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福到萬家》大結局了。
飄本想進行一通激情輸出,為什麼前面所有魔幻現實的劇情,最後無一不是和稀泥地和解?!
但,熱搜上編劇@趙冬苓的一篇長微博,確實又讓飄感受到了真誠。
還有她透露的原劇本走向。
幸福離婚,取得了孩子撫養權,幫秀玉拿回了身份……這些不都是我想看的嗎?
然而,以上劇情在播出劇集裡都沒出現。
難怪!覺得故事走向崩壞,轉變生硬。
一路看過來,被鬧婚,被拆大棚,高考成績被替……種種讓人憋屈死的事,都以和解、原諒為主。
最終,全村人還不計前嫌,抹乾鼻涕眼淚,重新開始。
好一個為了大團圓而大團圓。
而,最讓飄意難平的是。
等到大結局,趙麗穎飾演的何幸福,都沒能像原劇本那樣離婚。
我不是非要何幸福離婚。
只是覺得,劇中給出的關於何幸福回鄉的
契機和理由,很荒謬。
丈夫慶來在城市裡一次又一次闖禍,被老闆炒魷魚,最終一氣之下回到了家鄉。
幸福被迫面對一個問題,要麼選擇離婚,要麼放棄正處於上升期的城市工作。
她流著淚往村裡走了一圈,最終還是被書記的一番話所感化。
因為書記說了。
“一個人不能闖著闖著就把家給闖沒了。”
道理是沒錯。
但仔細想想這番話,又覺得不大對勁。
書記自己年輕的時候帶領全村人勞作,也幾乎沒有時間在家。
兒子和女兒,都給養成了法盲。
兒子王傳家在婚禮上猥褻婦女,經常出入各種會所,家裡蓬頭垢臉帶著幾歲小孩的妻子,就像他家的保姆。
女兒王傳美自己考不上大學,頂替了別人的名額上了大學,還毫無歉意。
他何嘗不是闖著闖著就把家給丟了?
同等情況下,為什麼書記就可以心安理得地在外頭把事業做下去?可幸福,卻不得不在工作和家之間做選擇。
這是用自己的失敗經驗來勸解麼?還是說男性不怕丟了家。女性不行。
何幸福還對王慶來說:
“既然決定嫁給你,就認定你是我的丈夫,也不會輕易改變。”
也就是說,何幸福回到家鄉,不是因為個人發展,不是因為個人覺醒,而是為了保住和慶來的婚姻。
我可以為了孩子和你
回到萬家莊
一個女性想要維護家庭的想法,是沒錯。
如果在第一集就這麼說,就更沒毛病。
但,為妹妹被婚鬧要說法無所謂老王家休不休妻的何幸福,獨立自主了20多集的何幸福,突然說出這話,未免顯得彆扭。
敢情到城裡打拼了半天,沒進步還倒退了?
更細思極恐的是,何幸福和王慶來,談不上有什麼感情。
當時何幸福看上他,無非是因為他家在富裕村,人也長得老實。
何幸福羨慕的是亞妮和慶志兩人親親熱熱,什麼事情都可以分享,可和丈夫,只能像上一輩的父母一樣,搭夥過日子。
表面上是老實人王慶來,懦弱怕事。
在村裡,何幸福的妹妹被猥褻,他沒有上前阻止,還從來不支援妻子維權。
來到城裡後,自己有胳膊有腿不會找工作,非要纏著弟弟的岳父幫忙,弄得弟弟裡外不是人。
好不容易給安排了個保安工作,卻非得在同事面前謊稱自己是岳父,許處長的侄子,天天叉著個腰,狐假虎威。
又為了讓同事瞧得起,非要在市長面前跟許處長打招呼,害得許處長和弟弟都下不了臺。
最後還因為沒有盡忠職守,仗著自己是一個保安就胡亂耍威風,被炒魷魚。
糟蹋了一個好不容易得來的工作還不停歇,幸福讓他來律所做勤雜,也能惹出諸多麻煩。
一會因為偷了公園裡的花盆而被警察帶走,還因為不及時給律師寄合同而讓律所損失200多萬。
對妻子幸福,也處處控制:
幸福因為工作化妝,他有意見,跟上司多聊會天也會多疑,眼見幸福比自己賺得多,自己沒出息卻怪妻子太出息。
橫豎,都要維護自己脆弱的自尊心。
你知道看著自己心愛的女人
在前頭跑
而我明明知道根本就跟不上
我還要硬著頭皮跟
你知道那心裡是什麼滋味嗎
何幸福面對的,又是一個怎樣的家庭?
何幸福的妹妹被猥褻了,沒有一個人阻止,事後也沒有一個人站在她這邊。
如果說,這些尚還可以理解為他們一家人的思想侷限的話,越往後看,越覺得這就是幸福面臨的系統性困境。
婆婆發現兩人疑似想離婚時,最在意的是自己的孫子。
幸福生的是兒子,可不就是王家要繼承香火的命根子?
要是不能湊合了
可得把小豆子把著
那是咱家王家的命根子
待幸福回鄉創業建了客棧,開始有點起色後,公公婆婆開始打起她客棧生意的錢,想用她的錢為小兒子辦婚禮,給彩禮。
王家發生了高考被頂替事件後,全家人都瞞著幸福,怕她去書記家鬧事,更是因為始終把她當“外姓人”。
導演解釋,這就是何幸福的“格局”。
她不僅為自己想,還為別人想,還要把丈夫給帶好,一塊兒往前走。
也就是說。
作為妻子,要貌美如花要生個兒子繼承香火要照顧孩子要賺生活費要養家,還要處處維護丈夫脆弱的玻璃心,要不管怎麼著都帶他一起往前走。
要是丈夫撂擔子不幹了,還得要放棄自己的事業,甘願迴歸家庭。
在鄉村振興口號下的新農村裡,何幸福一路披荊斬棘,飛躍成長。
她可以從初中學歷的農婦飛躍晉升為獎金有9萬的律所前臺,可以一創業就大獲成功,帶領全村人致富,當了新書記。
但,偏偏不能離婚。
原來,想要成為國產劇女主,還得有這樣的大格局。
很多人說,動不動就叫農村婦女離婚,這不就是大女主思維?
問題就出在這個地方。
是這部劇,先把何幸福塑造成大女主的。
如果按照很多人所說的,離婚就成了爽劇了,那女主處處都能遇到貴人,做什麼都能成功,這算不算爽劇呢?
何幸福討人喜歡。
因為她有著旺盛的生命力,勤奮,能幹,想幹什麼就去幹,從來不管別人異樣的看法,這是她作為一個初中學歷的農村女性,可以從勤雜幹到前臺,獲得全公司認可的原因。
但不得不否認的是,編劇也給她開了金手指。
偌大的城市,偏偏還能遇到曾經認識的關律師,遇到的外國人客戶,偏偏還這麼賞識她。
如果說這些還能算是幸福自己把握機遇的話。
那麼到何幸福忽然回鄉開客棧(編劇說原劇本是到最後才選擇回鄉),一創業就能大獲成功。
可就太過於爽劇了。
現在的國產劇,總喜歡在結局給女主開金手指,隨隨便便創業就能成功。
就像《三十而已》裡女主因為丈夫出軌,被迫從全能的賢內助走向社會,雖然經歷點小挫折,但最終也成功了。
國產劇女主的成功,往往是揠苗助長的。
創業,成為了國產劇女主最速成的逆襲方式。
但,也成為了編劇對本質問題的遮羞布。
不創業成功,女主何以在最後短短的結局裡,獲得經濟獨立,成為大女主?
這部劇裡女主回鄉就能創業成功,很明顯就是一個讓女主即便選擇不離婚也能有迴旋餘地的方式。
你看,女主即便不離婚,也能成就事業啊,留在城市回到鄉村都一樣,那還有男人什麼事?
但幸福在城市裡打工,逐漸站穩腳跟後,回鄉創業,帶領全村人致富,或許只存在於國產劇裡。
而現實版的何幸福,大多是這樣的——
要麼選擇事業,在城裡打工,和給爺爺奶奶照顧的孩子越來越陌生;
要麼選擇家庭,被母職、妻役綁牢後回鄉繼續被吸血,這才是大多數女性的未來。
這段戲最寫實的地方,倒是王慶來的同事這段話。
同事無論如何都靠著微薄的工資養著閒在家的老婆,因為女人一旦工作,賺了錢開了眼界,不可控因素就多了。
這也是越來越多農村女性離婚的原因。
走到城市,來到更大的天地後,才發現人生有另一種可能,不必囿於那一小小天地裡。
但一個農村女性走出來容易,走回去後再想出來,可就難了。
明明何幸福的美好未來,已經正在向她招手了啊。
有人還說,何幸福就只是一個村婦而已,我們不應該共情她的選擇嗎?
《女人四十》裡的女主阿娥,要養家還要照顧失智的公公,我們卻可以理解她的選擇和犧牲。
因為她的掙扎,我們都感受到了,還勾起了我們對於上一輩中年女性的理解。
而何幸福,卻像一個沒有任何軟肋的觀音菩薩一般的大女主。
她拼命往前走,處處能維護丈夫和一家人做的所有事,但你卻看不到她內心有什麼脆弱和掙扎的地方。
丈夫和他的一家人有多離譜,她就有多美好。
也就是說,何幸福的行為和她的婚姻,是完全
割裂
的。
一邊,是極端的幸運和成功;
另一邊,卻是極端的封建和壓抑。
還有人說,這不就是一種個人選擇而已?
在我看來,任何事情脫離現實講個人選擇,是很架空的。
我並非是要說何幸福一定要離婚,而是說這樣處理方式,不合理。
就像電影之恥的《嫁給大山的女人》,女主山菊被拐賣到大山裡,電影結局卻歌頌了她最終選擇回到大山裡當老師。
我們難道也可以輕飄飄地說,這就是山菊的個人選擇,而忽略了背後的法律盲區嗎?
從何幸福堅決選擇不離婚開始,整部劇的核心都被改變了。
從農村女性的成長史,變成了一個“吃女人”的恐怖故事。
這大概是一個恐怖故事吧
對比國產劇,就知道這裡面的雙標有多離譜。
導演在前幾天詮釋為什麼幸福和慶來兩人不離婚:
“畢竟王慶來沒有在外面亂搞,沒有那麼多壞心眼,就是可以理解的。”
哦,原來,一個男人值得被愛、被守候,不過因為不亂搞而已。
當國產劇裡的男性獲得鮮花和成就時,他往往開始嫌棄糟糠之妻,開始“亂搞”。
出軌的情人,一定是原配的對照組。
情人不僅清純、美麗,還靈魂自由,追求真愛。
如《來來往往》裡,男主康偉業憑藉妻子段莉娜某高幹女兒的身份,事業不斷躍升,但卻出軌了風情萬種的白領情人;
《我的前半生》裡,前夫哥出軌的物件,是一個和大手大腳花錢的妻子完全不同的情人,她賢惠、會照顧人、勤儉節約、溫柔。
事業成功的國產劇男主在婚外情裡,投射了對自由的想象。
在家有妻子照顧,在外有自由可追尋。
這些自由,是男性的自由,不是第三者的自由,更不是妻子的自由。
而事業成功的國產劇女主,也往往只能有兩種設定。
一種,明明是女強人,卻時刻在家庭和事業中掙扎,最終以完美平衡的大團圓結局收官;
另一種,是像何幸福這樣的女性,勤奮上進,但丈夫說回家,咱就回家。
就連安排的男二關律師,也只能發乎情止於禮,絕不能有一絲曖昧,只留給觀眾暗暗嗑CP。
國產劇男主和情人的設定,是以
男性的情慾
為中心;
而憋屈的國產劇女主,仍是以
男性視角
為中心。
女性的婚姻,到底就像個橡皮一樣,任人馴化,任人拿捏。
就像何幸福選擇不離婚,更像是某種政治需要的產物。
就像戴錦華闡釋過的一個概念:
“花木蘭式境遇”
。
當國家需要時,花木蘭像男人一樣走上戰場,“朔氣傳金柝,寒光照鐵衣”;
而當使命完成,花木蘭迴歸家庭生活,“當窗理雲鬢,對鏡貼花黃”。
女性可以因為“婦女能頂半邊天”而走出家庭,也可以因為時代的需要而回到家庭。
編劇趙冬苓在今年三四月份劇還沒播的時候,斬釘截鐵說幸福和慶來不可能復婚。
等劇播了,觀眾氣炸了。
幸福選擇迴歸家庭了,有人去問編劇,這個臺詞真的是你寫的嗎?
編劇只簡單地回覆,不。
哦,一切盡在不言中。
編劇說有遺憾。
但這又不止是遺憾。
而是困惑和嘆息。
五四運動時,女性開始從包辦婚姻中覺醒,開始追求自由戀愛。
那時候的娜拉走出家庭,往往還得迴歸家庭。
因為女性的思想覺醒了,但仍沒有經濟基礎,必須倚靠家庭。
然而娜拉既然醒了,是很不容易回到夢境的,因此只得走;可是走了以後,又是卻也免不掉墮落或回來……直白地說,就是要
有錢
……在目下的社會里,
經濟權
就見得最要緊了。——魯迅
魯迅的《傷逝》裡,子君面對家人對她戀愛婚姻自由的阻撓時,曾大聲喊出:
“我是我自己的, 他們誰也沒有干涉我的權利。”
100年前,沒有經濟能力的娜拉只好回到曾經堅決走出的家;
誰都沒有想到。
100年後,有自己獨立的經濟基礎,有自己的事業的何幸福們。
也要被某種嫁雞隨雞嫁狗隨狗的觀念綁架,迴歸家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