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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御賜小仵作》
有些火爆,甜美蘿莉搭配悶葫蘆王爺,專心搞事業,間歇談戀愛。尤其塑造的“女仵作”形象格外吸引人,圍裙一穿,“口罩”一戴,利落地擺開工具,像是米其林大廚在安靜備餐。
▲圖片擷取自《御賜小仵作》
“仵作”
經常出現在各種影視劇中,是懸疑劇“偵探+法醫+打手”組合必不可少的正面角色。一把小刀一支鑷子,三兩下就能推斷死因,讓判案者腳踩電門、靈光一閃,最終揭露事情真相。
但歷史中的“仵作”卻遠沒有這般專業和風光,甚至地位卑微。
1
古代“仵作”一職從何而來的?
最早和屍體打交道的是
陰陽師
或
堪輿師
,他們熟知風水、點穴分金,日常任務是寫“殃榜”,就是確認死者出殯和下葬的時間、埋葬的方位及深淺,因此不懼怕屍體,且掌握基本的驗屍常識。
就像近現代的考古學建設吸納了很多優秀的盜墓賊,仵作行業也是民間特殊行業
“專職化”
的結果。
▲圖片擷取自《御賜小仵作》
在周朝,就已經出現了負責驗屍的工種,輔佐官府斷案,由多人配合擔任。
秦朝時規定了檢驗組織制度,每個案件由縣令或縣丞命令令史率領隸臣前去勘驗,檢驗後由令史寫出檢驗報告書。
這“令史”和“隸臣”就是“仵作”的前身。
五代後晉《疑獄集》中
首次出現
“仵作”一詞
:“更令仵作行人,各供近日與人家安厝墳墓去處,文狀”,意思是“查問仵作,讓他們講出近日替人殯葬的位置,並記錄下來”。
可見
當時的仵作並不是“驗屍官”
,而只是專門為人殮屍殯葬的職業。
直到宋代,仵作才兼職官署差役,從事檢驗死傷的工作,
完成了
從臨時工到正式工的轉變
。
▲驗屍工具
圖片擷取自《御賜小仵作》
2
“仵作”是如何工作的?
現在的年輕人應該對《大宋提刑官》不陌生,它和《名偵探柯南》並列成為了古今中外兩大童年陰影。
《大宋提刑官》的主角
宋慈
,在歷史上確有其人,早在南宋時便開創了“法醫鑑定學”,被尊為世界法醫學鼻祖——
“法醫學之父”
。
▲圖為《大宋提刑官》海報
他曾說過:“獄事莫重於大辟,大辟莫重於初情,初情莫重於檢驗”,意思是刑獄之事最重要的是死刑案件,死刑案件中最重要的是查清初始案情,而查清初始案情最重要的就是做好檢驗。
為了指引當時及後世的仵作,宋慈總結多年的實踐經驗,撰寫出
《洗冤集錄》
。書中不僅記錄了大量驗屍、驗傷的內容,還有相當篇幅的現場勘查規範,部分內容放到今天依然適用。
▲圖片擷取自《大宋提刑官》
例如
《梅城謎案》
中,孟知縣被人燒死,宋慈認為:活人遇火會奮力掙扎,嘴張開,大口呼吸,因此這樣燒死的人口鼻內肯定有菸灰,但是如果著火時人已經死了,嘴巴緊閉,不再呼吸,則口鼻內沒有菸灰,由此判斷孟知縣在焚燒前就已經被謀殺了。
▲圖片擷取自《大宋提刑官》
類似的情節還有辨認傷口是生前造成還是死後造成的、溺死的屍體時生前入水還是死後入水等等,都是透過死者受到刺激時是否還有生理功能來判斷,
這與現代法醫學的“生活反應”原理完全符合
。
又如
《李玉兒失蹤案》
中,宋慈提到了“蒸骨法”:選一個晴朗的日子,將骨骼洗淨,用酒和醋燻蒸,再用紅色油紙傘過濾陽光,觀察屍骨上細小的傷口。
▲圖片擷取自《大宋提刑官》
這是利用了紅色油紙傘可以吸收陽光的部分射線,只讓一定波長的光透進來,
與現代法醫學透過紫外線來查詢細小傷痕,有異曲同工之妙
。
依稀記憶裡,大傘撐開,傘下宋慈一臉嚴肅,骷髏斑駁陸離,整個螢幕透出詭異的紅光,對我完成了殘酷美學的最初啟蒙。
▲動圖擷取自電視劇《大宋提刑官》
但是,不可否認,受到當時條件和思想認識的侷限,《大宋提刑官》和《洗冤集錄》裡
也有謬誤或不科學的地方
。
例如廣大倫理劇愛好情節——
滴血驗親
或
滴骨驗親
。
滴血驗親
的具體表現形式為取一碗水,然後把兩個人的血滴進去,根據是否相融來判斷有沒有親緣關係。
▲圖片擷取自《甄嬛傳》
如果滴血驗親使用清水,由於滲透壓的關係,紅細胞會吸水漲破,結果必是全都溶於水,五湖四海皆是親戚。
如果不使用清水,血液相遇是否融合只取決於他們的血型,而親子間血型不一定相同,以此判斷多半會出事。
所以影視劇裡常見的滴血驗親劇情,總是能有匪夷所思的結果,相信大家也早已見怪不怪了。
滴骨驗親
則是把血液滴到骨頭上,若是相融便是有血緣關係。
然而一幅陳年骨頭,佈滿裂隙,無論滴誰的血都能暢通無阻地融進去,不能說漏洞百出,只能說毫無用處。
▲圖片擷取自《大宋提刑官》
又如廣大宮鬥戲愛好情節——
銀針試毒
。
女主摘下簪子往飯菜裡戳一戳,拔出來簪尖呈黑色,則說明飯菜有毒。
這是因為古時候的毒一般都是砒霜(“鶴頂紅”的主要原料也是砒霜),因為生產技術落後,砒霜裡會伴有少量的硫和硫化物,與銀接觸會生成黑色“硫化銀”。
而到了現代,生產砒霜的技術進步了,砒霜的純度提高了,自然不再與銀起明顯反應。
▲動圖擷取自《知否知否應是綠肥紅瘦》
3
從非在編的正式員工
到在編公職人員的職業轉變
《大宋提刑官》和眾多影視劇都美化了仵作的社會地位,實際上仵作因為經常接觸屍體,
十分遭人厭棄
。
他們不僅不得與良民通婚,本人及其三代子孫還不準參加科舉考試。父子繼受,世代都是仵作。
▲圖片擷取自《御賜小仵作》
並且,現在對法醫的篩選非常嚴格,從業者需要科班苦讀,吭哧吭哧背下許多大部頭。但古時候的仵作大多沒受過什麼教育,個人素質不高,專業程度也低,還經常偷奸耍滑。
宋慈在《洗冤集錄》中多次提醒檢驗官,注意提防仵作作假影響判案,如“凡檢驗,不可信憑行人。”意思是
驗屍時不可輕信仵作
。
檢驗屍體時,仵作要在檢驗官的指揮下翻檢屍體,檢視創口,並且大聲呼喊出檢驗結果,藉以表示公開透明,沒有徇私舞弊行為。隨行檢驗官員對於仵作的報喝內容進行查驗比對。
▲圖片擷取自《大宋提刑官》
宋代時驗屍官會親自檢查,元代時
仵作已經成為全權的檢驗人員
,驗屍官只作監視。
發展到明代,官府和老百姓對仵作逐漸信任,但仵作仍然由低下的賤民擔任,在官方正史中也極少有關於仵作的言行記載。
清中期,
仵作徹底吏役化,具有法定的官方身份
。也就是說,仵作最終完成了從非在編的正式員工到在編公職人員的轉變。
《大清會典事例》規定: “凡州縣設仵作, 大縣三名, 中縣二名, 小縣一名。並於額設之外,再募一二人,令其跟隨學習, 每名給發洗冤錄一部,選委明白刑書一人,與仵作逐細講解。”以後的定例對仵作的選拔、培養、待遇、考核及獎懲等方面均有專門規定,《洗冤集錄》也成為了教科書,仵作人手一本。
▲《洗冤集錄·檢骨圖》,圖片來自網路
專職化後,因仵作擁有獨斷驗屍的權力,在檢驗中做手腳的機會很大,受賄舞弊的行為也時常發生,如清朝仵作潛規則中,有屍親和被告奉上
“開驗錢”、“洗手錢”
的陋俗。
《吳下諺聯》有言:“仵作子幫襯活死人”,是指仵作看案子的實際情況,審時度勢,將輕的驗成重的,將重的驗成輕的,從中撈取私利,或滿足自己的某種需要。
凌檬初《二刻拍案驚奇》寫道:“官府心裡要報重的,敢不奉承?把紅的說紫,青的說黑,報了致命傷兩三處”,結果必然是冤假錯案,人命不堪。
透過揣摩官府的心思出具證明,已不是仵作一人的腐敗黑暗,而是整個司法體制的嚴重缺陷。
▲圖片擷取自《大宋提刑官》
1909 年,《大清宣統新法令》
改“仵作”為“檢驗吏”
,摘掉“賤民”的帽子,提升其社會地位和工資,並組織其學習近代法醫知識。從前仵作一直不被允許的屍體解剖,也正式被確認合法,
這成為了我國古代仵作和現代法醫的分水嶺
。
1932 年,
“司法行政部法醫研究所”建立
,主要任務是培養法醫人才,承辦各地法醫檢驗,開展科學研究,成為中國法醫學發展的重要陣地。
▲圖片擷取自《法醫秦明》
至此,仵作作為中國封建制度發展衰落的見證,和古代法制文明的重要載體,最終退出了歷史舞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