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媳,既然離婚了,三金可以退還吧?”“可以,現在就還!”

情感美文 首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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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以前,阿蓮每當聽到辦公室裡的姐妹談論婆婆時一副咬舌切齒的樣子,都覺得她們好誇張,一個老人家,再壞能壞到哪去啊,瞧她們一副恨不能吃了婆婆的樣子!一家子住在一起肯定有些矛盾,舌頭和牙齒還有打架的時候呢,自己和自己媽不也是經常吵架嗎?怎麼到了婆婆那裡,她們就無法容忍老人的行為了呢?

按說,那一批老人確實沒受到啥教育,思想觀念不同是肯定有的,生活中各讓一步就行了,沒必要弄得家裡烏煙瘴氣的。阿蓮說,要是以後她結婚了,一定不會和婆婆做敵人,她就不信了,憑她的勤勞和大氣,會感化不了婆婆!

每當聽到阿蓮這些豪言壯語,姐妹們都會假裝哼一聲嘲笑她:阿蓮,話別說得太早,走著瞧唄!

走著瞧就走著瞧!阿蓮一副不以為意的樣子。

“兒媳,既然離婚了,三金可以退還吧?”“可以,現在就還!”

02

阿蓮和大茂結婚後,兩人一起住在阿蓮婚前買的房子裡。這套房子還是阿蓮的父母為她準備的婚前財產,說是給她一個保障,萬一男方沒房,他們小兩口可以住,如果男方有房,那它就當是阿蓮的一個退路吧,將來要是遇到什麼事,可以拿來救急。

大茂家只在農村有一套房,他和弟弟一家及父母同住,這些年他也沒攢下錢在城裡買房,因此婚後只好和阿蓮住,但他又是個好面子的人,跟父母說這房子是他買的,村裡人為此還對他羨慕不已,每當大茂和阿蓮回鄉下,總能得到鄉親們的熱情接待,都說他有本事,在城裡買了房買了車,還娶了個城裡媳婦。

大茂的父母也非常得意,逢人就誇他們兒子有能耐,甚至在阿蓮面前還帶著優越感,話裡話外好像是阿蓮高攀了他們兒子一樣。對大茂父母的態度,阿蓮沒放在心上,農村老太太嘛,有點虛榮心可以理解,反正她又不和他們住一起,他們愛說啥說啥。

婚後幾個月,大茂的媽媽一直鬧著要上城裡和兒子住,說是勞累了一輩子,也想來享享兒子的福。本來大茂還顧忌阿蓮的臉色,主動徵求她的意見,為了獲得阿蓮的同情心,他將自己母親的辛苦說得特別淒涼,說到動情處還落淚了,他說將母親按來,也可以照顧孕期的阿蓮。看到大茂這麼孝順這麼體貼,阿蓮沒有猶豫,讓他把母親接來了。

“兒媳,既然離婚了,三金可以退還吧?”“可以,現在就還!”

03

阿蓮沒想到,婆婆一來就把這個家鬧得天翻地覆。本來嘛,一個鄉下老太太,吃的穿的以前也不咋講究,一上城裡就拿腔拿調起來了,在阿蓮做飯的時候說她這不對那不對,還指使她收拾家務,甚至喊她給兒子拿鞋、倒水等等。

明明是她來照顧阿蓮的,如今倒要阿蓮來侍候她,有時候看到阿蓮因為孕吐躺在床上,說在她耳邊嘮叨說現在的人多金貴,懷個孕就把自己當皇后了,這也不幹那也不幹,想當年她懷孕的時候還下地來……因為對阿蓮有諸多不滿,婆婆得空時就到小區裡聊八卦,說兒媳太懶,說自己兒子太累……

如果說這些還是小事,阿蓮最多自己辛苦些就是了,不指望婆婆動手,但她話裡話外的優越感是阿蓮忍不了的,婆婆總是隔三岔五地說阿蓮沒掙錢,是個白吃飯的,有一次在阿蓮去閨蜜家回來晚點時,她甚至故意不給阿蓮開門,阿蓮敲了好久,又打電話給大茂,婆婆才陰沉著臉來開門,還低吼著說她沒事整天到處玩,都不曉得歸家,她那個苦命兒子還在加班!

看到婆婆這麼不講道理,阿蓮活得特別壓抑,但看在大茂的份上,她沒有發作。

“兒媳,既然離婚了,三金可以退還吧?”“可以,現在就還!”

04

直到月子裡看到婆婆的過分,阿蓮才忍無可忍。本來生孩子坐月子女人就很辛苦,需要婆婆照顧,但她不是頭疼就是肚子疼,這也幹不了那也幹不了,孩子也哄不了,大茂一回來就馬上跳起來去幹活,大茂一走又“病了”,看到婆婆這麼噁心這麼虛偽,阿蓮實在受不了了,等出了月子後,她搬回了孃家。

阿蓮以為,她這一走大茂一定會到孃家來接她,到時她趁機要求婆婆搬走,那她和大茂還有一起生活下去的可能,沒想到一等二等,就是不見大茂來接她,就連她父母親自打電話去給大茂,大茂也找各種理由拖脫,話裡的意思,是讓阿蓮在孃家住,可以得到比較好的照顧,畢竟他媽媽不太懂阿蓮的口味,照顧得不那麼到位。

就這樣,阿蓮在孃家住了差不多一年多。有一天,阿蓮回來拿點東西,掏出鑰匙才發現,大茂竟然將門鎖給換了個新的。當她打電話給大茂問是怎麼回事時,大茂支支唔唔地說門鎖是他媽換的,怕外人有家裡的鑰匙,不安全。

外人?呵呵,感情這一年多來他們娘母子都把她當成外人了!看來這段婚姻是過不下去了!阿蓮打電話叫來了鎖匠,當場把門鎖給破開了,收拾了自己的東西回了孃家,她只給大茂發了個資訊,叫他第二天去民政局離婚。那天晚上大茂倒是去到她孃家樓下求她下來見一見,但她決心已定,沒有下來。第二天,阿蓮不顧大茂的哀求,果斷和他離了婚。

“兒媳,既然離婚了,三金可以退還吧?”“可以,現在就還!”

05

當阿蓮回到原來的家時,婆婆正躺在沙發上得意地翹著二郎腿看電視,一見到阿蓮就說:“兒媳,既然離婚了,三金可以退還吧?”

“可以,現在就還!但是,也請你們把結婚兩年來的房租費結清一下,咱們三個人住,按照市場價3000一個月,你和大茂兩個人每月要交2000的房租,如今2年多,給你們算兩年,一共4萬8千元。”阿蓮平淡地說。

婆婆聽阿蓮這麼一說,大驚失色:“你……你在說什麼啊?這房子不是我兒子和你一起買的嗎?他說他一個月2萬啊,這麼多年,也賺了不少錢啊。”

阿蓮咧嘴一笑:“那都是騙你的,以前我為了給他面子,替他保密,現在我也沒必要保密了。這房子是我孃家出的陪嫁房,你兒子就是拎包入住的那個男人,你呢,不知好歹,非要來我家住,現在把我們攪合散了,滿意了吧?”

婆婆聽完,這才後悔莫及,央求阿蓮看在孩子的份上不要離婚,給大茂一個機會……

阿蓮沒有聽完,只撂下一句話,叫婆婆明天搬出這房子,不然她就要找人來把他們的東西都丟出去!

“兒媳,既然離婚了,三金可以退還吧?”“可以,現在就還!”

結語:

做人,還是要有自知之明。要不然,到頭來,只能是搬起石頭砸自己的腳。文中的婆婆,如果沒那麼囂張跋扈,或許,她還能享受晚年的天倫之樂。現在兒媳被作沒了,她的兒子怕是娶不到這麼好的兒媳婦了吧。

再者,這也說明,人善被人欺。做人,可以善良,但是必須要有鋒芒。沒有鋒芒的善良,只會被人以為是軟弱可欺。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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