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可以滾,但必須先離婚

我愛了一個男人八年,最終卻只感動了自己,真的太可悲了。

回頭去看我們走過的青蔥歲月,感覺就像是一場夢一樣。然而,心裡的痛苦,以及手裡的離婚證,證明這一切不是夢。

我們是在上大學期間戀愛的,雖然當時我們都是窮學生,每個月的生活費有限,但或許就像人們經常說的,女人身上有與生俱來的母性,而且比男人成熟得早,我總是覺得我應該多照顧他一點。

為了不給他造成壓力,我從來都不會問他要禮物,一起吃飯逛街的時候,也儘量不讓他花錢。有時候即便自己餓著肚子,也謊稱自己吃過飯了,好讓他省下錢讓自己吃好一點。

而且,我還有這樣一種思想:我覺得人生只談一次戀愛就好,直接從戀愛談到結婚,這樣的感情足以感天動地。

而事實證明,我自認為自己很成熟,自認為自己很偉大,實際上很愚蠢。

我覺得那句話說得很對,最有意義的愛情是雙向奔赴。而我,一直都是單向奔赴,一直都是一廂情願,還自作聰明地認為他一定會被我的付出所感動。

我錯把一廂情願理解為了雙向奔赴,以至於我不敢在愛情中受多少委屈,都獨自承受,覺得這是愛一個人必須要付出的代價。

談婚論嫁時,我還保持著這樣的態度,總想著自己要多付出,總認為自己的付出一定不會打水漂。即使沒有得到父母的支援和祝福,我依然沒有動搖。

結婚以後,我依然保持著這樣的態度,不去計較他們家沒買房,不去在意跟公婆一起生活會有多大的麻煩,盲目認為眼前的逆境都是對自己的考驗,幸福沒來,只能說明時機未到。

我不知道的是,我的盲目態度,給他和婆婆留下的是這樣的印象:人傻,好騙 ,好欺負。

在他們看來,他們沒對我提要求,我就那麼自覺包攬很多事。如果對我提了要求,我肯定會包攬更多事。

就這樣,嫁給他以後,婆家和我們的小家中的各種大事小情、各種髒活累活都落到了我的肩上,所有需要花錢的地方,都是讓我負責。

這跟戀愛不一樣,戀愛時就算讓我承擔所有事,我也能扛得住,因為事情本就不多。但結婚後需要做的事太多了,而且很繁瑣,我一個人很難扛得住,總是捉襟見肘,總是因為分身乏術而感到無能為力。

然而,沒有人體諒我的無奈,婆家人反倒因此抓住了我的把柄,認定我不是好兒媳,也不是好妻子。接著,他們就輪番上陣欺負我,就好像我是一個人人都能欺負的受氣包一樣。

我的身體越來越累,情緒越來越不好,有一次婆婆罵我的時候,就因為我還嘴了,她就讓我滾回孃家。我很委屈,放聲痛哭,結果我老公跟我說:“我媽讓你滾回孃家,你還愣著幹嘛?你聾了嗎?你把我媽惹生氣了,就該受罰!別在我面前裝委屈,這樣只會讓我覺得噁心!”

那一刻,我腦子放起了電影,從戀愛到結婚的種種畫面都浮現出來了,每一幅畫面都充斥著委屈,讓我為自己的付出感到不值。於是,我抹掉眼淚,鼓起勇氣跟他說:“我可以滾,但必須先離婚!”

他說這種事由不得我,我沒理會他,回孃家去了。接下來,是我父母在跟他斡旋,最終成功把我從那段不幸的婚姻中搭救了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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