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切合作的基礎始於契約精神!

一切合作的基礎始於契約精神!

前言:

什麼是契約精神?

先從一個心理學術語“競爭優勢效應”開始說起!

社會心理學家認為,人們與生俱來有一種競爭的天性,每個人都希望自己比別人強,每個人都不能容忍自己的對手比自己強,因此:

1。 人們在面對【利益】衝突的時候,往往會選擇競爭,拼個兩敗俱傷也在所不惜,不在乎規則,只有弱者才會強調規則

2。 就是在雙方有【共同的利益】的時候,人們也往往會優先選擇競爭,而不是選擇對雙方都有利的“合作”。

什麼是契約

契約,通俗的說就是合同。契約精神本質上就是一種誠信精神,經過口頭的或書面的合同約定的事項,只要是符合當時法律的,締約雙方就必須履行義務。這種精神主要適用於民法,是市場經濟的基礎。只有交易的雙方遵守契約,切實履行合同,才能確保交易安全,人們才能放心的和別人做生意,所以市場經濟才能發展起來。相反,要是簽了合同還可以不算,那誰還敢和別人做生意?

一切合作的基礎始於契約精神!

什麼契約精神?

契約精神簡單一點說就是:對契約的尊重。契約精神的四大要素:自由、平等、信守、救濟。

契約精神,有兩個重要的層面:

一是締約雙方是平等的,應尊重人;

二是不能超出契約的範圍去要求別人做什麼!

契約精神要求不但個人之間要遵守契約,而且公共權力除非個別例外的法定理由不能介入個人之間的契約,而且要透過法律手段保證契約的履行。所以,契約精神產生的前提是法治,公民和政府都必須按照法律規定行使,契約精神才能夠實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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組織必須有契約精神

組織是由各種契約關係構成的系統。包括與顧客、員工、管理者、相關利益者。今天,組織不是掙錢機器,而是利益價值創造和分享平臺!組織不僅是社會的細胞、社會的基本單元,而且是構成社會的基礎。

組織架構就是透過界定組織的資源和資訊流動的程式,明確組織內部成員個人相互之間關係的性質,是每個成員在這個組織中具有的責、權、利的一個共同約定的契約條款。

組織架構的作用是透過契約條款,保證資源和資訊流通的有序性,並透過這種有序性,穩定和提升組織所共同使用的資源在實現其共同價值目標上的效率和作用,包括組織的每個成員的能力和價值。

任何一個組織都是由獨立的個人組成的,如果沒有契約精神,組織也就不能稱其為組織,而是群體,或是烏合之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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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牌的本質是契約關係

品牌的本質是企業與消費者之間的無形契約,品牌反映的關係是企業與消費者之間的契約關係。

由於顧客和企業之間的資訊不對稱,顧客的選擇行為存在一定的風險,顧客需要降低自身選擇的風險,因此,顧客會根據獲得企業的經營資訊做出評估,做出選擇;顧客選擇產品時需要一種簡單的標準和工具,品牌符號是聯結消費者與企業之間的重要的資訊,當品牌符號能代表契約關係時,才有資格稱為品牌。

因此,企業經營的核心就是透過強化組織自身的契約精神,建立起與顧客之間的契約關係,透過這種契約關係獲得企業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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