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裸婚”不重要,重要的兩個人互敬互愛,把往後的日子過好

是否“裸婚”不重要,重要的兩個人互敬互愛,把往後的日子過好

所謂“裸婚”,應該是不舉辦婚禮,甚至彩禮都沒有的簡樸的結婚方式。反觀,生活條件好了,結婚要車要房像小孩要玩具,說出來的話,更是那麼理所應當,輕鬆自如,且理由極其充分,說:“車是最基本的代步工具。”

有時候就想,沒有小汽車,騎騎腳踏車不行嗎?走走路不可以嗎?一定得要小汽車,否則不結婚?過去日子艱難,別說小汽車,只怕連一輛腳踏車都沒有,不是一樣把婚結了,兩個人小日子過得照樣紅紅火火,有滋有味。所以,“裸”不“裸婚”全看個人。比如,兩個人好得不得了,立下海誓山盟,哪怕再窮也要在一起。

我有個女同事,性格開,做事爽快,個性極強,在爸媽面前也是說一不二。她公開說:“我結婚什麼都不要,只要人好。”果然,該結婚的時候就是什麼都沒有,一樣歡天喜地地操辦著婚事。然而,就在準備出嫁的時候,她發現這個婚結得有一點寒酸,有人當著她的面嘲笑了,說她為什麼這麼死心塌地地跟著這個男人,圖得什麼?她真的受不了了。於是,提出男方多多少少也要意思意思送一些彩禮,也好堵別人的嘴。

是否“裸婚”不重要,重要的兩個人互敬互愛,把往後的日子過好

不過,她也想了,自己結婚是一輩子的大事,如果不搞得像模像樣,怕留下終生遺憾。

這時,男方生氣了。因為兩個人已經說好“裸婚”,他也在眾多親朋好友面前顯擺女朋友多麼多麼好,不要任何彩禮,眼看結婚了,卻改了話口,他以為她在欺騙他。結果,這個婚擱在那裡了,兩個僵持起來。

所以,兩個人的終身大事,“裸婚”自有“裸婚”的意義。不“裸”,別人也不會說什麼,這全看兩個人怎麼看待這件事了。

話說回來,再怎麼“裸婚”,也不可能“裸”得那麼幹乾淨淨,兩個人搬到一起,支上鍋就過日子,多多少少還是要有那麼一個結婚的儀式。比如,兩個人照一張結婚照,買上幾件衣服,或者吃一頓飯。仔細說起來,這都算不上“裸婚”。

曾經,有一對新人,那真是什麼都沒有,結婚的時候,男方去接新娘,到了後連一句改口話都不對丈母孃說。新娘坐在床頭低頭不語,見新郎來了,知道是來接她去過日子的,起身就往門外走。走著走著,新娘不高興了。為什麼不高興,新郎不得而知。入了新房,新娘才說:“你這是結婚嗎?”新郎問:“怎麼不是?”新娘不悅地說:“你怎麼不換一件衣服呢?”

後來,新娘提了一個要求,想照一張結婚照。試想,這是怎樣的“裸婚”呀。還要想著換一件衣服,還想著照一張結婚照。所以說,所謂的“裸婚”,其實是不存在的。只能說把婚事新辦,從儉而已。

法國思想家羅曼·羅蘭說:婚姻的唯一偉大之處,在於唯一的愛情,兩顆心的互相忠實。所以,是否“裸婚”不重要,重要的兩個人能夠互敬互愛,把往後的日子過好才是關鍵。正是:

如今生活條件好,看似“裸婚”並非“裸”,

只說簡單把事辦,相親相愛才是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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