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婚夫全款買房沒寫我名字,只讓他補8萬彩禮,很過分?

@壁畫少女

我和未婚夫領證前,他全款把婚房買了,他說可以把我的名字加上,但我諮詢過律師,就算以後我們離婚這套房子跟我也沒有關係,我覺得不公平,想要在彩禮方面讓他多給我爸媽一些。

原來是想讓他給12萬,現在因為這事我提出要20萬彩禮,他不願意說我還沒和他結婚就開始算計他家,我真不知道自己做錯了什麼。

律師朋友說婚前全款買的房,且房款全部付清就算是婚前個人財產,離婚時就屬於夫妻財產分割,這個房子他父母出了大部分房款,現在名字是登記在他的名下,所以我彩禮希望多要一點真的過分嗎?

未婚夫全款買房沒寫我名字,只讓他補8萬彩禮,很過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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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上的都是樂色

男方這個操作,把離婚後的財產損失風險降到了最低,在法律層面上無懈可擊,可是在婚姻裡,有點過於精明,缺乏男人應有的擔當。女人的話,婚後要生孩子,養孩子,操持家務,影響事業和個人發展,相對而言,女人在婚後的自身價值損失會更大一些,所以很多女孩子要求婚後共享男方的一部分財產,無非就是在爭取更多的保障和安全感。帖子裡女方提高彩禮,也是因為男方出爾反爾,所以為了增加安全感才做出的行為,這也是出於本能。所以綜上所述,我個人認為,男方做法有欠妥當,兩家人再商量一下,這樣算計來算計去,人生漫漫,會活的很累。

@ct~13123537

完全可以,20w不多,收完彩禮後讓爸媽買個十幾萬的車當嫁妝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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