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拿三十萬彩禮,別結婚”婚禮當天後媽砸場,新娘:你管不著

作者:花蹊對酌 喜歡我,請點選上面的關注。

“不拿三十萬彩禮,別結婚”婚禮當天後媽砸場,新娘:你管不著

01

彩禮的多少是由新娘做主,還是由新娘的父母做主?

有觀點認為:父母把女兒養大沒有功勞也有苦勞,所以女兒結婚男方出彩禮,實際上是給他們養育女兒長大的辛苦費。因此,彩禮的多少應該由新娘的父母做主。

可現如今,人均收入水平較過去有了很大的提高,而父母也很少有算計女兒的彩禮錢。女兒結婚時,做父母圖的就是體面,而彩禮次之。因此,在彩禮問題上,開明家庭的父母都會讓女兒自己做主,愛要多少是多少,如果不要彩禮,那也沒有關係。

然而,這樣開明的父母只是廣大家庭中的一角,還有一些父母就是指望著女兒結婚的彩禮錢,留作私用。他們不是想要自己留著花,就是留著給兒子娶媳婦用。父母偏心為了兒子娶媳婦,在女兒的婚事索要天價彩禮的做法,有的女兒很不贊同。

女兒們在面對父母索要的天價彩禮,表現出強烈不滿。有的,甚至和男友偷偷領了結婚證。然而這件事情被父母知道後,父母的如意算盤落空,這筆賬最終還是會算在女兒的婚禮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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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婚禮當天,岳母攔住新郎要求加彩禮,新娘:你不是我媽,管不著!

讀者小娟(化名)生於農村,自幼父母離婚。十歲時,爸爸再婚娶了後媽。後媽進門後,還帶了一個六歲的小男孩。

小娟被自己生母寵慣了,吃什麼都要吃最好的。自從後媽進門,小娟受到了後媽的嚴厲管教。首先,每頓飯實行定量,米飯只能吃一碗。如果吃包子,只能吃兩個。而她自己的兒子,卻從不限制飯量。在親戚面前,後媽美其名曰:女孩子吃多了身材會走樣,以後長大了不好找婆家。

其次,小娟除了上學之外,放學回來還要幫著做飯,吃完了飯,還要負責洗碗。小娟的爸爸知道後媽對小娟不好,但是他從來都是睜一隻眼閉一隻眼。即使小娟打破了一隻碗,或者偷吃了一個包子被後媽打,他都裝作看不見。因為,爸爸認為一個家庭裡少了女人,就不算是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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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娟17歲輟學,跟隨鄰居的女兒到市裡的服裝廠打工。小娟賺回來的錢除了個人買衣服花一點外,剩下的都要如數交給後媽。

20歲時,後媽的弟弟給小娟說了一門婚事。小娟不喜歡後媽,恨不得早點結婚,早點擺脫後媽的壓迫。相親這天,男孩一眼相中了小娟,這讓後媽很開心。男孩的媽媽表示,如果兩個人相處得來,一年後就結婚,彩禮十萬全給小娟的後媽。

相親結束,小娟返回到服裝廠打工。這時,工廠來了一位男孩,名叫王武(化名)。王武和小娟是同鄉,而且兩家離得不遠,都在同一個鎮內。

王武自從進廠以後就喜歡上了小娟,平時總是幫著小娟去食堂打飯。兩人相處不到兩個月的時間,就確定為戀人關係。

又過了三個月,恰逢十月,小娟利用休假時間,去了相親物件的家裡。男孩的媽媽見小娟來了很熱情,還要留小娟住幾天再走。小娟開門見山,表明自己是來退婚的。說完,打車直接又返回市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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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時,後媽打來電話一頓數落小娟,“你真是翅膀硬了,好好的十萬塊錢說沒就沒了。”她逼著小娟回來和男孩的媽媽認錯,可小娟不肯。後媽說:“小娟,你要想自己找物件也行,不過你給我聽好了,男方必須給彩禮三十萬,我才同意你們結婚!”

這事,就這麼過去了。轉過年五月,小娟把男友王武帶回家鄉。男友此次來得的目的,是和小娟偷領結婚證,主意是準公婆出的。準公婆都知道小娟的後媽待她不好,結婚給多少彩禮,小娟一分也撈不到。這次,小娟回來,婆婆給小娟一萬,讓小娟把錢給後媽。

小娟和王武下了客車後,沒有立即回家,而是打車去了村委會。小娟被後媽虐待的事情,村裡沒有人不知道的。村委會的大伯可憐小娟,沒有為難她,而是破例給小娟開了結婚證明。

小娟拿到結婚證明以後,心裡有了底。當她和王武走進家門的時候,後媽居然十分熱情,拉著王武嘮了半晌,後來直奔主題,“小娟從小是我給養大的,雖說我不是她親媽,但是養育之恩大過天啊。我家就這個情況,小娟還有個正在讀書的弟弟,以後結婚還需要花錢。所以,小娟結婚,你回去告訴你媽,準備三十萬彩禮。我就同意你們結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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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武聽後沒有多想,直接答道:“阿姨,彩禮三十萬,你這是打算賣小娟嗎?現在婚姻自由,彩禮多少也不是你一人說的算。”

“我養她,不能白養。你要拿不來三十萬,永遠別想和小娟結婚!”

小娟先看了一眼王武,然後又看了一眼她的爸爸,見爸爸不表態,自己開口道:“我自己的婚事自己做主。婆家已經給我彩禮了,我一分也不要都給你們。這是一萬塊錢,你們自己收好。”

小娟把錢從包裡取出扔在炕上,拉著王武離開了家。小娟走後沒有回城裡工作,而是去了王武的家。

沒過多久,婆家開始張羅小娟和王武結婚的事情。小娟把婚期告訴了爸爸,爸爸聽說女兒結婚心裡高興,但是他的意思是嫁女兒孃家應該先擺宴。小娟說婆家有事,她和王武結完婚,還要去市裡打工。孃家請客擺宴,她和王武就不回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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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禮當天後媽砸場。

婚禮當天,小娟的爸爸和兩個姑媽都已到場,而後媽卻遲遲不肯現身,估計還在生氣。

吉時已到,當司儀宣佈婚禮現在開始以後,小娟挽著新郎王武的胳臂緩緩地走進了禮堂。兩位姑媽用祝福的目光望著小娟,覺得這麼多年孩子受得苦,如今真是苦盡甘來。

這時,人群中突然殺出一位農村婦女攔住新郎,“彩禮一萬,就想娶我女兒,你想的太簡單了?”

眾人一愣,有人在人群中認出這婦女是新娘的後媽。新郎說:“阿姨你別這樣,今天是和我小娟結婚,有什麼事情等婚禮過後再說。”

“你們揹著我偷領結婚證,根本就不尊重我。小娟你不認我這個媽,那麼今天我就和你算算者這十幾年的養育之恩,值我少錢。從你十歲開始到二十歲,我把你養大三十萬不夠吧。今天你們不拿三十萬彩禮,就別想結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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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娟的婆婆插嘴,道:“親家母,不管小娟是不是你親生的,她結婚你來砸場,有失體面。”

“呸,你也不是什麼好東西。我家小娟以前可聽話了,都是你教唆的,你還說起我來了。你兒子娶媳婦,才給一萬彩禮,你就是想白撿。就你出這事,讓鄉親們給評評理,你是不是心眼不好使?”

面對後媽巧辯,新娘小娟忍無可忍,大聲呵斥:“我婆婆出多少彩禮,我願意!你又不是我媽,你管不著!”

小娟這一句話徹底激怒了後媽,後媽舉起手來就想打小娟。千鈞一髮之際,被新娘的爸爸抓住她的手碗,說:“回家吧,還嫌不夠丟人嗎?”這時,小娟的兩個姑姑也來幫忙,她們架著小娟的後媽就往外拖。小娟的後媽手刨腳蹬,張牙舞爪被帶離了婚禮現場。

小娟的後媽被帶走以後,場面十分尷尬。幸好司儀解圍,婚禮又繼續舉行。不過,剛才後媽上演的這出鬧劇,把這場婚禮的喜慶勁全給攪沒了。

小娟和王武的婚禮經後媽這麼一鬧,算是徹底結了樑子。打這以後,小娟三年間沒有回過一次孃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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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時代的發展,彩禮也應由孩子們自己做主。

結婚是子女們的事情,彩禮也應由他們自己做主。做父母的可以提建議,但也只是給孩子們做參考,而不能板得太硬,更不能為了自己的私慾索要天價彩禮。

父母在子女結婚的彩禮問題上,表現得過於強勢,難免會有“賣”的嫌疑。而身為後媽,更應善待丈夫和前妻的孩子。對於繼女結婚彩禮,更應尊重繼女的決定。而不是把自己兒子取媳婦的錢,全算在繼女結婚的彩禮上。

人間事,正所謂種瓜得瓜,種豆得豆。當年你種下什麼因,如今就會結什麼果。當年,後媽不善待繼女,他日繼女長大也不會尊重她、孝順她。所以,後媽想要獲得繼女的尊重,就要將心比心。你對她好,她自然也會對你好。可如果你對她狠,甚至虐待他,那麼她長大後也會恨你。

(文/花蹊對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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彩禮的多少是由新娘做主,還是由新娘的父母做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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