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之所以忘不掉前任,其實是“執念太深”

你之所以忘不掉前任,其實是“執念太深”

總有一天你會明白:真愛是一個人,而結婚卻是一類人。

對於有些人來說,他們的一生只會愛上一個人,如果沒有跟最愛的人在一起,即便他們結了婚,有了家庭,心中依舊是“充滿遺憾”的。

也有一些人,跟他們結婚的,並非是他們心中最愛的人,只不過結婚的人跟他比較適合。

越來越能明白那句話:喜歡一個人,愛一個人,跟一個人結婚,這是完全不同的三件事。

你未必會跟愛的人一直走下去,跟你結婚的也不一定是你最愛的人。

在失去了一個深愛的人,結束了一段令我們難以忘記的感情後,我們總容易陷入回憶與痛苦之中。

而分手後的痛苦,就是我們心中給自己畫下的“牢籠”,讓我們深陷其中無法自拔。

可實際上,你總是忘不掉那個“愛而不得”的人,其實並不是因為愛情。

你之所以忘不掉前任,其實是“執念太深”

一個人為什麼放不下前任?

第一:試圖改變過去,活在“幻想”的感情之中

大多數人在分手之後,都有過想要跟前任複合的念頭;這樣的念頭一旦產生,不會輕易消失,反而會隨著時間推移愈發深刻。

時間久了,一個人就會在心中給自己設定這樣的暗示:“如果當初我不那麼做,或許就不會跟前任分開了。”

於是,他開始在心裡幻想著如果跟前任在一起,兩個人會有什麼樣的生活,會如何解決問題,甚至幻想出跟前任結婚的樣子。

要知道,當一個人沉浸在“自我創造的幻境之中”,只會越陷越深。

本質上來說,這是一種想要改變過去卻又無能為力的潛意識表現。

一個人總是忘不掉前任,就是在想要改變卻無法跟前任複合之中搖擺不定。

你之所以忘不掉前任,其實是“執念太深”

第二:得不到的,才是最好的

你心心念唸了許久的一道菜,可惜因為距離太遠你短時間內吃不到。

好不容易等到了週末,你開車幾百公里就為了吃上那一道菜,可你卻發現卻沒有第一次吃的時候味道好了。

一邊吃著,一邊覺得乏味,並且對此很失望,心中在想:以後再也不來吃這道菜了。

前任對於我們來說,就是這種心理變化過程。

當你得不到前任的時候,你會將前任塑造成一個“完美”的人設,這在心理學中可以理解為“光環效應”。

可是,當前任回到了你身邊,你終於跟前任複合了,你才意識到一切都跟你想象中不同了。

前任並沒有你想象中那麼好,反而充滿了缺點;跟前任複合,你發現並沒有多麼愛他,更多的是你心中的執念。

你之所以忘不掉前任,其實是“執念太深”

第三:“沉沒成本”太高

在心理學中有個效應,被稱之為“投入沉沒成本效應”。

可以理解為,一件事情 ,你為之投入的情感,傾注的心血越多,你對他的在意程度就越高。

多數人之所以忘不掉前任,並不是對前任還充滿愛意,只不過是他們在前任身上投入了太多而已。

我身邊有個朋友,男生。

他跟前女友戀愛3年時間,投入了30萬,每一次我們見面的時候,他總會在我們身邊唸叨:“唉,還是忘不掉前任,我當初可給她花了那麼多錢,沒想到還是分手了。”

其實我們都能感覺到,他只不過是在前任身上投入太多了,又不願意承認自己後悔,只能暗示自己是因為愛情,所以才時刻念著前任。

就像《小王子》裡面,這世上的玫瑰千千萬萬朵,小王子為什麼只鍾愛他的那一朵?

還不是因為小王子在那朵玫瑰身上投入了太多的時間和精力。

你之所以忘不掉前任,其實是“執念太深”

無論是面對社交,工作,還是愛情,我們都會有這樣的心理。

投入越多,心中對這件事情(這個人)的記憶力也就越深刻,總是覺得自己對他的感情有些獨一無二。

而從另外一個心理學角度分析,忘不掉前任,還可以理解為“蔡格尼克效應”。

蔡格尼克效應指的是:人總是對於“未完成”的事情記憶深刻。

一件你剛剛完成的工作任務,還有一個是完成了一半的工作任務,這兩個擺在一起,你往往會對那個完成一半的記憶更深刻。

即便你在旅遊,在吃飯,在睡覺,也是下意識地想到沒有完成的任務。

我們對於前任的感情也是如此,兩個人的感情沒有“圓滿”,所以心中才會有遺憾。

你之所以忘不掉前任,其實是“執念太深”

第四:改不掉的“習慣”

在電影《春嬌與志明》裡面,餘春嬌又一次失戀後哭訴著說:“我已經很努力地在擺脫張志明瞭,最後才發現,我又變成了另一個張志明。”

這是因為,餘春嬌跟張志明分手後,又開始了新的戀情。

而在新的戀愛中,現任總是讚美她,欣賞她;巧合的是,欣賞她的點,正是她跟張志明在一起時,張志明身上的優點。

而在外人眼中,別人讚美她的地方,同樣是曾經張志明身上的優點。

這就是兩個人長時間生活在一起後,所產生的影響和習慣。

習慣很容易養成,但想要徹底改變生活中的習慣,卻不那麼容易。

有句話這麼說:“戀愛無非就是跟新的人在一起,重複著做舊的事情。”

細細想來的確如此。

你之所以忘不掉前任,其實是“執念太深”

我們似乎都活在一個迴圈之中,跟前任分開了,又開始新的感情。

可許多瞬間都在恍惚:跟現任說的話,做的事情,吃的飯,似乎跟前任已經做過一遍了。

是啊,在這樣的狀態下,即使過去了再多年,心中依舊還有著前任的影子。

可這些,都不是愛。

事實上,當一個人跟前任分手後,短短几個月時間,對前任的愛意就已經消退了。

之所以忘不掉,更多的是因為心中的執念罷了。

你之所以忘不掉前任,其實是“執念太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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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為什麼忘不掉前任?

(文章配圖來源網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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