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在,勝過千萬個泛泛之交。

你在,勝過千萬個泛泛之交。

1.生活

還是沒辦法做個像樣的成年人。

被人討厭的時候會難過,哪怕跟自己講一千遍只在乎重要的人就好。被平白無故的討厭的時候,會傷心的說不出話來。喜歡一個人呢,就會方寸大亂,除了搞砸什麼也不會。

就是做不到刀劍不入。

活著真的好難啊。

生活把你絆倒一百次,還要第一百零一次的跟自己講爬起來。因為在原地哭的話,會被嘲笑的更兇。

覺得那些不動聲色,小宇宙強大的人都好厲害。

我只會哭。

怕落單,又不知道怎麼好好跟人相處,需要被愛,又不自覺的把每段關係都搞砸。

太難了。

不想做大人了。

只想和你做一人分一顆糖的小朋友,玩到太陽下山就回家。

你在,勝過千萬個泛泛之交。

2.

我這一生遇到很多人。

他們如同指尖煙火只一瞬就消散,忽明忽暗,而僅剩下的人不同,如北斗,閃耀在我的整個人生。

怎麼說呢,和舒服的人在一起,連沉默都是快樂的。

在這個充滿誘惑的世界,能有一個人能讓你感到心安,那這個人一定比這個世界更迷人。

身邊對的人,不會跟你講樹林裡撲向它的惡犬,只會給你分享誤入它屋子裡溫順的貓咪,它只願你的生活總是快樂的。

我的城堡壘的高是因為我值得,翻不過來的都應是客,有心者不用教,無心者教不會,等到風景都看透,總會有人陪我看細水長流。

遇到錯的人會消耗我,遇到對的人治癒我。

成年人最好的治癒是及時止損,人都有執念,但不能執迷不悟。

我真的特別討厭在愛情之前那種曖昧不清的狀態。

即便彼此心知肚明,我也不喜歡,我就想要那種坦坦蕩蕩,明明白白地告訴我,你喜歡我,這是一種心安,也是一種責任。

之前有人跟我說,很享受這樣的感覺,甚至可以同時和很多人保持這樣曖昧的狀態,就很喜歡早上睜開眼看到別人和自己說早安,晚上再聊很久很久,然後和很多人說晚安。

我能理解,不過是很喜歡也很享受那種窗戶紙未挑明的感覺,可以肆無忌憚地被愛著,甚至不需要為這段關係負責任。

但我不行,我覺得喜歡就是喜歡,我就要很坦蕩地告訴你,我喜歡你,你喜歡我嗎,我們要不要在一起。

討厭一切的不確定,戀愛談多了,遇到不對的人太多了,就很想早一點確定,你是不是那個能陪我走下去的人。

心動之後就是很想要心安,懶得花時間去猜測你是不是撩完了就跑。

和以前的物件在一起的時候,我們也有過微微一小段曖昧期,那段時間經常一起出去吃飯看電影,但我實在討厭那種不確定的關係,就厚著臉皮跟他說,我喜歡你,你喜歡我嗎?

後來我們就在一起了。

你在,勝過千萬個泛泛之交。

沒有什麼儀式感,也沒有誰苦苦地追求著誰,但那種互相確定的感覺就讓人覺得很安心。

愛情真的不是要看認識時間長短來確定關係的,有些人就好像多年前宇宙爆炸掉落的碎片,一直在苦苦找尋對方,遇見的那一刻,熱淚盈眶,惺惺相惜。

之前有個朋友單身了二十多年,後來遇到了一個男生,兩個人認識了一週就領證結婚了,現在恩愛地不得了。

真的,斯人若彩虹,遇上方知有。

見過許多人。

他們都很快地遇見喜歡的人,很快地確定關係,最後又很快地分開。

直到最後把最好的自己耗盡,喪到極致的時候還會罵一句這世界根本沒有真愛。

愛情確實是不斷試錯的過程,喜歡的人也總很多。但不代表要跟每個心動的人都試錯,怕錯過也不代表要盲目開始戀愛。真正的愛情應該更像是一種默契的陪伴,拋開一時的新鮮感,拋開那些閃光點。

是我看見了你優點背後的缺點,卻仍然覺得你很可愛。是我為你掉過眼淚,經歷過可能失去你的折磨,卻仍然堅定你。是你懂我小心翼翼的欲言又止,卻仍然會安撫我說沒關係的。是你見過我最邋遢的模樣,見過我的不堪和脆弱,卻仍然把我護在懷中。

這個世界上可以喜歡的人真的太多了,心動的感覺也總很普遍,但我更想遇見一個人,他雖然又笨又普通,卻始終無法替代。

不要太快和喜歡的人在一起,畢竟乍見之歡,總是不如久處不厭。

細節即是答案。

你在,勝過千萬個泛泛之交。

當我們總是在執著糾結一個人愛不愛自己的時候,不要去問他,也不必去要一個回答。

那些真正愛你的人,總是將愛藏在柴米油鹽裡,藏在生病時給你煮好的熱粥裡,藏在每次失落你靠向的肩膀裡,藏在每一個當你負面情緒爆發時還能接住你的溫柔裡。

他或許沒有對你說過愛,但每個舉動,每次望向你的眼神,每次安慰與鼓勵,都是愛的表達。

我發現女孩子在感情裡好容易被感動。

每次身邊的姐妹談了戀愛,聽她們的描述我總是特別羨慕。

她們口中的另一半溫柔,有趣,浪漫又周全,好像是自己三生有幸才遇到這麼完美無缺的人。

但在我真正接觸過那個男生之後,發現他就只是普普通通的男朋友,並沒什麼可圈可點之處,為什麼在她們那裡聽起來就那麼美好呢?

後來我才明白,其實美好的不是這段感情,也不是那個傳說中優秀的男朋友,而是女孩子本身。是她們足夠在意足夠細心,所以才能敏銳感知到相處時的每一個細節,不斷粉飾彼此的關係,把對方身上的一點點光都無限放大,然後形成這段具象的愛情。

所以這世上呈現出的完美關係,大多都有一個內心充斥溫情的人在努力記錄和點綴,是她把你們之間的感情編織起來架構成了這段親密關係。

你原本只是個凡人,因為她的喜歡,才給你鍍了一層光。

你在,勝過千萬個泛泛之交。

這大概是我認為最好的愛情觀:

如果不合適,千萬別將就。

將就,只會噁心了自己,耽誤了別人。

沒找到合適的,不要談戀愛,繼續酷下去。

沒娶的別慌,待嫁的別忙。

經營好自己,珍惜當下時光,一切該來的總會到。

最合適的兩個人,不是在一開始就一拍即合,而是願意在未來漫長的歲月裡,為了彼此而變成更好的兩個人。

你終會遇見這麼一個人,他會用整個人生將你精心收藏 ,用漫長歲月把你妥善安放。

怕什麼,歲月漫長,你心地善良,終會有一人陪你騎馬喝酒走四方。

如果兩個人不可能在一起,相遇的意義是什麼?

古斯塔夫·勒龐在他的《烏合之眾》一書中這樣說過:“在與理性永恆的衝突中,感情從來就沒有失過手。”

情不知其所起,一往而情深。愛情應該是在這個世界中唯一能夠衝破理性、血緣、地域,甚至超越性別,而又能讓兩個人緊密相連的感情存在了吧。“我喜歡你,並不一定要和你在一起,只是希望今後的你,在遭遇人生低谷的時候,不要灰心,至少曾經有人被你的魅力所吸引。曾經是,以後也會是。”

很少有人能一開始就拿到順遂的劇本,一上路就遇到對的人,如果那樣也會很無趣吧。總是會在茫茫人海之中遇到某些人,或許僅僅是因為他穿了件你喜歡的衣服、留著你喜歡的髮型,或者是不經意看你一眼,又或者沒有任何原因,但就是不偏不倚擊中你的內心,好像他就是那個不一樣的存在。

你們相互揣著真心,在一種被定義為愛情的感情裡相互試探、碰撞。你會充滿佔有慾,就好像這是一個所有女孩看一眼就會喜歡上的人,但偏偏他只喜歡你;你會因為他的忽冷忽熱一遍又一遍問他愛不愛你,會吃醋,會任性;會爭吵、大哭,大喊分手再瘋狂地想要挽回……你們做過很多幼稚又抓馬的事情,最後還是沒有在一起。

你在,勝過千萬個泛泛之交。

但是當你歷經生活的拍打,身邊所有人都希望你是一個能夠解決問題的大人的時候,你可能常常會想起你還有一段被人當作小朋友的時光啊。雖然心動的要死要活,卻不可能在一起,甚至是錯的離譜,但是你們真心的愛過啊,也真心的有很多期待,也想要更多的結果。就像小的時候總有一些特別喜歡卻又得不到的東西,等長大之後有能力得到了,但是卻找不回當年那種喜歡的心境……如果從來沒有擁有過,想來也是件很遺憾的事情吧。

作家亦舒在《喜寶》裡寫到過:最希望要的是愛,很多很多愛,如果沒有愛,錢也是好的。但是當你掙到錢買到你想要的奢侈品包包之後,你才會發現“奢侈品不是最奢侈的東西,跟徹頭徹尾錯的人彼此心動浪費的時間,才是這個世界上最奢侈的事情。”

如果不能在一起,“那就祝我們爬不同的山,還能回到同一條路上,不是時時見面,但是時時惦記之人。你在,勝過千萬個泛泛之交。”

你在,勝過千萬個泛泛之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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