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傳銷調查:精神控制後誘騙拉人頭斂財 毀自尊甚至要求扮妓女

在一個名為“角色反串”的培訓課程中,學員要將自己扮演為不同的人設與形象:有潔癖的學員被要求扮演“乞丐”,保守矜持的女性扮演“妓女”等。

揭隱私、扮“妓女”,精神控制;拉人頭、騙“學費”,涉案超千萬。近年來,一種以“教練技術”為由逐漸興起的新型傳銷,正透過非法有害培訓的方式滲透普通人的生活。

傳銷團伙先以“給成功人士充電上課”吸引中小企業主與企業高管等群體,然後藉助封閉的培訓環境,透過痛罵圍攻、團隊裹挾、分享難以啟齒的隱私等方式擊垮學員意志,在學員喪失自尊自信,迫切需要證明自己的“改變”之際,又立馬誘騙蠱惑學員透過“拉人頭”發展下線,以“證明”自身價值。

實際上,這都是傳銷團伙斂財的來源。

南都記者獲悉,近日深圳警方破獲首例以“教練技術”為名透過非法有害培訓實施精神控制的新型傳銷案。涉案企業“深圳眾鼎商學院線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眾鼎商學院)透過借殼新三板上市擴大自身影響,打著從國外引入的教練技術體驗式培訓的旗號,假借提高企業管理人員的領導力與管理技術,吸引學員參加培訓。2018年9月,警方查封眾鼎商學院近3000平方米的辦公場地,凍結公司涉案銀行賬戶資金2700餘萬元。據警方介紹,2017年1月至2018年8月,眾鼎商學院合計收取培訓費約1。54億元,其中退款約3。06千萬,公司實現淨收益約1。23億元。

目前,犯罪嫌疑人薛某順等20人分別以涉嫌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強迫交易罪、虛假廣告宣傳罪、尋釁滋事罪、非法經營罪和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等6罪名被移送審查起訴。

第一階段:

全面調查學員背景,甚至問到性生活

“當時因為自己的學習慾望也很強,二話沒說就把錢直接給了。”為提高自己的經營能力,自營一家企業的小祥(化名)已經報名參加了五六個培訓班,他想透過這些培訓班,增加自己的經營管理能力、領導力,“我感覺到自己在經營方面的能力也有很多欠缺,特別在2014年之後,就經常會去參加一些學習。”

新型傳銷調查:精神控制後誘騙拉人頭斂財 毀自尊甚至要求扮妓女

在一次培訓中相識的同桌推薦下,小祥抱著學習的心態,一次性繳納四萬五的學費,進入眾鼎商學院學習。

當時小祥還不清楚的是,其已經被新型傳銷組織盯上,除了他交的那四萬五的學費,還有他的老闆身份與身後的人脈與財富。

報名後,小祥按照要求填寫了一份調查問卷,將自己的家庭生活、教育程度、企業經營等各類資訊彙報上去。

事實上,這份調查問卷就是眾鼎商學院篩選與控制學員的開始。

小祥向南都記者回憶,在某階段的學習中,“導師”甚至問到自己的性生活。無孔不入的不合理調查,成為眾鼎商學院控制學員的工具。

在“喚醒”階段為期四天的培訓中,“導師”以所謂的“九點領導力”為中心,從承諾、負責任、信任、感召等角度開展課程。利用看似正能量的課程,“導師”慢慢引導學員走進自己的套路。

為了控制學員的情緒,在這裡上課的人被要求與所有人分享自己的人生中的“錯誤”與“傷痛”,配以悲情的音樂,加上“導師”自行杜撰的所謂教程,放大學員的情緒,控制教學進展。

“就像人的傷疤一樣,‘導師’會再給你撒一把鹽,在你最脆弱的時候,去喚醒你的一些東西,然後‘導師’再拋其它包袱的時候,你就會很容易接受他的說法。”再次回想起當初的授課,小祥說,“我自己認為是很沒有必要的,這是一種放大化,有一些學員講的故事聽起來確實有點不可思議。”

據該案嫌疑人屈某介紹,在眾鼎商學院的營銷策略中,第一階段的學習相當於“介紹”,以吸引學員進入二階段學習,而第二階段則變成帶有控制性的強化訓練。

南都記者調查發現,這個打著商學院名義的企業,抓住在一線城市的高壓下,許多高管需要不斷充實自己、以爭上游的需求,將中小企業主與企業高管作為最主要的套現目標。

為了誘導這類成功人士加入,眾鼎商學院把“教練技術”二次包裝,對外宣傳為“企業家360”課程培訓,對不明真相的學員透過各種手段進行精神控制,使他們落入所謂“培訓”的迷魂陣。甚至許多學員拉完人頭,仍然沒有意識到早已被傳銷控制欺騙。

第二階段:

當眾痛斥謾罵“就像被審訊”,要求女性“扮妓女”

進入課程的第二階段後,“否定自我” “謾罵侮辱” “詆譭攻擊”成為課程常態。

新型傳銷調查:精神控制後誘騙拉人頭斂財 毀自尊甚至要求扮妓女

南都記者向受害者瞭解到,這些原本抱著提升領導力、經營管理能力的學員,被安排在特殊的馬蹄形教室裡,座位緊湊擁擠,一扇窗戶也沒有的房間裡充斥著巨大的音響聲。

此外,為了防止上課時錄音錄影,學員上課前被要求上交手機,營造了令人感到恐懼和不安的氛圍。

所謂的培訓課程十分緊湊,有時會在封閉空間中持續上課至凌晨。結束後學員也無法回家,直接在學院所在的酒店入住,第二天繼續進行高強度的訓練。

“一天也睡不了幾個小時,人也是蒙的,就像被審訊一樣。”小祥回憶,二階段課程剛開始時,“導師”不會現身,而是躲在一邊觀察學員情況。找準合適時機後,“導師”就會衝進教室大發雷霆,抓住學員說話、上廁所等問題破口大罵。

為了實現“蛻變”,學員上臺分享自己隱秘的經歷,揭露自己的“醜陋”面貌是必不可少的環節。

穿著西裝,帶麥克風,煽風點火,歇斯底里。這就是眾鼎商學院“導師”的教學。針對學員分享的故事,“導師”煽動、逼迫其他學員對其痛斥侮辱,並將辱罵攻擊當作幫助學員認清自我的方式。

“被罵的一無是處,人獸不如。”雖說從眾鼎商學院逃離已經過去兩年多,小祥仍能記起教室裡的“導師”的辱罵。

“‘導師’帶著麥克風,教室有個大音響,她一說話聲音就很震撼。很容易被她罵蒙,有受不了的就哭。”被罵哭的學員不少,讓小祥印象深刻的一位同班學員,甚至在課堂上被逼迫承認自己有小三。“開始他不承認,整個團隊就圍上去攻擊,甚至動手打人。”

“因為我們也罵不出口,團隊裡的人就說我們很自私。” 小祥說。針對一些置身事外、不願參與的學員,“導師”就會用“自私”“沒有擔當”等言語攻擊,使之成為眾矢之的。學員反抗,同樣會被整個團隊圍攻。

團隊裹挾成為培訓中拖住學員的伎倆。學員從第二階段起就被幾人分為一小組,小組以下還有被稱為“死黨”的兩人搭檔。針對要“下車”的學員,“導師”利用所謂的團隊意識脅迫學員留下。這種團隊建設,透過每階段的學習,潛移默化地紮根於學員腦中。

“死黨”基本要求由異性組成,“導師”要求“死黨”之間完全信任,能分享最為隱私的故事,又相互牽制。當有學員生出離開與退出的念頭時,“導師”不會親自出面解決,而是透過班級、小組、死黨等成員,以“集體榮譽”等為由,對學員施加“團體壓力”,迫使學員留下。這種團隊式裹挾,在三階段的“拉人頭”中同樣有著極重要的作用。

在一個名為“角色反串”的培訓課程中,學員要將自己扮演為不同的人設與形象:有潔癖的學員被要求扮演“乞丐”,保守矜持的女性扮演“妓女”等。

第二階段是課程體系中衝突最為激烈的環節,該案犯罪嫌疑人查某告訴南都記者,在他接手眾鼎商學院的危機公關工作時,曾處理過四例事件,均是經第二階段後,學員出現精神異常等情況。

第三階段:

“拉人頭”數量成重點考核指標,學員被迫墊錢代繳他人學費

然而,不論是前兩階段如何開展,這類非法培訓的唯一目標就是“拉人頭”,非法斂財。眾鼎商學院把學員成功拉人頭的數目,當作評判學員的唯一標準。

南都記者瞭解到,眾鼎商學院將第三階段近100天培訓分為首週末、中週末、尾週末三部分。培訓首週末,團隊的總教練再次將學員分組,配“死黨”,學員列出各方面的培訓計劃,其中最重要的就是制定“感召”目標。

同時,有錢有人脈的學員往往要承擔更高的感召數目,一旦制定的目標太低,會被“導師”等人強迫提高拉人頭的數量。

在“教練技術”行業內,“感召”物件被稱為“海星”,實際上,就是被髮展的下線,被斂財的物件。

眾鼎商學院聲稱,“感召”成績最好的團隊,將會獎勵團隊免費出國旅遊,並授予冠軍團隊、鑽石團隊等榮譽稱號。

小祥向南都記者回憶,他所在班級是當期培訓的冠軍班,他還當上了班長。

然而,在“拉人頭”的壓力下,小祥身邊的親友、下屬或公司合作伙伴“無一倖免”。為完成任務,他打遍了手機裡的電話號碼,妻子也曾勸阻,但對當時已深陷其中的小祥來說卻毫無用處。此外,他還被迫自掏腰包,陸續向眾鼎商學院繳納70餘萬元。

“我開始是定一個‘拉人頭’的目標,後來被加到了三個。”小祥介紹,他最終被迫完成了7個人的“拉人頭”任務,其中就有他自己出錢,讓公司員工或供應商免費培訓才湊上的名額。

辱罵尾隨、電話騷擾、簡訊轟炸、圍公司、拉橫幅……針對“拉人頭”時不願妥協的學員,“總教練”、“教練”、“助教”等角色又會煽動團隊成員採取各種騷擾、威脅等方式脅迫其繼續“拉人頭”。

南都記者瞭解到,有受害人由於受到“助教”每5分鐘一次的電話追問與辱罵,反罵了“助教”,當晚,他的工廠就被一百多名學員包圍;還有受害人受不了逼迫,在自己的住所小區“裸奔”。

落網:

借殼新三板上市學員學費是唯一收入,20人涉6個罪名

作為該行業內唯一上市企業,眾鼎商學院一直將自己標榜為國內“教練技術”行業的領軍者,並製作公司內刊記錄展示學員感悟。

據瞭解,“教練技術”最早由匯才人力技術(深圳)有限公司引進國內,該公司在2007年因偷稅漏稅違法行為被查處關閉,此後,因高額利潤回報,原匯才公司的“導師”與學員爭相複製“匯才”模式,眾鼎商學院就是其中的典型,該公司實際控制人和總裁薛某順,及企業高管或“導師”,多為原匯才公司的“導師”或學員。

為擴大公司影響力,2018年初,該案嫌疑人薛某順透過全資收購的方式控股了一家新三板上市公司,借殼新三板上市公司包裝自己,並在其微信公眾號上推送虛假廣告,誘導學員參加培訓。

而發展下線、“拉人頭”繳納高額學費,是眾鼎商學院斂財的唯一來源。該企業要求學員以繳納培訓費的方式獲得加入資格,並按照一定順序組成層級,直接或間接以發展人員的數量作為計酬或返利依據。

該案嫌疑人薛某順交代,該企業中90%的學員是透過老學員“感召”而來。據瞭解,透過學員“拉人頭”的傳銷方式,2017年1月至2018年8月,眾鼎商學院合計收取培訓費約1。54億元,其中退款約3。06千萬,公司實現淨收益約1。23億元。

2018年9月29日,結合前期調查情況,深圳警方對“深圳眾鼎商學院”的違法行為實施立案偵查,並於當晚實施收網行動,成功抓獲涉案人員85名,查封“深圳眾鼎商學院”近3000平方米的辦公場地,凍結公司涉案銀行賬戶資金2700餘萬元。

目前,薛某順等20人分別以涉嫌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強迫交易罪、虛假廣告宣傳罪、尋釁滋事罪、非法經營罪和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等6個罪名,被移送審查起訴。

該案系國內破獲的首例以“教練技術”為名透過非法有害培訓實施精神控制的新型傳銷案。據辦案民警介紹,“教練技術”培訓的宣傳理念迎合了大眾需求,該行業內企業的經營場所一般設定在大型寫字樓,又擁有看似完善的規章制度,藉此營造出正規公司的假象,導致多數人無法辨別真偽。同時,作為一種新型的培訓模式,“教練技術”成為監管的中空地帶,日常監管仍有缺失。

專家:

有害培訓類傳銷對個人和家庭有巨大傷害

廣東警官學院偵查系教授吳明高向南都記者表示,涉案企業將培訓物件聚焦在中小企業主與公司高管,透過行業內已形成的套路與高度強化的方式,不讓學員的思維在培訓期間有片刻休閒,使其更容易接受整個團隊的意識。這類傳銷不論對個人、家庭,或是社會都有侵害。

“該類培訓往往選擇透過辱罵攻擊等非正向的方式開展,首先正向的培訓要做到讓學員有所提升與改變,需要透過外界的財富、人脈提升等展現出來,而該類培訓只需要形成對學員單個的摧毀,就能體現出課程的效果。”吳明高向南都記者介紹道。

廣東警官學院犯罪學教研室犯罪心理學方向副教授彭琨分析,該型別傳銷中將“拉人頭”稱之為“感召”,並透過塑造故事將感召“海星”合理化,其實質不是直接把行為本質變好,而是藉此將所進行的事情美化,並賦予更崇高的含義。

此外,“導師”辱罵學員後,往往又會將其辱罵的行為合理化,而在辱罵攻擊的含義得到昇華後,學員就會變得更加容易接受。

彭琨表示,該培訓將課程設計為三階段,這三階段也是篩選的過程,利用學員對群體已有的依賴與每個人都存在的自卑心,用先破後立的方法,打破學員原有認知,並重新確立新的認知模式。課程中的辱罵與攻擊,使得學員對自己產生無力感,覺得這個時候自己做什麼都是錯的。作為個體,學員發現只有更親近這個集體,才可能獲得成功。由此,這類傳銷團伙透過對受害人精神控制,並騙其發展下線,從而達到非法高額牟利的目的。

據瞭解,去年來,深圳有關部門開展了一系列打擊取締行動,查處關停一批此類培訓機構,有效規範了培訓市場秩序。

採寫:南都見習記者 敖銀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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