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分手”,我好沒面子!

“被分手”,我好沒面子!

文章| 高一朗(ID:gaoyilanga)

作者| 軒軒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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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我是高一朗。

01

不同於大多數女孩失戀後的難過和痛苦,薇薇顯得格外惱怒。

在和我們聚餐的時候,薇薇一直口口聲聲地說自己“太沒面子”,她手捂住自己腦門的模樣,十分懊惱又氣憤。

“為什麼這麼生氣?”

“我的男朋友和我分手了,他倒是挺客氣地說分手的…”

聽見這話,大家心照不宣地岔開了話,想要避開這個敏感話題。可薇薇自顧自地又談到了這件事情:

“本來我也感覺我們之間不合適,但他怎麼可以先提分手?”

“雖然他挺友好的,但是我多沒面子啊!”

“要分手也是老孃甩了他,哪有他甩老孃的道理?”

薇薇一邊擼著肉串一邊大聲痛斥著“被分手”的“下頭行為”,滿臉都充斥著“姐就是女王”的自負感。

回到宿舍後,我回想起薇薇說的那些話,感到很不公平。

為什麼分手只能由女生提出,男生提出來就是故意讓女生“沒面子”、“丟臉”呢?

感覺到兩人之間不太合適,禮貌地提出分手,是一種很好的教養,也需要開口的膽量。

“被分手”的那一方,也能說明彼此不適合或者不再相愛了,並不代表“你很差”,“你配不上我”。

理智地對待“被分手”,也是女孩子該有的修養和堅強。

02

戀愛裡,女孩子不應該站在精神的制高點上,強佔著戀愛的“主動權”。

我沒少目睹在戀愛裡的女孩子對“主動權”那份強烈佔有的慾望:

只能由我提出分手…

只能你來哄我…

只有我能夠發脾氣…

一旦男孩子主動開口說分手,就是“處心積慮”地讓戀人難堪。

其實,“被分手”並沒有想象的那麼扭曲和過分。也不存在“羞辱”、“顏面盡失”這一說法。

每個人都有選擇的權利,選擇愛或不愛的權利。

女孩子有說“我們不適合”的權利,男孩子也一樣有。

不僅在性別上應該平等,在精神上也應該平等。互相給予對方同樣的選擇權和被選擇權。

而不是一味地在精神上“支配對方”,把對方當成一個由人擺佈的“提線木偶”。

女孩子在戀愛中應該勇敢地追求男女平等,而不是強勢地控制著一段戀愛的開始與結束。

被分手,也可以是體面的、友好的。

03

其實,很多女生覺得“被分手”很“丟人”、“沒面子”的主要原因是對自身缺乏基本的自信。

愛爾蘭文學家蕭伯納曾寫道:“自信的人,可以化渺小為偉大,化平庸為神奇。”

如果遭到“被分手”,不用覺得自己很差,也不用覺得自己一無是處。

相反,“有則改之,無則加勉”,總結這一段戀愛中的不足,對自己找到相互適合的愛人抱有期待。

女孩子對自己的認可和愛是最重要、最珍貴的。

禮貌而友好的“被分手”,只是兩個不再適合或相愛的人給予彼此重新開始、重新尋找愛情的機會。

很喜歡一句話:

“今天我將你歸還於人海。”

不合適了,不相愛了。及時止損,不拖累、耽誤對方,是一個負責任的表現。

而不是偏激地認為“他就是想讓我難堪”、“憑什麼他先提分手”、“我真是氣不過”…

那些體面地說出口的“被分手”,也是對女孩子的尊重和還其自由的灑脫。

“被分手”,不存在“顏面掃地”,這是一種很正常的情況。

要有冷靜的心態和坦然面對一次不完美的戀愛,也不要喪失對自己的認同感和自信。

希望每個經歷過“被分手”的姑娘,依舊能夠微笑著繼續前行,找到對的那個人。

一生盡興,百事從歡!

-完-

若劃過螢幕的手指有片刻停頓,

那便是我們的共鳴。

“被分手”,我好沒面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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