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堅固的愛情,是懂得一個人的心

最堅固的愛情,是懂得一個人的心

太過用力,會糾纏於內心,會讓所有的飽滿太過張力,是一張拉滿了的弓,射得一定遠嗎?怕是會斷掉。

一場情事,潑墨太多了,用力太猛了,自己都收不住。洪水氾濫的結果是將自己淹沒了。

也許好的愛情應該是雲淡風輕,安靜地看著對方,對方是自己的一塊清新的糖,想起時,安靜地抿一下,就夠了,有的時候,愛情需要距離,需要空間。

愛上一個人,總會動盪些時日,半夜跑去寫情書,私情這東西總怕沉溺。但不沉溺又是錯的。

愛這個人,哪怕知道他壞他爛,可是,因為貪戀這人世間的一點點愛一點點溫暖,便飛蛾一樣,撲向了火。這一場盛宴,是一個人的盛宴,與現實的愛情如此格格不入,不溫暖,不體貼,不妥當,帶著罌粟的邪惡與放蕩——但她一意孤行,一定要一意孤行。

最堅固的愛情是懂得一個人的靈魂與心,就像楊絳懂得錢鍾書,這種懂得,似讀一本值得讀的好書,讀一生,也不會倦。而他們的用力,是持續的溫度,是持續的力度,一直是這樣,不高,不低,不溫,不火。

用力地愛一個人,趁著還有一顆愛的心,其實是幸福——哪怕最後碎了滅了,而心裡,永遠會有這個人,永遠會有。

女人總對事物有所迷戀,而迷人比迷東西更誘人。大體說來,一是迷戀衣服,二是迷戀男人。衣服和男人同時到來,則男人第一。

愛情是最不實用的東西,傷筋動骨的,不如迷戀別的東西實惠。迷戀這個東西,帶著痴的成分,愛情這個東西,當個點綴時還好,可是,一用力起來就會盛大,又驚心動魄又無聊。

太濃烈的愛情,來得快,一定去得也快。

愛情原來是有條件的,原來是和別的氣氛在一起的——特別是人前,如果感覺到他們在相愛,一個眼神就足夠了。

最乾淨的愛情,一定清淡似水,應該濃烈時濃烈,應該清淡時就清淡。

只剩下愛情,一定離分手很近了,因為再也沒有別的話——有趣的愛情,是和趣味、氣味、氣場相互聯絡的,比如兩個人的共同愛好,哪怕一起愛上美食,其實最後拼的是生活習慣和靈魂距離。如果單純色相吸引,愛情最難維持,時間最短的愛情一定是一見鍾情——只憑貌相,那樣的愛情過於單薄,連維持下去都要努力。

最厚實的愛情,一定是踏實肯定,連缺點也要喜歡,連習慣都雷同,愛到忘記了愛是怎麼回事,只記得他愛吃茴香餡,她愛穿安瑞井……如果只是為愛而愛,哪怕私奔到天涯,一定還要離散。

愛一個人,需要傻到沒有自己,和愛情相比,自己太輕了,太單了,太勢孤了,而只有愛情,可以讓人煥發了光彩,那樣的熠熠奪目,是自己沒有過的樣子。就像張中行老先生說,還是男女之情最有意思。因為像鴉片,有癮,有毒,離不了,忘不了,相互吸引,又相互刺痛。

愛情之外的東西其實更能打動人。有一位大師說如何畫好畫,最讓人動容的一句話是:“沒用的東西要多。”特別是你喜歡的,越沒用的東西最後會變成有用。而愛情也一樣吧?那愛情之外的邊邊角角,終能形成一個巨大保護網,順利把愛情轉化成親情。

一生中總有這些時日,是熱戀著的,是黏著的,是情痴花痴一樣,病態的纏綿,晝夜不分,朝也思暮也想全是他,全是他呀!

問了一遍又一遍,傻子一樣:你想我嗎?你愛我嗎?其實內心裡早就知道答案,可是,有什麼用?就是不能肯定,就是想要讓他說出來。他說了,還是再問,有多愛,有多想。真是傻呀。繾綣到最後,被愛情圍困了,總以為會有多濃稠,卻聞到了涼意,最簡單、最乾淨的信愛上一個人,當然會有清涼意。

情到深處,卻總是欲說還休,欲說還休。最深情的繾綣,倒不一定是身體的纏綿,到了靈魂的糾纏,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片刻分離都覺得難以割捨,才真是更要命。

情到深處,何以表達?無語是最高境界。千溝萬壑,都不記得了,時光掉落地板的聲音,砸在兩個人身上,似在前世的驚夢裡,兩個人靜默成一幅明媚的山水畫,人還是那個人,景還是那個景,卻因為無語,而起了一片喜悅,所有時光,亂雲飛渡,飛雲也無語,飛雨也無語,用手輕輕地撥開那夜晚的底色,居然是一片藍色,透明而惆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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