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歡一個人,是聽見自己身體裡萬物復甦的聲音

即使這麼晚了它仍然發生

愛的來臨,光的來臨

你醒了

蠟燭好像被它們自己點亮

星星集聚,夢傾進你的枕頭

升起溫暖的空氣的酒香

即使這麼晚了

身體的骨頭仍在發光

而明日的塵埃在閃耀中呼吸

《光的來臨》馬克·斯特蘭德

馬克·斯特蘭德,詩人、散文家、藝術評論家。1934年生於加拿大愛德華,但他本人主要是在美國與南美地區長大和接受教育的。

年輕時輾轉多所大學學習文學與藝術,曾在耶魯大學學習繪畫,獲美術學士學位。他著有一本關於愛德華·霍珀的畫談《寂靜的深度》。

其實,好像是沒有必要專門提下霍珀的,奈何課代表真的很喜歡他的繪畫,所以還是聊幾句吧。

霍珀無論是畫什麼,都給我一種強烈的感覺,那就是:

作為“存在”本身的寂寥與荒誕。

他的筆下,每個人都是一座孤島。有時甚至沒有人,只有一扇窗,一張床,一條田野上的小道,都給人一種直擊靈魂的空曠與靜默。

那是從畫裡綿延出來,能叫看畫的人整個都浸瀅其中的孤獨。

喜歡一個人,是聽見自己身體裡萬物復甦的聲音

作為“存在”本身的人類,總是渴望著陪伴與溫暖,可就在我們努力去抵抗孤獨的同時,我們卻離孤獨更近。

這就讓我想起了加繆的作品《快樂的死》,在這個故事裡主人公梅爾索在一樁精心設計的謀殺案之後,獲得了人人羨慕的財富,過著財富與時間都有充分餘裕的生活。然而,梅爾索仍然不幸福,最後的結局居然是死。

一個人如何才能快樂?為什麼有了金錢,孤獨和不快樂卻不曾離開?

很多人都不想以目前的方式去生活,然而,現實就是不允許他用這樣的方式去生活。

最可怕的“閉環”在於:他用盡一切辦法去追求,萬事具備,一切成熟,他卻發現他要的那一個,早已經丟失在來的路上。或者,那一個只永恆地存在於追求的道路上。

所謂荒誕正在於此:

目的和結果,總是分離。

存在即孤獨。如果你把擺脫孤獨與虛無作為人生的追求之一,到頭來會發現這是一場漫長而荒誕的努力。

喜歡一個人,是聽見自己身體裡萬物復甦的聲音

說回馬克·斯特蘭德。1990年他榮獲美國桂冠詩人稱號;1999年以詩集《暴風雪》獲普利策獎。

前面我們說到霍珀的畫,講的是“人類始終並且最終都是孤獨的”,而馬克·斯特蘭德的這首詩則恰恰講了一個關於愛情的故事。

兩者不是矛盾,反而是一個浪漫而詩意的巧合。

其實,每個人原本都生活在一個密閉的,自足的空間裡。愛情真的來臨時,就好像一扇窗或者一扇門被突然打開了,那個瞬間,陽光就像甘霖一般灑滿房間。

我總覺得,喜歡一個人,是聽見自己身體裡萬物復甦的聲音。

你看見她有光,是因為你的眼裡有光。好像蠟燭,星星,月亮都愛她,連骨頭都暈著螢白。喜歡一個人是不孤獨的,因為那個瞬間,你的心都被光給填滿了,亮堂堂的。

於是,我們想要永遠留住這光亮。想把門關上,想把窗關上,想把光鎖起來,就這樣我們把自己再次關進了封閉而寂寥的空間裡。

這聽上去有點諷刺,但我沒有答案。

我特別喜歡馬克·斯特蘭德的一句話:一首詩自有其尊嚴。

一首詩不會求你讀它,如果你不讀,它就很可憐,不是這樣。我們必須自願讀詩,雖然它不會帶給你任何實際的好處。

讀詩,不是為了尋找歷史的深度,生命的意義等等。讀一首詩,可能只為了讓自己沉浸到詩人獨特的聲音裡,去感受光,感受美,感受存在本身。

有些詩是不能解釋的,正如有些經驗是無法輕易理解的。

而我們與這樣的經驗生活在一起。

為什麼我們不能與一首並不能馬上傳達意義,甚至也許永不傳達意義的詩,生活在一起?

我的意思是:我們可以愛一首詩而不必懂它。我們可以惺惺相惜,懂它的深刻。也可以像孩子般,只是膚淺而純粹的愛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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