上清月府皇華素曜結璘太陰皇君、天乙紫炁道星真君、太乙月孛彗星真君、神首羅睺建星真君、神尾計都墜星真君”等神位。不過有時神位的擺放並不一定遵循此例,比如在“七曜齋”中,“神尾計都墜星真君、太乙月孛彗星真君”出現在左班,“神首羅睺建星真君、天乙紫炁道星真君”則出現在右班。而宋留用光傳授,宋蔣叔輿編撰《無上黃籙大齋立成儀》則將十一曜星君全部放在“左班”:“太丹炎光鬱明太陽帝君、木德歲星重華真君、火德熒惑星執法真君、土德鎮星地侯真君、金德太白星天皓真君、水德辰星伺晨真君、羅睺神首建星真君、計都神尾墜星真君、天一紫炁星君、太一月孛星君。”除此之外,還會出現十一曜重複出現的情況,比如《靈寶領教濟度金書》“禳熒惑齋法”14位中既有“上清十一曜真皇君”神位,又有“太乙月孛星君”的神位。上此種種有關十一曜神位的不同排序,很可能是緣於齋醮儀式的不同,而之所以會出現十一曜重複出現的情況,可能是為了突出某一星曜的重要性。

不僅如此,禳星儀式中還出現了十一星曜符,此符主要配合“七曜齋”使用,《靈寶領教濟度金書》卷2“七曜齋三日節目”中十一曜符的使用時間是在次日晚朝行道時,上十一曜符。同書卷291記載:“其十一曜符雲:……惟十一曜則看何星為災,用其符也。”也就是說十一星曜符是依照產生災害時所主星曜而分別使用以禳災去害。

二、“四餘”說

十一星曜中羅睺、計都、紫炁、月孛又被稱為“四餘”,這一稱謂出現的時間相對較晚,大致為南宋初年,而且可以基本確定的是“四餘”的這一稱謂也是源自道教。筆者所見,較早稱羅、計、紫、孛為“四餘”的說法出自於道教典籍,很顯然,“四餘”說不同於《秤星靈臺秘要經》所提到的含義,應該是道門人士對於羅、計、紫、孛的一種新的解釋。

在《靈寶領教濟度金書》中多次出現“四餘”的稱號,比如“天一紫炁星君……稟太陽之餘炁,……週三十而御歷”“太乙月孛星君……稟夜光之餘炁,……歷周九歲”“七緯四餘”“四餘四曜星君”“曆紀四餘,名傳九執”等記載。其中紫炁稟太陽之餘炁,月孛稟夜光(可能是太陰,也可能是星光,待定)之餘炁的說法應當引起我們的重視,這種解釋不同於通常關於“四餘”的解釋,詳見下文。此外,經中也沒有提到羅睺和計都所稟之炁為何。雖然我們很難斷定這種餘炁的說法在此經中出現的具體時間,不過至早不會早於南宋。

“四餘”之稱還出現在《道門科範大全集》卷25至卷29“祈嗣拜章大醮儀”之中,這幾卷全部題為“三洞經錄弟子仲勵編”。據羅爭鳴的研究,仲勵所提到的最晚年號為“建炎”(1127—1130),該年號是南宋高宗的第一個年號。因此,仲勵的生活年代當在此前後。在祈嗣醮儀的章文中提到“上清四餘四曜真君”的名號,這一名號在《靈寶領教濟度金書》中又被稱作“上清紫炁、月孛、羅睺、計都四餘星君”。

另外,白玉蟾也曾論及“四餘”:“夫羅睺乃火之餘炁也,計都乃土之餘炁也,月孛乃金水之餘炁也,紫炁乃木之餘炁也。”此段文字出自於《海瓊白真人語錄》卷2《鶴林法語》,該卷為彭耜弟子、白玉蟾的再傳弟子林伯謙等人所編,主要記載白玉蟾與彭耜等師徒之間的對話。引文中的“四餘”指的是羅睺是火星的餘炁,計都是土星的餘炁,月孛是金星、水星的餘炁,紫炁是木星的餘炁。而宋代陳伀集疏的《太上說玄天大聖真武本傳神魂妙經注》中論及“四餘”時又有不同:

太陽、太陰、天一、太一、黃旛、豹尾之六宮,主晝、夜、晦、明、風、雨之六運,乃日曜、月曜、木曜、水曜、火曜、土曜。……紫炁續木曜,配五福,司學業。二十八年緯一周天,主人威儀,貌不恭,意狂俊,奪農時,厥極惡,木帶冰雰,罰常雨。月孛續水曜,配宗廟,司祀享。九歲一周天,怒見毛頭彗尾,聽不聰,情縱急,逆天時,厥極貧,水禍肟蠻,罰常寒。羅睺續火曜,配勳業,司陽德。一十八年一周天,怒蝕其日月,視不明,心逆舒,棄法律,厭極疾,火擲血流,罰常燠。計都續土曜,配稼穡,司陰德。一十八年一周天,怒則崩摧山川,思不睿,慮妄蒙,侮父母,厭極兇,饑饉流荒,罰常風。……天一司人五福,太一掌人夭橫,羅睺懲男,計都戒女,於是六曜之內,日月明分晝夜也。羅計孛紫並暗曜化人遷善,每罰兇人則光現。

依陳伀的註解,月孛是水星的餘炁,沒有與金星相聯絡,這與白玉蟾的解釋有所差異。另外,“四餘”又增添了不少新的職能,比如紫炁配五福,司學業;月孛配宗廟,司祀享;羅睺配勳業,司陽德;計都配稼穡,司陰德等等,“四餘”在職能上的增添凸顯出其在道教神靈體系中地位的上升。

及至元代,隨著天文觀測水平的提高,一些道教人士的天文學知識亦得以進一步擴充。元代趙友欽《革象新書》對“四餘”作了全新的數理天文學解析,他指出:

羅睺、計都、月孛、紫氣,每日所行均平,並無遲疾。夫羅睺、計都者,是從月交 黃道而求月交之終始,……羅、計於其間各 逆行一度四十六分三十秒,以此數並月行交 終之度,即黃道周天之度也。羅、計漸移十 八年有餘,而周天交初覆在舊躔。夫月孛者,是從月之盈縮而求,盈縮一轉,……以黃道周天之度並孛行數,即月行數也,大約六十二年而七週天。太陰最遲之處與其同躔。夫紫氣者,起於閏法,約二十八年而周天。

此時的月孛已在天文學意義上取代了計都原有的位置。趙友欽精於歷算,因此他對“四餘”的解釋相較其他道經,神學意味相對較少,科學成分相對更多。這一解釋被其弟子陳致虛沿襲,並有所增益。陳致虛在《太上洞玄靈寶無量度人上品妙經注》卷下提到:

羅、計、氣、孛所行無遲疾。羅、計從月,交黃道而求月交之終始;羅、計於其間各逆行一度四十六分三十秒。月孛從月之盈縮而求。紫炁,起於閏法。二十八年十閏,紫炁周十二宮。紫炁,即景星也。史注:景星狀如半月,凡見則人君有德,明聖之慶。20陳致虛在趙友欽的基礎上重點對紫炁進行了補充說明,他吸納《史記·天官書》“景星者,德星也。其狀無常,常出於有道之國”的記載,將紫炁定為瑞星之一的景星。

唐張守節《史記正義》對《天官書》此句註解到:“景星狀如半月,生於晦朔,助月為明,凡見則人君有德明聖之慶。”陳致虛的解釋源出於此。趙友欽關於“四餘”的解釋不僅在教內流傳,在教外也多被稱引,尤其是明清時期,歷家與術家對“四餘”多有討論,甚至引發一系列的刑獄之禍,黃一農、鈕衛星對此多有深論,此不贅述。

三、雷法、內丹等道法中的十一星曜

站在宗教者的視角,十一星曜在其實際的天文學含義之外,更重要的是其在神學層面所體現的宗教意義。也就是說,在宗教者的眼中,十一星曜被視為一種象徵符號,由於可以與實際的天象保持一定的距離,因此可以按照實際的需要對其進行不同的詮釋和轉換,賦予它們不同的內涵。宋代以降,道教新出法、派眾多,十一星曜也隨之被賦予了許多新身份和新象徵。

(一)十大星帥

所謂“十大星帥”,指的是十一星曜除月曜之外的其餘十曜,其產生與雷法的興起密切相關。雖然“十大星帥”也使用十一星曜的名號,不過它們擁有新的內涵,與十一曜星君並不相同,這在道教的上章儀式中體現得尤為明顯。比如在《道法會元》卷141“太一天章陽雷霹靂大法”之“傳度朝儀”所稱法位中,“上清十一大曜”與“太一十大星帥”被分別稱引。卷142“太一天章陽雷霹靂大法行遣部”之“傳度檢式”之“申狀目錄”中出現的是 “日宮太陽帝君、月府太陰皇君、木德歲星真君、火德熒惑星君、土德鎮星真君、金德太白星君、水德辰門星君、神首羅睺星君、神尾計都星君、天乙紫炁星君、太乙月孛星君”十一曜星君的名號,而 “文牒目錄”中出現的是 “大火天羯毒日星帥、木德高林煞訪星帥、火德執摩引煞星帥、金德白煞號噉星帥、水德毒煞翻波星帥、黃髮飛烈號瀈星帥、羅林目噉河魁星帥、神尾遊訪計門星帥、都遊紫炁號門星帥、歲孛烈按黑炁星帥” 十大星帥名號。

據《道法會元》記載,道教內流傳著名為“太一十星帥之法”的法術,該法首先由黃帝獲得,後來大禹治水,遇到太一十真君傳授此法制服水患。再後來太一祖師虛靖真人(第三十代天師張繼先,徽宗時賜號“虛靖先生”)在青城山修煉時,從太一十地靈官之處得到此法,並流傳至今。

關於十大星帥與十一星曜之間的聯絡,我們還可以從裝扮上窺探一二。

從裝扮上看,木德星帥(對應木曜)冠上有豬,雙手持桃;火德星帥(火曜)冠上的火驢;金德星帥(金曜)冠上有雉,女人相,手抱琵琶;水德星帥(水曜)冠上有猿,女人相,手執薄;黃髮星帥(土曜)冠上有牛,老人相,手執錫杖;羅林星帥(羅睺)冠上有蛇,惡相;神尾星帥(計都)冠上的龍,惡相。這些裝扮完全借用了十一曜星君的形象,只是由於十大星帥與雷法的關係,所以一般都改戴雷冠。特別的是,紫炁星帥頭戴“道士冠”的形象或可為紫炁是由道教發明這一事件提供一絲佐證。

為了配合法術的需要,道經中還記載有十大星帥神咒,例如《太上三洞神咒》卷2“雷霆召役諸咒”記載:“太陽星帥,持權扶桑。曦輪萬里,烜赫東鄉。真符飛起,遍撒火光。……天乙紫炁,道曜之尊。解衝釋惡,變禍移迍。真符飛起,大法攸行。孛彗流星,神勇威靈。威南一叫,聲震雷霆。真符飛起,石裂山傾。”

從中亦可看出十一曜星君影響的痕跡。此外,由於神學詮釋的需要,十大星帥的名稱並不固定,《道法會元》卷135“太一天章陽雷霹靂大法”中便記載了一種新的稱謂:“速召東方木德神,南方火德神,西方金德神,北方水德神,中央土德神,吊門計都神,員殺羅睺神,執天太陽神,主覆紫炁神,十將靈靈,驅攝列星。”幾種不同稱謂背後體現的是神學解釋的實用性,這種實用性的顯著特徵之一是不固定性與調適性,這和我們通常理解的神聖性所代表的穩固性相輔相成,這一“常”與“非常”的現象值得我們深思。

(二)雷神、祈晴雨、掩日光與十一星曜

雷法自宋代興起之後,廣為諸派所用,以祈雨祈晴、伏魔降妖等。十一星曜也因此被賦予了雷神的身份,轉變成為十一雷君,《道法會元》卷110“混沌玄書大法”記載有十一雷君名號。《法海遺珠》分別記載了十一雷君的法符。

祈晴祈雨雪是雷法的一個主要用途之一,十一曜中被用以主宰晴雨的星曜主要是羅睺、計都和月孛三星,三個星曜有時單獨使用,有時組合使用。宋代路時中編《無上玄元三天玉堂大法》“禳旱法”記載了一段祈禳乾旱的咒語,其中提到“雨師元隸羅睺星”。此咒又被稱為“四溟咒”,在《靈寶領教濟度金書》《法海遺珠》《太上三洞神咒》等經書中多次出現,並且還化身“電字咒”“水雷咒”以召雷祈雨。

除上文提到的“四溟咒”,《道法會元》彙編的諸多符籙道法中記載了不少有關召請羅、計、孛祈晴雨的符咒法令,比如“移潭會龍移海掣雨令”,此令“批付都天星帥羅、計、孛”;“霹靂搜龍震威傾雨令”,此令“付都天星帥月孛遵依”。再比如“太一天章陽雷霹靂大法”之“祈雨行遣”中提到:“上申神首隱曜羅睺星君,神尾暗曜計都星君聖前。……催發箕畢翼軫四宿,協心運功,如期降雨。”以及“苟畢符”中出現的“羅睺計都土宿黑”的咒語。

這其中提到了羅睺、計都、土宿以及箕、畢、翼、軫星。畢星也稱畢宿,是二十八星宿之一,也是中國傳統“雨師”形象的一種。畢星主管降雨的起源很早,《詩經》曾稱:“月離於畢,俾滂沱矣。”東漢應劭《風俗通義》“雨師”條記載:“《周禮》:‘以槱燎祀雨師。’雨師者,畢星也。”道教祈雨法術中以畢星降雨的說法是對傳統星宿文化的繼承,不過在上述道法中,畢星受到羅睺、計都的節制,這種身份上的差異,表明十一星曜的地位高於二十八宿。

除了祈晴雨雪,《道法會元》卷94“掩陽光秘咒”:“唵聻聻吽吽黑暗天昏攝。太微童子敕,羅睺土宿攝。”《法海遺珠》中的“掩日訣”:“唵羅睺計都土宿攝。”以及《太上三洞神咒》中的“團雲咒”:“聻聻吽吽,黑暗天神。天旋地轉,日月失昏。羅睺土宿,煞炁飛騰。”出現了羅睺、計都、土宿被用以遮掩陽光的記載。由於羅睺、計都在印度天文學中的原始含義便與日月蝕相關,此處被用以遮掩日光是其天文含義在宗教法術中的延伸。

(三)考召、內丹等道術中的十一星曜

除了上述功用,十一星曜還被不同道派賦予了許多身份與功能,這些功能基本上已經脫離了其原始的天文學內涵,更多的只是透過借用十一星曜的名號,將其與道法相結合,因地制宜、因因時所需地使用。比如“羅睺”,在《道法會元》“東平張元帥專司考召法”“正一吽神靈官火犀大仙考召秘法”“東嶽溫太保考召秘法”中,“羅睺”出現在迷魂法術的咒語中。《靈寶領教濟度金書》中,“羅睺”轉而被用在“行神布炁咒水治疼痛咒”中。而在《鬼谷子天髓靈文》出現的又是“齒神羅睺清元君”的稱謂,可見,“羅睺”的身份與職能多有變化,並不統一。再如宋路時中編《無上玄元三天玉堂大法》中,存思十一曜是“治屍蟲”法術的一個重要環節。在《上清北極天心正法》中,“計都”則變身天心派法術“天心總咒”的一部分。

南宋以降,道教內丹之法盛行,十一星曜因之也出現在敘述內丹機要的口訣、詩詞之中。南宋白玉蟾作、留元長編集的《海瓊問道集》中載錄《烏兔經》一首,其中提到“嫦娥配羅睺,陽黎妻月孛”。金代侯善淵述《上清太玄集》卷5“大張仙問十二頌四言絕句”有闡述“隱顯”一詩:“土宿見羅睺,擎天跨火牛。劍光無血汙,斬下赤龍頭。”元代林轅所述《穀神篇》捲上《大藥還丹詩》:“啜摸羅睺吞玉決,溫存月孛守珠囊。黃庭煉就金魚袋,絕勝官封田舍郎。”在這些詩文中,月孛、羅睺演化成內丹術語,以隱晦的語言闡述著道教內丹的奧秘。

隨著宋元真武信仰的逐漸興起,十一星曜與真武的關係也逐漸密切。元代道士劉道明編撰的《武當福地總真集》卷下記載有宋嘉祐二年(1057)天中節(端午節),十一曜、北斗等星宿經緯陰陽、功齊天尊之事。在此書之後,約出於延祐元年(1314)至後至元二年(1336)的《玄天上帝啟聖錄》卷5“折應計都”條專門記載了至和三年(1056)八月初一日夜張貴妃祈應計都星君的故事。及至明代《許真君玉匣記》,計都星已完全脫離其原本兇惡的身份特徵,轉而成為人間祈請的福神。

綜上所述,隨著道教的發展,十一星曜的天文字意不斷淡化,進而演變成為一種象徵符號,輾轉於不同的道法之中。這一流轉變遷過程受多種因素的影響,一方面,十一星曜中的“紫炁”“月孛”是後發明出來的星曜,本就缺乏清晰明確的意涵;另一方面,在道教漫長的歷史中,不同人物、不同法派對於十一星曜的認知程度也參差不齊,這些因素無疑加劇對十一星曜進行詮釋的可能性,因此“象徵化”“符號化”成為十一星曜在道教內部發展、演變不可避免的結果,也正因為此,十一星曜才可以更加靈活地輾轉流傳於不同時代。

孫偉傑:十一星曜在宋元道教內的多重演化

作者簡介

孫偉傑,哲學博士,四川大學道教與宗教文化研究所副研究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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