賈元春支援薛寶釵,不喜歡林黛玉,她為什麼不下旨賜婚?

賈寶玉長大後,他的姻緣開始牽動著賈家諸人的心。寶黛姻緣和金玉良姻也逐漸浮出水面,以賈母和王夫人為首的兩派人,開始了“明爭暗鬥”。

雖說古人講究兒女姻緣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但實際話語權的歸屬沒有那麼簡單。在封建大家庭,上位者的話語權才是關鍵。

賈元春支援薛寶釵,不喜歡林黛玉,她為什麼不下旨賜婚?

比方賈母是賈家的老封君,她的意見最關鍵。賈母要給賈寶玉的姻緣做主,誰反對也沒有用。且賈政毫無疑問要聽從母親的。王夫人也得聽丈夫和婆婆的。

賈母是真正擁有一票決定權,她要等到機會合適的時候才能使用。

但賈家地位最高的並不是賈母而是賈元春。身為賢德妃,她的一句話可以搞定一切,就算賈母的主意也能駁回。就看她要不要發表意見。

從原文的諸多線索看,元春顯然參與進了賈寶玉的姻緣矛盾中。賈母、賈政都屬意林黛玉。賈元春和王夫人都認可薛寶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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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提賈母那邊如何,本文講一下賈元春的立場。

元春身在宮中,按說她並不會參與賈家內部的事。但她是王夫人的女兒,是母親的靠山。

元春省親當晚,趙姨娘和賈環都被隔離,就證明了賈元春堅決地站在了母親的立場。

而元春省親當晚,她唯二的修改賈寶玉提額,都與林黛玉有關。

一,修改“蓼汀花漵”為“花漵”。“蓼汀”是供大雁、水鳥棲息的沙洲,林黛玉就是“雁”的象徵。

去掉蓼汀,大雁沒有棲息之地,象徵不給林黛玉立足之地。預示日後黛玉日後會被迫離開賈家。後文《折足雁》酒令也呼應了這段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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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修改“紅香綠玉”為“怡紅快綠”。去掉的“香玉”二字和“綠玉”,後文小耗子偷香芋故事又作補充,薛寶釵也說元春不喜“綠玉”。綠玉就是黛玉,香玉也是黛玉!

曹雪芹借“蓼汀”、“香玉”,暗示賈元春的立場。她以一己之力“除掉”林黛玉,支援王夫人推動的金玉良姻。

還有,端午節元春賜節禮,打醮清虛觀張道士提親,都代表了賈元春的意志和持續干預。

賈母正是由於賈元春插手,才不得不收斂對寶黛姻緣的支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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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家也由於賈元春的支援,才能夠住在賈家七八年不走。等待賈元春的決定。

然而,就像賈母始終不做主一樣,賈元春也從始至終沒有做主賜婚。賈寶玉的姻緣於是懸在那裡,成為短暫的平衡。

那麼,賈元春為什麼不做主賜婚呢?說起來也不復雜,與賈母差不多。

首先,賈元春雖然貴為貴妃,賈寶玉是她弟弟,但手也不好伸得太長。她支援母親王夫人,表達意見可以。但真要做主弟弟賈寶玉的婚禮,也不合規矩。

元春賜婚不是小事,得正式傳旨。而她在宮裡並不得寵,正經事做不好,幹這些不該她管的事,更容易遭人非議,因小失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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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次,賈寶玉當時年紀太小,還不到婚嫁年齡,賈母也在等時機成熟,才好張羅。

賈家人婚嫁相對要晚,從賈珠、賈璉、賈蓉來看,大多十七歲左右,迎春出嫁也是在十七歲左右。

賈寶玉的婚事拖延,主要是年紀不到,不能確定!

最後,賈政出差三年也是賈寶玉婚姻耽擱的主因。賈政不在家,賈母、賈元春都不能私下做主。她們的意見都要建立在一家之主賈政主持認同的基礎上。

賈元春支援薛寶釵,不喜歡林黛玉,她為什麼不下旨賜婚?

賈寶玉不是不能在十五歲結婚,但一定不能父親在外出差勞苦,他卻在家娶妻,不合規矩!

等賈政回來時,賈元春已經失寵,太監不斷來賈家要錢打抽豐,她自己都焦頭爛額,也顧不上賈家這邊。

當然,最終寶黛姻緣被破壞,林黛玉被迫與賈探春效仿瀟湘妃子娥皇女英二女同嫁海外異國為王妃,還是賈元春左右了結果。

賈元春支援薛寶釵,不喜歡林黛玉,她為什麼不下旨賜婚?

林黛玉和賈探春被賜婚海外,肯定是皇家行為。其中賈元春做了什麼不言而喻。

林黛玉不久死去,黛死釵嫁,才有了薛寶釵嫁給賈寶玉的後文。

王夫人和賈元春母女,反對寶黛姻緣還是得逞了。但根據劉姥姥雪下抽柴故事伏筆,賈母就死在了“金玉”婚禮當天,也致使賈寶玉和薛寶釵始終沒有圓房。

一個錯,造成滿盤皆輸,就是《紅樓夢》的最終遺憾!

文|君箋雅侃紅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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