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考語文現代文閱讀知識清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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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文知識清單

說明文的概念

說明文是以“說明”為主要表達方式,用來介紹或解釋事物的形貌、狀態、性質、構造、功能、製作方法、發展過程以及內在事理的一種實用文體。

說明文的分類

(1)按物件分

事物說明文:以實在具體的事物為說明物件,側重說明事物的形態、構造、性質、特徵、種類、功用等。如《蘇州園林》。

事理說明文:以抽象事理為說明物件,側重闡述概念、原理、規律、原因、關係、方法等。如《大自然的語言》。

(2)按語言分

平實說明文

生動說明文

說明順序

(1)時間順序

按照事物的發生、發展、演變的先後順序來安排說明的條理,也就是以時間的先後為說明的順序。具體地可分為從古至今、由早到晚等。一般用於人物的生平介紹、科學觀察記錄、說明事物或事理髮生、發展或製作過程一類的說明文。

(2)空間順序

按照事物的四方上下來說明,從上到下,從前到後,從左到右,從裡到外,從外到內,從整體到區域性等。例如介紹建築物、實體、工藝品等的文章。

(3)邏輯順序

按照事物或事理的內部聯絡或人們認識事物的過程來說明,這種順序常用於事理說明文。邏輯順序主要有以下七種:從現象到本質;從結果到原因;從特點到用途;從概括到具體;從、主要到次要;從一般到個別;從總到分。

說明方法

(1)舉例子

列舉真實典型的例子,具體真切地說明事物某方面的特徵。

(2)分類別

對事物的特徵或事理分門別類加以說明,使說明的內容更有條理性。

(3)列數字

運用科學嚴密的資料具體準確地說明事物的特徵。這裡的“資料”既包括確數,也包括約數。

(4)作比較

用人們熟知的事物與所要說明的事物作比較,從而強調(突出)被說明事物的特徵。(對比和類比)

(5)下定義

運用科學準確的語言對被定義概念作簡明扼要、周全嚴密的規定,揭示事物的本質屬性。

(6)打比方

就是修辭方法中的比喻,生動形象地說明事物某方面的特徵,讓複雜、抽象的科學道理簡單化、具體化。

(7)作詮釋

對事物的特徵、事理加以具體的解釋說明,淺顯易懂。

(8)引資料

引用具體事例、資料、名言警句、詩詞、俗語、諺語、神話故事、新聞報道、謎語等,準確說明事物特徵,富有趣味,或增添文章的詩情畫意。

(9)摹狀貌

細緻描繪事物形貌,生動準確說明事物特點。

(10)列圖表

用圖畫、表格的形式對事物的特徵、事理加以說明,具體直觀。

說明文的結構

(1)總分式

這種結構形式大概有三種情形:總分式;分總式;總分總式。總分式結構常見於邏輯順序中從概括到具體或從整體到部分的說明文。

(2)遞進式

各層之間的關係由淺入深、由表及裡、由現象到本質,後文在前文的基礎上進一步說明。遞進式結構多用於從現象到本質的事理性說明文。

(3)連貫式

各層之間按照事物發展的過程、時間、因果、條件等關係安排層次,前後互相承接。連貫式結構多見於時間順序的說明文。

(4)並列式

文章各部分的內容沒有主次之分、輕重之別,是平行式的結構。並列式結構多用於採用空間順序的說明文。

說明文的語言

準確性、科學性、生動形象性。

議論文知識清單

議論文的概念和特點

議論文是以議論為主要表達方式,對某個問題、事件進行分析、評論,表明自己的觀點、立場、態度、看法和主張的一種文體。特點是“以理服人”。

議論文的論證方式

立論

從正面論證其觀點的正確。

駁論

對錯誤論點進行駁斥,從而確立正確的觀點。

議論文的三要素

論點

(1)定義:論點是作者對所議論問題所持的見解和主張,解決“證明什麼”的問題。

(2)分類:有的議論文有中心論點和分論點。中心論點只有一個,分論點可以有多個,但並不是每篇議論文都有分論點。分論點是對中心論點的支撐與補充。

(3)要求:論點要正確、鮮明,不可模稜兩可,應是一個表意明確的判斷句,標誌是判斷動詞“是”或能願動詞“應該”“必須”“要”等。

(4)位置:標題、開頭、中間、結尾。(注:有的議論文需讀者自己概括論點。)

論據

(1)定義:論據是用來證明論點的事實和道理,解決“用什麼來證明”的問題。

(2)分類:分為事實論據和道理論據。事實論據:包括史實、典型事例、統計資料等;道理論據:包括經過實踐檢驗的真理、名人名言、諺語、原理、定律等。

(3)論據與論點的關係:二者是證明與被證明的關係。

論證

(1)定義:論證是用論據來證明論點的過程和方法,是論點和論據之間邏輯關係的紐帶,解決“怎樣證明”的問題。

(2)要求:合乎邏輯。

議論文的思路與結構

議論文的基本思路

提出問題(引論)—分析問題(本論)—解決問題(結論)。

議論文的結構

(1)總分式:總—分、分—總、總—分—總。

(2)並列式:文章的段落層次之間、論據之間是平行、並重的。

(3)層進式:文章採取層層推進、步步深入,一環扣一環的方式,從而由淺入深,把道理說深說透。

論證方法及作用

舉例論證

也叫例證法。就是用典型事例來證明論點的方法。事例真實、典型、有代表性,可以增強文章的說服力。

道理論證

用古今中外名人的名言警句以及人們公認的定理公式等來證明論點的方法,也包括一些對結果的推導過程。具有權威性、科學性,使論證具有說服力。

比喻論證

用比喻來說明道理,可以將深奧抽象的道理講得淺顯形象,深入淺出,通俗易懂,易被人接受。

對比論證

將兩種性質截然相反或有差異的事物或道理進行比較,以此來論證觀點。運用這種方法,突出其中一個事物或道理,對比鮮明,能有力地論證中心論點。

議論文的語言

議論文語言的第一要素是嚴密性。此外,也要準確、深刻,這樣才能說理透徹,讓人口服心服。

記敘文(含散文、小說)知識清單

記敘文的概念

記敘文是以記敘表達方式為主,描寫、抒情、說明和議論表達方式為輔,以寫人物的經歷和事物發展變化為主要內容的一種文體。特點是“以情動人”。

記敘文分類

按範圍大小分

廣義:記敘性的文學作品,如散文、小說等。

狹義:訊息、通訊、報告文學、遊記、日記、回憶錄、書信等。

按寫作物件分

(1)寫人類(2)記事類(3)寫景類(4)狀物類

記敘文六要素

時間、地點、人物、事情的起因、經過、結果。

記敘的線索

以實物為線索:如張之路《羚羊木雕》。

以人物為線索:如胡適《我的母親》。

以事件為線索:如孫犁《蘆花蕩》(復仇事件)。

以人物的所見所聞為線索:如魯迅《故鄉》。

以人物的思想感情為線索:如魏巍《我的老師》。

以時間推移、地點轉換為線索:如魯迅《從百草園到三味書屋》。

記敘的人稱

第一人稱

以“我”的口吻或者角度展開描述。

作用:親切自然,真實可信。

第二人稱

以“你”“你們”展開描述。

作用:縮短作者與讀者之間的距離,便於直接抒情。

第三人稱

以“他”“他們”展開描述,作者站在旁觀者的立場,將人物經歷、事件經過告訴讀者。

作用:不受時空限制,比較靈活自由。

記敘的順序

順敘

按照事情發生、發展和結局的順序來寫。如《最後一課》。

倒敘

先寫結局或其他後發生的情節。如《楊修之死》。

插敘

敘事時中斷敘述,插入另外一些有關的情節,再接著敘述後來的事情。如《孔乙己》。

記敘的結構

總分式

敘述人物經歷、事件發展或描寫景物時,開頭用總說性質的句段統領全文,後文從不同角度分別描述,有的最後總束全文。如《春》。

遞進式

按照事情發生發展的過程安排層次,前後互相承接。如《范進中舉》。

並列式

內容各部分沒有主次之分、輕重之別,是平行式的結構。如《從百草園到三味書屋》。

記敘文中常見的表達方式

記敘

把人物的經歷和事物的發展變化過程表達出來,是寫作中最基本、最常見,也是最主要的表達方式。

描寫

對人物的外形、動作、語言、心理,事物的性質、形態和景物的狀貌、變化所作的具體刻畫和生動描摹。

說明

用簡明扼要的文字,把事物的形狀、性質、特徵、成因、關係、功用等解說清楚的表達方式。

議論

對某個問題、事件進行分析、評論,表明自己的觀點、立場、態度、看法和主張。記敘文中的議論往往起揭示記敘目的和意義的作用。

抒情

表達情思,抒發情感。可分為直接抒情、間接抒情兩種。直接抒情即直抒胸臆。間接抒情是在敘述、描寫、議論中流露出個人感情。

散文、小說知識清單

小說定義

小說是以刻畫人物形象為中心,透過完整的故事情節和具體的環境描寫來反映社會生活的文學體裁。是與詩歌、散文、戲劇並列的四大文學樣式。

分類

按篇幅及容量分

長篇、中篇、短篇和微型小說(小小說)。

描寫角度

正面描寫:透過對人物語言、外貌、動作、心理的直接描寫和細節描寫,來表現人物的性格特徵。

側面描寫:透過其他人物的言行間接突顯主要人物。

描寫方法

外貌描寫

對人物容貌、衣著、神情、體態等進行描寫,表現人物的身份、感情、性格等。

語言描寫

包括人物的獨白和對話,表現人物的感情變化、性格品質。

動作描寫

描寫人物在某種情況下所做出的反應,表現人物的感情變化、性格品質。

心理描寫

描寫人物在一定的環境中的心理狀態和內心活動,揭示人物的感情變化、性格品質。

故事情節

(序幕)—開端—發展—高潮—結局—(尾聲)

環境

自然環境:是指故事情節發展所處的自然現象狀況,如地點、天氣、景色、氣候、季節等。

作用:交代故事發生的時間、地點、空間、場景;渲染環境氣氛;烘托人物心情、人物形象;表現人物性格;推動故事情節的發展

社會環境:是指人物所處的時代背景,以及小說中人物與人物之間的關係。

作用:交代故事發生的時代背景、時代特徵、社會習俗、思想觀念和人與人之間的關係;渲染環境氣氛;烘托人物心情;推動情節的發展;深化主題。

散文定義

散文是一種篇幅短小、題材廣泛、真實自然、情文並茂的文學體裁。它能迅速、及時地反映社會現實,被稱為“文學的輕騎兵”。

特點

形散而神不散(形散神聚)

形散:取材廣泛自由,不受時空限制;表現手法不拘一格:可敘可議,可描寫人物,可託物抒情。組織材料、結構成篇比較自由。

神聚:主題(立意)必須明確而集中。

分類

敘事散文

以寫人記事為主,情節不求完整但很集中。如《散步》《藤野先生》。

抒情散文

透過對景物或事物的描寫來抒發感情。如《春》《濟南的冬天》。

說理散文

以發表議論為主的散文,抒情性、形象性和哲理性是其主要特點。如《敬畏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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