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嘉映|此在素描

陳嘉映|此在素描

作者簡介

陳嘉映(1952—),1981年研究生畢業於北京大學外國哲學研究所,並留校任教;1983年赴美留學,1990年獲博士學位,其後赴歐洲工作一年,1993年5月回國,重返北大任教;2002年轉入華東師範大學哲學系,被聘為終身教授、紫江學者;2008年1月,轉入首都師範大學哲學系工作,任外國哲學學科專業負責人、特聘教授。主要專著有《海德格爾哲學概論》、《語言哲學》、《無法還原的象》、《哲學科學常識》、《思遠道》、《泠風集》、《從感覺開始》等,譯著有《哲學研究》、《存在與時間》、《哲學中的語言學》等。

此在素描

陳嘉映

存在(Sein)同存在者(dasSeiende)有別。存在是最高的普遍性,一切存在者都存在。但存在不是族類上的普遍性,因為族類是用來區分在者的,所以,從族類上說,無所不包的普遍性沒有意義。存在又是不可定義的,無論我們用什麼東西來定義,都會把存在弄成了存在者。最後,存在是不言自明的:存在就是存在,無法證明亦無須證明。但康德曾說:哲學家的事業正在於追究所謂自明的東西。

但如何追究呢:存在不是一種特殊的存在者,不是某一類存在者的抽象共性,也不是存在者的一部分或屬性。所以定義法、歸納法、演繹法,都不中用。我們簡直不可能離開存在者談存在,那就得找出這樣一種存在者來:對它來說,存在本身是首要的,至於作為什麼東西來存在則是次要的。人,就是這種存在者。人不同於其它存在者,因為人在他的存在中同存在本身打交道。只要人存在著,他就對他的存在有所作為,無論有意還是無意;他就對存在有所領悟,無論明確還是含混。如果人同他的存在不發生關係,人就不存在了。唯因人對自己的存在有所領悟、有所作為,人才存在,人才“是”人。人的這種存在稱為生存(Existenz)。過問自己的存在是人的特點,追究存在就必須從人著手。

如何瞭解人?當然要就人的基本情況來了解人。人的基本情況就是——人生在世(In-der-Welt-Sein)。人同世界不能一刻分離,離開世界就談不上人生。因此,人生在世指的就不是把一個獨立於世界的人放進一個世界容器中去。人生在世指的是人同世界渾然一體的情狀。在世就是煩忙著同形形色色的存在者打交道。人消融到一團煩忙之中,寓於他所煩忙的存在者,隨所遇而安身,安身於“外”就是住在自己的家。人並不在他所煩忙的事情之外生存,人就是他所從事的事業。

傳統認識論獨獨見不到這種渾然天成的生存狀態,結果提出了“主體如何能認識客體”這樣的蠢問題來。這個問題暗中先行設定了一個可以脫離世界而獨存的主體。然而,存在的天然境界無分主客。首先是活動。活動中就有所體察。認識活動只是存在的方式之一,而且是一種次級的存在方式,它把所體察的東西當作靜觀的物件來作一番分析歸納,這才談得上各有族類、界限分明的物體。人對面是種種物體,人自己也成了眾物體中的一個物體。於是,生存碎裂成主體、客體等殘肢斷片,而認識卻無能把他們重組為生命,倒反來問“主體能否超越自身去認識客體?”甚至“外部世界是否存在?”先就把存在侷限在一部分物體即主體中,存在自然達不到客體了。但由生而在世的人來提這些問題,這些問題就毫無意義。我們在煩忙活動中與之親交的世界才是真的世界,知識所描繪的世界則是智性化了的世界殘骸。人不在“主體”中,而在世界中,在他所從事的事情中,人於何處對自己的存在有所作為、有所領悟,他就於何處實際生存。為了避免把人誤解為一個主體物,宜把人稱作“存在於此”,或“此在”(Dasein)。

人作為此在不是孤立的主體,人溶浸於世界和他人之中。同樣,他人也不是一個個孤立的主體。人都是此在。而就人溶浸於他人的情況來看,此在總是共同此在(Misdasein),在世總是共同在世。即使你避居林泉,總還是一種在世,你的存在依舊由共同在世規定著。共同在世並非指很多孤立的主體物連陳並列,遺世獨立也不是指無人在側。共同在世提供了特立獨行的背景和可能。大隱可隱金門,這是在很多人中獨在,他人這時以冷漠的姿態共同在世。“在人群和喧囂中隨世沉浮,到處是不可共憂的、榮華的奴僕,這才是孤獨!”(拜倫語)

實際上,人生所在的日常世界就是這種炎涼世態。在日常生活中,此在總得煩神與他人打交道。人們無情競爭、意欲制勝,結果都要被他人統制——被公眾的好惡統制。“一般人”(das Man)實施著他的真正獨裁。“一般人”如何做、如何說、如何喜怒,此在就如何做、如何說、如何喜怒。甚至“一般人”如何“與眾不同”,此在就如何與眾不同。每個人的責任都被卸除了,卻沒有哪個“一般人”出面負責,因為人人都是一般人,人人都要一般齊。

這個“一般齊”看守著任何擠上來的例外。一切優越狀態都被不聲不響地壓住,草創的思淹沒在人云亦云之中,貪新騖奇取代了特立獨行的首創精神,不知慎重決定自己的行止,只一味對事變的可能性模稜揣度——這些東西組成了此在的日常生存模式:沉淪。

沉淪並不是一種墮落。從沒有一個純潔的人格墮入塵寰那回事。人總沉淪著。人的日常存在寓於日常世界,從日常世界來領悟自己。但領悟自己並非是對一個固定空間中的現成事物的認識。人首先在現身於世之際領悟自己。人活著,雖然人們不知為什麼。此在在,而且不得不在,這一現象首先在情緒中開展出來。

情緒是基本的生存狀態之一。哲學卻一向輕視情緒。雖然人生在世總帶著情緒,甚至靜觀認識也帶著情緒;雖然情緒比認識更早地領悟著存在。情緒是此在的現身:不知從何處來,往何處去,此在已經在此。至於對情緒的反省認識,則不過浮在存在物的表面上打轉,達不到情緒的混沌處,達不到存在的深處。

情緒令此在現身,把此在已經在此這一實際情況顯露出來。只要人存在著,就不得不把“已經在此”這一實際承擔起來,無論他是怨天尤人、隨波逐浪,抑或是肩負著命運、敢作敢為。存在哲學把這種無可逃避的生存實際稱為被拋狀態(Geworfenheit)。人並不創造存在,人是被拋入存在的;人由於領悟其存在而得以存在。人看護著他的存在。

最根本的情緒是畏,因為畏從根本上公開了人的被拋狀態。畏不同於怕,怕總是怕具體的壞事,而畏之所畏者卻不是任何存在者。其實,當畏來臨,一切存在者都變得無足輕重,只剩下一片空無。無由而畏,無所為畏,去迷轉悟,終悟“萬有畢竟空寂”。一旦登達此無何有之鄉,便聆取人生在世的真諦了。

怯懦的世人怕直面空無,唯大勇者能畏。此在日常沉淪著,他做工、談情、聚鬧、跑到天涯海角去遊冶。他在逃避:逃避空無,逃到他所煩忙的事物中去,逃到使他煩神的一般人中去。這卻說明,他逃避的東西還始終追迫著他。他到底逃不脫人生之大限——死。

死就是空,畏就是直面死亡。畏從根本處公開了被拋狀態:人歸根到底被拋入死亡。生向著死。躲避死,也依然是沉淪著向死而在。存在同死亡聯在一起;生存之領悟始於懂得死亡。死亡張滿了生命的帆,存在的領悟就是從這張力領悟到存在的。

人因他對自己的存在有所作為而得以存在。鮮明或含混地領悟著方生方死的背景,人來籌劃他的存在。人永遠在可能性中。人不是選擇可能的事情,人所選擇的是他本身。人是什麼?那要由他自己去是。正因為人就是他所將是的或所將不是的,所以他才能說:成為你所是的!

存在的領悟,存在的籌劃,即人的生存本身,永遠領先於人的現成狀態。人在成為狀態之際已經超越於狀態了。所以人只能說:“我是”,而說不定“是什麼”。浮士德不能喊出“請停留一下”,一旦停留,他的生存就完結了。

於此可以提出存在哲學的一個重要命題:存在先於本質(der Vorrang der Existenztia vor der Essentia)。拘於字面,這話可譯成:是,先於所是。這意思是:如果竟談得上人的既成狀態,那麼這一既成狀態也必須從人的不斷領先於自身的能夠存在(Seinkoennen)得到了解。即使只為保住現成狀態,也總要從可能性方面來作籌劃。而在由畏公開出來的拋向死的境況中,不斷領先於自身的存在之籌劃就突出醒目了。此在先行到死來籌劃他的在此。而死亡是每個人自己的無可替代的可能性,所以,領悟著死來為存在作籌劃,就是從根本處來籌劃各種可能性了。進入畏之境界,萬有消溟,人也就無存在者可寄寓;唯悟到人無依無託,固有一死,才能洞明生存的真諦:立足於自己來在世。

人本身就是可能性。他可以選擇自己:可以獲得自己,也可以不獲得自己,或者失去自己。唯因人天然可能是本真的人,才談得上他獲得自己或失去自己。立足於自己來在世,這一決斷令人返本歸真。但本真的存在並非遁入方寸之間,或遺凡塵而輕颺。只要人存在著,他就總在世界中,總煩忙於事物,煩神於他人,總對他的存在有所領悟、有所作為。決斷反倒是要把人喚出,挺身來為他的作為負責,脫乎欺惘,而進入命運的單純境界。唯畏乎天命的大勇者能先行到死而把被拋狀態承擔起來,從而本真地行於世,有其命運。無宗旨的人只在偶然事故中打轉,而且他碰到更多的機會、事故,但他不可能有命運。

綜上所述,可見此的存在包括三個主要環節:1.領悟著的籌劃;2.被拋入狀態;3.沉淪。

第一點是決定性的。如前所述,若對其存在無所作為,此在就喪失其存在了。而籌劃總是先行於自身從可能性方面來籌劃。此在從可能性、從“先行到死”,來歸自身。換言之,此在首先在將來中。“是,先於所是”。沒有將來的能夠存在,就談不上存在的既成狀態。

人對其存在有所籌劃,但他不創造存在。人是被拋入存在的。人已經在了。籌劃就是從可能性方面來把存在的被拋狀態承擔起來。“已經存在”是從將來的可能方面出現的:此在在將來仍如其曾在;我將依然故我。所以,此在的曾在,共同此在的歷史性,都是從將來方面展開的。

人從將來的籌劃承擔起他的歷史而寓於當世。人只要存在,就必煩忙種種存在者,他正沉淪於存在者之中,從而把籌劃著的歷史性現在化了。通俗觀念沉淪於當前而不自知,於是它把此刻突出出來,把生動的時間性敉平為一連串前後相繼的此刻。這種“一般齊”的時間之流對生存漠不關心,只不過在我們身外均勻流逝著。存在哲學則主張,時間中起主導作用的是將來,時間性對存在來說性命攸關。死生亦大矣,而死生的意義都要靠時間來說明。時間燭照著生存,照明瞭人的生死整體——煩(Sorge)。

人生在世,煩忙也罷,煩神也罷,總是個煩。淪落於大千世界,自不免操持百業,逐人高低;就算收心得道,忘去營營,也還要以本真的自我來作決斷。說什麼出世、無為,總還是在世,總還是無不為。

煩是生存結構的整體。這個生存整體是在時間的地平線上呈現出來的。若吾生也無涯,人如木石悠悠無盡,又何煩之有?在煩中,將來突出出來作為生存的首要意義。為現在煩,為歷史煩,歸根到底是為將來而煩。於是煩也就指明瞭生存整體的那種無功無就,死而後已的情形。

《存在與時間》立旨以人為本來闡釋存在。人就在而且就是人。沒有一條神誡或自然法則指定我們應當怎樣是一個人,天上地下並無一處把人性規定下來。人性尚未定向,它始終還在創造著。人性既非製成品,也不是尚待實現的藍圖,那我們何從察知人性呢?——我們已經在了,在種種努力之中;已經煩著,並領悟著煩。煩在設身處地的情緒中現身,在籌劃中領悟,在語言中交流,在存在中展開著存在本身。但什麼都無法把定煩。煩永不是定形的局面。煩之領悟也不是。人性問題或者存在問題的答案,不似方程的根,求出來便擺在那裡。思領悟著在,並始終領悟在。它不提供“結論”,而只是把存在保持在“存在的疏明”之中。

(本文最初以“海德格爾的《存在與時間》”為題發表於《國內哲學動態》1982年第5期;選自陳嘉映《從感覺開始》,華夏出版社201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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