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可卿與賈珍有沒有私情,原著四處細節現真相,賈母更是一句挑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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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可卿作為賈母的重孫媳婦,儘管身世一般,但姿色和人品俱佳,深得賈母歡心。但如果細讀原文就會發現,事實上,這都是假象。

儘管曹公為了掩蓋秦可卿與公公賈珍的醜事,不惜對原文進行了刪減,但以曹公“草蛇灰線,伏脈千里”的寫法,還是無法掩蓋二人有染的事實,從原文多處細節入手,還是會發現其中的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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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明顯的細節:

在原著中最能體現賈珍對秦可卿有情有義的地方,便是在秦可卿死後,賈珍極為不正常的表現。

其一,大操大辦,秦可卿的葬禮規模並不亞於元妃省親。棺木是原忠親王老千歲用的檣木,質量與尊貴並舉;停靈時間為民間葬禮之最:七七四十九天,單僧道就請了三百多位。說白了,這純屬就是在燒錢,可見,賈珍為辦好這場喪禮,確實是下了血本。

其二,為了抬高秦可卿的身份,不惜給賈蓉買了個龍禁尉,這樣在靈幡經榜上,一則看上去有面子,二則拔高了秦可卿的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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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三,一個媳婦之死,賈珍幾乎請來了一國之賓,與賈府相關的各部門政要悉數到場。

其四,明朝英宗朱祁鎮廢除的殉葬制度,在寧府又死灰復燃,居然還有丫鬟願為她殉葬,瑞珠見秦氏死了,自己中柱而亡,此舉實屬罕見,賈珍“借佛獻花”,乾脆將此女的後事與秦氏一起安排了。

其五,在寧府翻雲覆雨的賈珍,在秦氏死了之後,整個人哭成了淚人,一點也不忌諱。

以上種種賈珍的表現,如果放在賈蓉身上則是合適的,最起碼錶明夫妻情深,難捨難離。但如果放在公公與兒媳婦身上則是極為不合適的,賈珍對秦氏所流露出的感情已不是純粹的長輩與晚輩之間的憐憫之情,而是很明顯的男女私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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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不可思議的細節

在小說中,寧府的尤氏給人的感覺,就是一種懦弱無能之輩。特別是我們在看劇版《紅樓夢》時,王熙鳳對尤氏有一段不堪入耳的謾罵,尤氏的表現讓人看著十分同情。

但事實上,我們都讓她給騙了,尤氏實際上也是一個十分有主意的女性。

在小說第六十三回,一聽公公賈敬死了,她的神經立馬緊張起來,看似有些慌張但處理得卻是有條不紊。她細思眼前無可用男丁,就先把道士們鎖了起來,然後出城去請太醫來看視,到底系何病致死。再者才去通知賈珍,同時還把賈敬做了緊急處理,該入殮還是開喪破孝,連同設立道場,一應都安排了個妥當。又因她人在外,還專門請了孃家的兩個妹妹過來照應寧府。這一連串的事情安排下來,哪裡能看出她是個無能之輩呢?分明是一個心思縝密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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賈璉看上了尤二姐,想娶為小老婆,雖然主意出自賈蓉,但寧府賈珍和尤氏都脫不了干係。他們都是在嘴上懼怕王熙鳳,但在背地裡什麼事都能做得出來。特別是尤氏,雖不是一母所生,但在名譽上還是長姐,她竟然也敢無視王熙鳳的存在,默許賈璉揹著鳳姐將尤二姐娶為外宅,難道她就沒有想過日後如何向鳳姐交代嗎?她嫁入賈府已多年,對於鳳姐的手段也早已見識過,但在這件事上,很顯然,她並沒有忌憚鳳姐的淫威,由此可見,尤氏也並非她表面上那麼膽小怕事,其實膽子挺大的。

但是,尤氏在秦可卿死後的表現卻很異常,原文中提到她兩次犯了胃疼舊疾,既不能料理事務,也沒有出來招呼客人,這實際上對賈珍而言是很沒面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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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說料理喪事這件事,話說賈敬死後,寧府的喪事不也是自己料理了嗎?那麼在這其中,尤氏必然也參與進來了。但為何秦氏死後,賈珍卻非要請鳳姐過來料理呢?其中緣由不外乎兩點:其一,他不認可尤氏的辦事能力;其二,尤氏拒絕料理秦氏的喪事。

賈敬死後,尤氏可是一口氣做了多件大事,怎麼秦氏死後,她這個當婆婆的毫無表現呢?這些細節都足以表明,尤氏對於秦可卿與賈珍扒灰這件事是瞭如指掌的,只不過鑑於賈珍在寧府一人獨大,無人敢管,所以她也只能忍氣吞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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賈珍要為秦氏大操大辦後事,她自然管不了,但是她的態度還是擺在那裡的,就是不參與,什麼都不做,賈珍自然也拿她沒辦法,所以才去請了鳳姐來料理秦氏的喪事。對於尤氏連客人也不打招呼,賈珍倍感沒面子。原著中寫道 :

賈珍雖然此時心意滿足,但裡面尤氏又犯了舊疾,不能料理事務,惟恐各誥命來往,虧了禮數,怕人笑話,因此心中不自在。

因此,從尤氏對秦可卿喪事的態度上,也可以看出賈珍與秦可卿不同尋常的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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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醜陋的細節

賈敬死後,尤氏在外打理家事,寧府內請來了異父異母的尤氏姐妹二人和其老孃,一同來照應府內事務。

賈珍與賈蓉父子二人一聽尤氏姐妹來到府內,兩人詭秘地相視一笑,此中意味心照不宣。從賈珍、賈蓉對尤氏姐妹的表現來看,父子二人早已私下與尤氏姐妹暗度陳倉。

父子二人的醜聞,作者透過賈璉的嘴說了出來,說賈珍、賈蓉父子二人素有“聚麀之誚”,實際賈璉也是一樣,賈蓉說他與賈赦的姨娘們也有染,更何況賈赦後來還把秋桐作為獎勵給了賈璉。可見,這種“聚麀之誚”的行為在賈府實屬正常現象。

所以,對於賈珍與秦可卿的私通,賈珍不可能不知道,但他卻沒有任何反應,這也正是“聚麀之誚”的體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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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直白與最隱晦的細節

魯迅曾說焦大是紅樓中的“屈原”,他不畏權勢,不謀私利,不同流合汙,敢於直言不諱。在原文中焦大喝醉後,有一段經典的罵人語錄:那裡承望到如今生下這些畜生來,每日家偷狗戲雞,爬灰的爬灰,養小叔子的養小叔子。

此話一出,眾小廝唬得魂飛魄散,把他捆起來,直往他嘴裡塞土和馬糞。鳳姐和賈蓉聽到也只當沒聽見,寶玉多問一句,反被鳳姐嗆了一頓。

眾人的表現十分反常,由此也證明,焦大所言確是事實,而且這個事實必然是在寧府裡的。作者在介紹賈珍時也說了,由於賈敬住在道觀裡,賈珍只一味高樂,縱然把寧國府竟翻了過來,也沒有人敢來管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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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加之,秦可卿的判詞:情天情海幻情身,情既相逢必主淫。漫言不肖皆榮出,造釁開端實在寧。既道出了秦氏的風流本性,又指出寧府的混亂不堪。

這些細節都指向一個事實,那就是焦大口中的爬灰,所指之人便是賈珍與秦氏,焦大用最直白的方式表達了出來。

相對於焦大的直白,賈母對待這種事的態度則顯得有些隱晦。比如,第四十四回,王熙鳳過生日時,賈璉與鮑二家的偷情,被鳳姐發現後,兩人大打出手,一直鬧到了賈母身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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賈母對於此事,既沒有責怪賈璉,也沒有罵鳳姐,而是說,像諸如賈璉這樣的行為實際很正常,從小世人都是這麼過來的。這說明賈母對待這些事並不持反對的態度,相反是一種包容的心態。

在小說第五十四回,說到才子佳人的故事時,賈母說,在這些故事中,“就只小姐和緊跟的一個丫鬟?”,言外之意,就是說佳人之所以能與才子相會,在這中間起連線作用的必然是這個丫鬟。

在四十四回時,賈母不怪賈璉,不怪鳳姐,開口便責備平兒,如若不是眾人解釋,平兒必是白白受罵。從賈母的觀點看,令主子們起爭執的人必然是她的身邊人,所以,賈母才罵平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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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賈母的這種觀點,那麼在寧府,秦可卿與賈珍在中間擔任溝通角色的人必然是秦氏的丫鬟,即寶珠和瑞珠。而這兩人在秦氏死後的表現也極為不尋常,一個撞柱而亡,一個願作秦氏的女兒,為其守靈。

秦氏的這兩個丫鬟,一個求死,一個生不如死,主子死了,與她們二人有何關係呢?就算秦可卿待她們極好,也不至於捨棄生命,捨棄生活。她們的所做所為必然是受人所迫,而此人之所以逼迫兩丫鬟必然有不可告人的秘密,正所謂家醜不可外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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巧合的是,對於這兩個丫鬟的死活,原文中刻意寫到了賈珍。瑞珠死後,賈珍安排她與秦氏一起停放;對於寶珠,賈珍也安排了她在鐵檻寺守靈。

這些細節聯絡起來,都指向一個事實,那就是秦氏與賈珍爬灰確是事實。

綜上所述,透過原文的四處細節,發現儘管曹公對秦氏與賈珍之間的私情予以掩蓋,但以他“草蛇灰線,伏脈千里”的寫法,最終還是將二人之間的真相散落了在了小說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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