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讀天價彩禮現象,有人問:到底是嫁女兒還是賣女兒?

“我們老家的規矩是,禮金最低十萬起,房子,傢俱,家電男方全包;訂婚的時候婆婆給10001元的紅包,買菸酒糖茶,四色禮;金項鍊,金戒指,金耳環,金手鐲各一對,這是五金;靜就是不低於100平米的市區的房子一套,動是不低於十萬塊錢的轎車一部,還有萬紫千紅一片綠呢,一萬張紫色五元的,和1000張紅色的老人頭,再加上綠色50的若干。”——《你是我的眼》片段

解讀天價彩禮現象,有人問:到底是嫁女兒還是賣女兒?

導言

我相信不少適婚青年,正在被社會上所謂的天價彩禮所困擾,動不動幾十萬彩禮,有房有車無貸款,五金聘禮,萬紫千紅一片綠等等,結個婚不花個百十萬彷彿就虧了女方。那麼為什麼會出現天價彩禮現象呢?

1。把彩禮當成愛情的試金石

無論是女方家庭還是女孩自己,都習慣了會把結婚的時候,男方給的彩禮多少,當成愛情的試金石,也可能是為了自己以後多點籌碼,就會往高了去,要甚至突破了南男方能承受的極限。當男方說拿不出或者,要求降價的時候,女方就會說:你對我是真心的嗎?你是真的愛我嗎?你要是真的愛我,怎麼這兩天都不捨得為我拿呢?我嫁給你要是給的錢那麼少了,難道不顯得我非常的便宜嗎?以後去你家能會被重視嗎?你看看這話,不是活脫脫的賤賣自己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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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互相攀比

尤其是在農村或者是小城鎮,他們的心中就認為,假如自己要的彩禮很少,或者說甚至不要彩禮,那是不是顯得自己太便宜了?就像市場上賣蘋果一樣,把差的降價打折銷售,自己不就成了那種歪瓜冬棗的了嗎?造成這一現象很大的原因,也就是互相攀比,街坊鄰里間互相攀比,朋友閨密間互相攀比,最後演變成地區間互相攀比,進而範圍越來越大。

心裡就會比較,假如說:很早以前一個親戚結婚彩禮五萬,那明年跟她熟悉的再嫁人就能要五萬五,畢竟不能比人家低是不是?那再有閨蜜嫁人是不是最少得六萬塊了?下一個六萬五?再下一個七萬,八萬,十萬,十五萬……三十萬?最後顯得錢要的多了就開始想其他地方的了,房子得多大平米,車子得多少萬的,貸款自己還等等愈演愈烈,到現在彩禮風波才一二十年已經演變到了這種地步,那以後的人得到什麼地步才能娶媳婦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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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社會變化產生

大家可以想想,在改革開放之前,我國是不是絕大部分都是貧窮的,有個叫“基尼係數”的指標,指的是居民收入差距,我們當時是0。2甚至更低。當時只有極其少的一部分人,是從祖上傳下來的財產,像清末的一些富豪後代,但那個群體一個市也不會有幾個。所以那時候的人普遍都窮,甚至離我們很近的,二十世紀末,就是2000年之前,那時候就算是上學的,一個月幾塊錢,十幾塊錢,誰能想到結婚要給對方肆無忌憚的要彩禮呢?據我媽說:她那個時候因為我爸窮,當時就兩袋白麵就是彩禮了,但是我媽沒有要。

解讀天價彩禮現象,有人問:到底是嫁女兒還是賣女兒?

而現在我們社會的“基尼係數”達到了0。5了,改革開放以後,“先讓一部分人富起來,再帶著另一部分人富起來。”確實讓一部分人富起來了,但是另一部分沒富起來的群體佔了九成。那麼就那一成富起來的,就成了姑娘們,或者是姑娘的家裡人所惦記的物件了,因為能撈著一個,就等於“一人得道,然後那什麼了”啊,隨之自己貧困的原生家庭不就水漲船高了嗎?這一下子,自己的父母,姐妹兄弟的,生活水平能上升好幾個層次,所以這個現象也受社會變化的因素影響著。

其實還有些:傳下來的傳統聘禮,男女比例失調,對女方家庭失去勞動力的補償等等因素,但在我看來不是什麼主要的了,在此就一筆帶過。

解讀天價彩禮現象,有人問:到底是嫁女兒還是賣女兒?

對“天價彩禮”的看法

我可以這麼說,沒有一個男人會不願意拿出彩禮給女方,哪怕只是給了女方家庭,結婚以後妻子不帶過來,但是也沒有哪個男人原因把娶妻當成買賣了做。我們對於彩禮的看法,不應該是那種互相攀比,試金石什麼的,而是男方對女方家庭的心意,希望換來的是女方家庭的祝福。目前整個社會也在往女性獨立的方向發展,女性自己有經濟收入,能夠有自己的生產價值,經濟價值,才有資格去提與之相符的條件。

解讀天價彩禮現象,有人問:到底是嫁女兒還是賣女兒?

“天價彩禮”可以說就是變相的“買賣婚姻”,這個是在法律上明文禁止的,雖說沒有買賣之名,卻有買賣之實了。其實現在有些男人已經不打算結婚了,這真不是一個好的現象。

對此你有什麼看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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