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醒】超市忘記付單,顧客竟被罰款500元!這些東西你還敢去買嗎?

益陽某大型超市可以罰顧客的款!?

2021年2月1日下午, 我母親在益陽某大型超市購物,選了牛肉、雞翅、香梨等70元的商品,忘記付款走出超市,被超市工作人員追回補繳貨款後,還被罰款500元(有圖有真相)。

【提醒】超市忘記付單,顧客竟被罰款500元!這些東西你還敢去買嗎?

原來,超市工作人員用“報警構成偷盜罪”“有人情況差不多被治安拘留過13天”等言語恐嚇,我母親慌了,答應私了,交了500元罰款,還在超市一個什麼賠償協議上還簽字、按手印了。其實這些年裡,我母親是這個超市的常客,之前一直沒有發生過忘記付單的事,且超市監控也顯示,我母親走出萬達超市時沒有任何遮掩商品的舉動,確實是忘記付款了。

2月2日下午,我去超市理論,說他們沒有權力罰款,而且我母親也不需要承擔懲罰性賠償。然並卵,超市就是一句“你母親簽字同意了的”,就不甩我了。也向110報了警,也找了市場監督部門反映,也打了消費者熱線、市長熱線,結果也是然並卵,派出所說這是市監局的事,市監局說沒受理過,熱線建議我找法院起訴。

PS:雖然沒結果,但是還要感謝市監局的工作人員為我努力協調了。

諮詢律師朋友,讓我以超市不當得利的理由,去法院起訴,說一定能贏。但是,我真不想來回折騰了,只能放棄維權,認栽了。

所以,超市雖然在法理上沒有向顧客罰款的權力,但是顧客們維權成本高,不得不放棄追究啊,它事實上也就能罰之泰然了。

PS:也感謝益陽萬達廣場的多次關注及網路表態,雖然貴店只是嘴上“妥善處理”的忽悠,但是錯在我的輕率,我居然會相信你們有能力在陽光下處理違法行為。

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