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的人經常問我,愛到底是什麼?
十八歲到十九歲時,我經常一個人坐公交車,戴著耳機看著窗外發呆。
但是從來不放音樂,就是聽車上的人說話。
靠著車窗聽路人的說話聲,聽走路聲,聽路邊小攤的吆喝聲。
其實也從不看看風景。我眼睛近視,也懶得戴眼鏡。
我喜歡那種朦朧的感覺,看不清面孔,卻覺得每個人都特別有活力。
二十歲時身邊的朋友陸陸續續談戀愛,分手喝酒蹦迪。好像這個年齡的愛情只適合慘淡收場。
二十一歲,自己的感情也沒有從一而終,
似乎也是遺憾的,似乎對於自己還說也是一種解脫。
舒適的環境待久了,會退化人類血液裡原本的野性。
我想我就是這樣。
很多次,別人問我你單身為什麼不找新的男朋友?
我一臉茫然,我來人間不是為愛而來。
人,生來就是來人間受苦的。
各種背叛,各種分離,各種不如意。
加起來要比這輩子經歷的幸福快樂多得多。
仔細想想,原來這一生竟有這麼長。
要做的,該做的,沒做的還剩那麼多。
沒有做一個合格的兒女。
為父母撐起一個家,分擔重量讓其遮風避雨。
是我失職,這是其一。
從未了解自己,也從未全力以赴。
這是其二。
大“愛”不放心中,卻為小“愛”寸步難行,執迷不悟。
這是其三。
相比較,情愛的那種“小愛”,實屬不值得一提。
你問我什麼是愛情?
我21歲只能回答你:“前路漫漫,不知去向歸處。自身難保又談何為愛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