緣分盡了,聯絡也就沒有了必要,不刪除僅僅是出於禮貌。
作者:陌言
佛說,前世五百次的回眸,才換來今生的一次擦肩而過。
那些看似不經意的相遇,其實都是命運的撮合,上天的註定,而人與人之間的分離,大抵也是如此。
太多時候,我們只是沉默,就已經是離別的意義。
1
不聯絡
《橘生淮南》裡說:
“喜不喜歡,愛不愛,合不合適,在不在一起,住不住一塊,有沒有名分,過不過得下去,是七件事。”
這世間愛而不得的故事太多了。
愛情這條路不說荊棘叢生,也是五步一低窪、十步一路口,一步錯便是步步錯;僥倖抵達了終點,也難逃一身泥濘。
摔了幾次跟頭,你終於明白:分開是一件無法避免的事情,有些人,註定只能陪你走這一段路。
錯過既然是人間常態,那麼有幸相識,真心交付;現已分開,盼你安好。
“我們曾相愛,想到就心酸。”
愛一個人,吸進去的是勇氣,可撥出來的全是嘆息,相愛一場,最後還是沒了關係。
雖然日後聽到這句歌詞依然會心頭一顫,但我們已經揮手說過再見,那就誰也不要再回頭了。
不再聯絡是送給彼此最好的分開禮物。
2
不刪除
知乎上有個提問:“一個人不刪除也不拉黑你,就是不聯絡了,還有希望嗎?”
答案絲毫不憐憫提問者的滿心希冀:
“人和人的本質就是互相需要、互相取暖,如果有了新的代替品,那就沒必要再有交集了。”
這便是人與人之間交往的真相。
時而想起曾經的好友,想看看他最近的生活,卻發現兩人太久沒有聯絡,他的朋友圈發著你毫不知情的動態、他合照裡是你完全陌生的面孔......
再開口說些什麼好呢?
無非是幾句客套的寒暄,與其僵硬地把彼此最後的情誼消耗殆盡,還不如不開啟這個沉寂已久的聊天框。
緣分盡了,聯絡也就沒有了必要,不刪除僅僅是出於禮貌。
3
不拉黑
所有大張旗鼓的離開都是試探,真正的告別總是悄無聲息。
不用特意去挑哪個時間,只是隨意的某一天,出門、關門。
唯一不同的,沒有帶上那把回家的鑰匙。
曾在某部電影中看到這樣一個情節:男女主說要分手,女主拉著行李箱來來回回在客廳走了三次,故意弄出巨大的聲音,想引起男主的注意。
每一次徘徊,都是在暗示對方:只要你留,我就不走。
可惜,她沒能等來對方的一句“留下來”。
既然努力過、妥協過、委屈求全過,便已經足夠,再糾纏就過分卑微了。
相信離去的都是風景,留下的才是人生。
忘記一個人的過程確實很難,但僅僅是有難度,不是不可實現。
心理學有個概念,叫“反彈效應”:常常是越是想忘,就越是忘不掉;強行逼迫自己忘記,反而會越來越清晰。
最好的辦法就是,讓他存在,不用刻意去刪除、拉黑,他停在那裡自然會慢慢消磨掉自己剩餘的愛。
就像是你睡不著越想睡著,結果越來越清醒,當你不再努力想睡著的時候,反而很快就睡著了。
4
一路走來,生命來來往往。
很多人,走著走著就散了,很多情,過著過著就淡了。
也終於懂了蔡康永所說:
“你為愛受苦,就算苦到行屍走肉,也難因你一斤的苦,而增對方一絲的甜。對方沒有因為你受苦而快樂,就沒有理由覺得虧欠你,也就難有理由報償你人。”
那些令你反覆掙扎、痛苦的,不過是你自己熬成的執念。
滿目青山空念遠,不如憐取眼前人吶。
- END -
有幸遇見,
恰好合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