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北京朝陽 於 2021年7月31日22:32釋出了案情通報。
針對網路舉報的“吳某凡多次誘騙年輕女性發生性關係”等有關情況,經警方調查,吳某凡(男,30歲,加拿大籍)因涉嫌強姦罪,目前已被朝陽公安分局依法刑事拘留,案件偵辦工作正在進一步開展。
給各位同學科普下,刑事拘留是什麼概念呢?
刑事拘留是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對直接受理的案件,在偵查過程中,遇到法定的緊急情況時,對於現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所採取的臨時剝奪其人身自由的強制方法。
刑事拘留必須同時具備兩個條件:
其一,
拘留的物件是現行犯或者是重大嫌疑分子
。現行犯是指正在實施犯罪的人,
重大嫌疑分子是指有證據證明具有重大犯罪嫌疑的人
。
其二,具有法定的緊急情形之一。對於何謂緊急情形,刑事訴訟法第80條和第163條對於公安機關的拘留和人民檢察院的拘留作出了不同的規定。
具體什麼事情,大家都瞭解了,有興趣可以去吃瓜,熱乎著呢。
不過,作為一個法學生
在司法機關定罪之前,我們普通人不能說誰誰誰確切有罪。只能稱之為犯罪嫌疑人。
我們相信司法公正,大家來一起關注案情進展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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鬼才君師兄
時而霸氣時而萌。
曾經渴望一夜成長追星攬月
才覺溫婉世界都在學生時光
陪伴你度過漫長大學時光
@鬼才君師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