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感美文特等獎:婚姻與家庭

雨飄飄灑灑,悠然地從天際降落,融進這匆忙的街道,時而急切從身邊席捲過,融入大地的懷抱,去喚醒這大地沉睡的精靈。時而細小,俏皮的鑽進脖子,清清涼涼猶如冬日裡愛人的親吻,時而狂躁,敲擊著路面,撕扯著,拍打著,猶如瀑布垂出天際,這樣的天似乎感慨特別多,記憶深處的往事如雨落般瞬間溢位。

今天的病人不是特別多,一下午聽著同事張阿姨講述他兒子松的女朋友。

過了而立之年的松,不是在相親的路上,就是再相親,作為母親的張阿姨很是著急。最近談了一段時間的女朋友分手了。松很喜歡這女孩,這女孩很漂亮,情商也很高,善察言觀色,母親節還送了張阿姨禮物。她很主動,也很勤快。但張阿姨說是他們夫妻倆卻不同意這對璧人。原因是他們認為這女孩爸媽離婚都各自組建了家庭,女孩在成長中缺少關愛。張阿姨說這談戀愛跟婚姻不同,戀愛可以再談,但婚姻不行,攜手就要一輩子。而且,張阿姨作為母親各種擔心,這女孩子畢竟過去有過男朋友,且比松大兩歲,張阿姨擔心她有婚前性行為會影響將來生育,擔心這種離婚家庭長大的孩子在婚姻中會不忠誠。

聽完張阿姨的傾訴,我只問了一句話,“你兒子喜歡她嗎,她對你們好不好?”

張阿姨很肯定的說,“兒子喜歡她,她人很懂事,我也很難過,但我就是不能同意。不合適。”

我說,“只要他們相互喜歡,女孩懂事,愛你兒子就可以啦,你可以放手啦,又不是你跟你兒子女朋友過一輩子”。

我想,作為一位母親為了孩子好這本無可厚非,可是這種愛是不是握的太緊了?當我們把這種愛作為習慣來表達,滲透到生活點滴中以後,這就是一種枷鎖。有些愛,要愛的有距離,要有分寸,愛的有呼吸感,有愉悅感。

很久之前我也習慣把我自認為的愛當做一種習慣來表達的時候,那時候我並不知對方會無法呼吸,會窒息,很遺憾我後知後覺。我所認為的婚姻,無關物質,無關長相,無關年齡,無關你的過去,無關你的收入,無關你的家庭,無關適合,跟愛有關,跟你有關,僅此而已。

都說嫁給一個男人就等同於嫁給他的整個家庭,我並不認同。我愛你,對你好,對你家人好,全是因為你,愛屋及烏。如果不是你,你的家人跟我就是毫無交集的陌生人。

婚姻是什麼,是1+1大於2,還是0。5+0。5等於1呢?這兩種看法似乎都很完美,可是現實生活中,要維繫這種婚姻模式往往很難,我們每一個人結婚的那一剎都對婚姻充滿了期待跟嚮往,想著跟王子和公主般從此過著幸福生活,可是熱情會被生活中的瑣事耗盡,激情也會被平淡的歲月磨平,在這曠世磨平戰中往往讓我們疲憊的是生活的細節,細節就如同鞋子裡的沙子,硌腳,終有一天這鞋子裡的沙子會把腳硌破,細節打敗愛情,同樣也打敗婚姻。

我至今不知道婚姻是什麼模式才合適,讀過芸芸書籍,我只記得簡愛中有一段話“如果上帝賜予我財富和美貌,我想讓你難以離開我,就像我現在難以離開你一樣,上帝沒有這樣的安排。但我們的精神是平等的,就如同你我走過墳墓,平等的站在上帝面前”。我想無論婚姻還是愛情,都應該是精神平等,自由。如若生命中所有的相逢都是命中註定,我不想要合適的婚姻,否則我寧可孤獨終老。

很多人規勸我,我的觀點不要影響女兒的婚姻,我笑而不語,我雖是她的母親,但是她是個有思想的人,不是我的私有品,將來無論她跟誰在一起,只要愛她尊重她,視她為生命,捧在手心裡關心她,只要我女兒幸福開心,這比什麼合適的婚姻要重要萬倍,如果她不幸福縱有千萬家產我也不願意,我也不開心。

我想這世界上最奢侈的就是時光,我願像春風般席捲大地,在繁華落地前起舞,有人惦念,有人懂,眼中有笑,心中有暖,得一人足已。愛,我不太懂,情,我握不住,我想卸掉負累的行囊,在這良辰裡,在這風景裡,與你並肩飛奔。你,永遠風流倜儻,我,永遠笑靨如花;你,永遠溫潤如玉,我永遠裙舞飄揚;你,永遠為我築起花房,我,永遠為你守著朦朧月光;你,永遠會說不怕我在,我,永遠會說我相信你。春風十里,花開一季,一走一世,挽手遮擋漫天的塵埃,相擁擋住狂風巨浪,從青絲三千到暮雪白頭老,你仍為我鋪十里桃花踏歌而行。我們依舊純真,依舊守護著許下的約定。十里麥綠翠青草,長路空漫漫,你仍與我攜手看北國飄雪,江南煙雨樓臺。有你,足已,與你有關,與愛有關,無關任何人任何事,有你的婚姻就是最合適的,有愛的婚姻就是最溫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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