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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何事情都是變數的,當然也包括愛情。
失戀,真的會改變一個人。
有些人會變得暴飲暴食,整日宅在家裡對任何事物提不起一絲興趣;有些人會變得一肚子的負面情緒,逢人就會吐槽,好像整個世界都對不起他;有些人會變得不再相信一切,也會告誡你別去相信任何人。
這個時候如果你嘗試問她,你為什麼變成這樣了,那麼她一定會指向那個離開他的人。
就像昨天的一位粉絲,她將前任的罪狀一條條地列了一螢幕,說著自己付過了多少,但最後卻得到了這樣的結局,以後再也不想觸碰愛情了,也不會再相信任何人所表達的愛意了。
我問她最後分手的原因是什麼呢,是背叛還是欺騙?
但她只是告訴我:“他就是說,不愛了。”
我:“是單純的不愛了嗎,真的沒有其他了嗎”
她確定,對方沒有不忠,沒有欺騙,只是單純的不再愛她了。
和她聊過之後,我在思考一個問題,就是,如果兩個人之間,有一個人就是單純的不愛了,而他選擇離開,到底是傷了對方,還是保護著對方呢。
假若是傷害,那麼我明明已經不愛你了,難道真的要裝作自己愛你的樣子嗎,可是這種偽裝又能持續多久呢。換言之,我已經不愛你了,就是愛情消失了,於是我對你坦白,希望對方能找到真正愛情,那麼這種坦率又何嘗不是一種保護呢。
咋聽之下上,裡面邏輯似乎有些讓人難以接受。
可事實就是如此,沒有背叛和欺騙的分手是不存在著受害者的,當然如果你硬要在一段並不狗血的愛情中,找到一個加害者,那麼這個人可能就是你自己。
畢竟,當你把自己作為一名受害者去看待的時候,那麼愛情一定是錯的。
之前看奇葩說的時候,有一個辯題:“如果有一個按鈕,可以看到伴侶有多愛你,你要不要按下去?”
黃執中說:“
真實不會傷害到你,能夠傷害到你的,是一個人對真實的解釋。
”
放在這裡,怎麼去理解這句話呢?
就好比,你們在相愛的過程中你能確切地體會到那個人是愛你的,是用心的,可是在分手之後,你就會開始懷疑那個人對你曾表達過的愛意,並且透過回憶,去試圖證明他愛你時存在的虛偽的蛛絲馬跡。
之前他對你的百般呵護,你會視它為接近你的糖衣;之前他在你生病時焦急的神態,你會視它為在朋友眼中深情的作秀;之前他說過喜歡和你在一起時的感覺,你會覺得那是麻痺你理性的毒藥。
對,就是這樣的,這就是一種欲加之罪。
當你開始試圖去解釋那個人為什麼要對你好的時候,其實就已經把自己放在了一個受害者的立場。
因為,你會覺得這場愛情的結果,並沒有按照你預想之中的順利完成,以至於曾經即便得到了再多的愛,當下的你也會委屈,甚至覺得自己受到了傷害。
於是你才會做出否定一切的舉動,讓原本真實存在的愛意變了形。
但那個人,真的有如此的不堪嗎,他給你過你的愛,真的存在著虛偽嗎。
如果是,你根本就不會如此在意他不愛你的事實了,如果是,那麼說分手的人說不愛的人根本就不會是對方,而是你。
任何事情都是變數的,當然也包括愛情。
你遇到了一個喜歡的人,這個機會一定要去抓住,但並不是你抓住後,這種喜歡就一定不會改變,但無論怎樣去改變,當初你的那份喜歡確是真實確鑿的。
失去一個人真的很可怕嗎。
嗯,是很可怕,但可怕的是你在失去了那個人的時候,你只是一味地在意你失去了什麼,而從來沒有察覺到你得到過什麼。
哪怕是你們牽著手逛著公園,偶然撿到了一隻漂亮的羽毛,哪怕是,你們窩在出租屋裡喝上一碗西紅柿牛肉湯;哪怕是那個人讚揚了你今天的唇色特別美,這也是一種得到。類似這樣的愉悅的體驗,我相信一定不會少。
失戀真正的意義,從來不是告訴你這個人離開了你,而是讓你擁有了之前從未擁有過的一種未知的體驗。
你會更加明確什麼是愛,什麼不愛,什麼時候應該接受愛,什麼時候應該退出愛,這種體驗,並不應該是一種傷害,我想它更應該是趨近更加成熟的自己的一種理想狀態。
更何況,那個人只是離開你,只是真誠地向你表達不愛你了。
可你要知道啊,未來之中你的那些劣性的改變,並不是那個人給予你自己的,而是你的不滿,你的貪婪,你無法釋放的情緒,才會讓你變成了一個討厭的自己。
但無論怎樣,那個人的離開已是事實。
無論是平分手,還是中間存在著爭執,這都不是讓你變得墮落,變得低沉的理由。
畢竟,只有你才能對自己的未來負責,而不是他,也不是任何人。
用一份少量的阿司匹林,做你心靈的鎮痛劑。
輕逸先生:身高187理性且溫暖的大個子,金融高管
治癒系微作家,電臺主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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