聽完女方的“婚後協議”,男子悔婚,直言:傷人自尊,不願奉陪了

導語:

老話說:“退一步海闊天空,忍一時風平浪靜。”意思是遇到令自己不高興的事情時,要學會忍讓,退讓一步,就當什麼事情都沒發生,忍一下,也就什麼事情都沒有發生了。深以為然,我們身邊有多少衝突和矛盾,都是因為彼此不夠忍讓而造成的。圖來自網路。

如果大家凡事都不斤斤計較,與人為善,就不會讓自己陷入各種紛爭當中去。所謂“道有道法,行有行規”,做人也是這樣,用平和的心態去對人對事,才是擁有良好人際關係的竅門。但

不管是與人為善,還是萬事忍讓,都應該有一個度

聽完女方的“婚後協議”,男子悔婚,直言:傷人自尊,不願奉陪了

如果你的善良沒有鋒芒,忍讓沒有底線,那最終會被別人得寸進尺

。所以,我們可以忍讓,但一定要有自己的底線和原則。千萬不要一味縱容,最後完美詮釋人善被人欺。李強就是在戀愛中一味忍讓,妥協,最終讓女友得寸進尺,然後婚姻沒了。

以下是李強的自述:

我在和張倩戀愛之前,還有過兩段戀情,其中一段是大學戀情,另一段是在工作之後。其實戀愛過程,和大家應該都是大同小異。只是在這兩段戀情中,我一直堅持不能慣著女朋友這個原則。這裡面不僅僅包括情緒上,還包括了經濟上。

聽完女方的“婚後協議”,男子悔婚,直言:傷人自尊,不願奉陪了

我一直都認為在戀愛中,男人和女人是一樣的,所以不存在男朋友就一定要讓著女朋友的說法

。關於情緒上的說法,我認為女人確實感性一點,所以情緒上的小波動,小任性,我可以體諒。但我接受不了特別需要男朋友說好話的女人,以及喜歡無理取鬧的女人。

自然了,

在經濟開銷上面,大家的錢都不是大風颳來的,戀愛本來就應該是彼此獲得快樂的事情。所以不能用男朋友大手筆給女朋友買禮物來衡量是否是真愛

,男人在戀愛中,承擔相應的開銷稍微多一點,沒有問題。但女人不能認為作為男朋友就應該承擔所有的開銷,並且還提出和男朋友經濟能力完全不符合的要求。

我自認這兩段戀情,都是奔著結婚去的,一片真心,從沒有過任何敷衍。但最終還是以分手收場,理由無一例外,都是因為我不願意慣著女朋友。兩個前女友,一個分手時說我小氣摳門,一個分手時說我大男人主義,一點都不會哄女朋友高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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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點迷茫了,難道我的觀念錯了嗎?在戀愛中,男人就一定要慣著女人嗎?我沒有得出答案,加上身邊朋友也一直強調女人就是要靠哄和寵。所以痛定思痛,準備在下一段戀情中,改變觀念。後來,我在朋友的介紹下,認識了張倩,從失戀陰影中走出來的我,對她一見鍾情。

她對我也挺有好感的,我追求她兩個月之後,我倆就確定了戀愛關係。在戀愛中,我對她很好,可以說是百依百順了。我一改以往的想法,幾乎包圓了戀愛中所有的開銷,還時不時給她買禮物。面對她的任性和無理取鬧,我也都選擇了忍讓,各種哄著她,讓著她。

也可能是我的一再忍讓和寵愛,讓她覺得我可以為了她,為了感情,連尊嚴都不要。我倆第一次吵架,出現在談婚論嫁之後,原因是誰來買婚房?我的建議我認為沒有錯,我的工資和積蓄,說白了在戀愛中花了大部分。剩下的錢也只夠支撐婚禮和蜜月旅行了。我不是不想買婚房,而是希望兩家一起買。

聽完女方的“婚後協議”,男子悔婚,直言:傷人自尊,不願奉陪了

我爸媽願意拿出積蓄幫我承擔一部分首付,我希望張倩孃家也能承擔一部分,房子寫我倆名字,以後貸款我們一起還。我認為我的想法沒有錯,但張倩卻認為,婚房就應該是男方來準備,而且必須全款,我爸媽如果沒有錢,哪怕去借錢,也要做到這一點。她還給我舉例,說她身邊的朋友都是這樣的。

我很無奈,有這個能力,可能也可以做到,但我沒有這個能力。而且她似乎忘記了,她的朋友,男方婚房全款買的房子,可沒有女方的名字。所以和我要求兩家一起買房,寫兩個人的名字有區別嗎?我們因為這件事情,吵鬧不休,但可能是因為我確實有道理,也可能是我戀愛中對張倩確實很用心。

所以最後是張倩爸媽說服了女兒,同意兩家一起買房,最後才定下了婚禮的日期。後來張倩就一直拿著婚房的妥協說事,處處刁難我,婚紗照和婚慶都要最好的,還在我爸媽面前各種不給面子,說一些很戳心窩的話。我和我爸媽都忍讓了,想著都要結婚了,就不要因為這些事情鬧僵。

聽完女方的“婚後協議”,男子悔婚,直言:傷人自尊,不願奉陪了

我以為我和我家人的忍讓,會讓張倩感恩,至少不是怨恨。但我沒想到,就因為我一直以來的忍讓,她認為我離不開她,所以得寸進尺。在婚禮上給我出了一個大招。也讓我意識到,在感情中,忍讓是應該的,但不能超過底線,比如在言語上攻擊我和我的爸媽。我如果在這個時候,就和她掰扯,可能也不用在婚禮上丟人了。

除了婚房,剩餘的婚嫁流程都按照她的意思之後,我終於等到了婚禮這一天。一開始一切都挺順利,張倩時不時鬧鬧脾氣,我也都哄好了。但在交換戒指的時候,張倩忽然示意伴娘上來,從包裡拿出一張紙,說是婚後協議,讓我簽了之後,她才同意交換戒指。

我心中隱隱不安,果不其然,內容讓我很無語。協議中說:

婚後先賺錢把她孃家爸媽給的首付款還了,但我爸媽這邊就不用還;婚後她來管小家庭的錢,我給我爸媽花一毛錢都要她同意,但我不能過問她怎麼給孃家花錢;婚後如果她和我爸媽有了矛盾,我必須無條件幫她;自然還有婚後如果我倆吵架,不管對錯,我都必須道歉

聽完女方的“婚後協議”,男子悔婚,直言:傷人自尊,不願奉陪了

這算什麼協議,沒有一條是站在我的立場上寫的。婚慶司儀都念不下去了,張倩還一直堅持要念完,不念不行,不簽字不行。張倩說:“你不簽字,就是不愛我,那這婚就不結了。”她一臉得意,好像吃準了我不會拒絕,因為一直以來,她的無理取鬧,我都選擇了忍讓。但這一次,我聽著臺下傳來的竊竊私語,忍不下去了。

我看著她,笑了笑說:“婚禮取消,你換一個人吧,是我不配。”說完我和我這邊的親朋好友解釋了一下,拉著我爸媽就離開了。我的離去,讓張倩很尷尬,後來還哭了。我不知道自己的行為算不算草率,但我接受不了尊嚴被踐踏的感覺。

結語:

一段感情能夠美滿,一段婚姻能夠長久,自然需要妥協和退讓。但這種妥協和退讓,必須是相互的,也必須有一個度。沒有底線以及單方面的妥協和退讓,會讓對方習慣成自然,並且得寸進尺。所以我們為了愛情,要懂得包容和妥協,但也不能只有包容和妥協

聽完女方的“婚後協議”,男子悔婚,直言:傷人自尊,不願奉陪了

好的愛情和婚姻,必須以相互尊重為前提,但文中的男女主角顯然都沒有做到。男子認為自己在戀愛中的妥協就是對女友的恩賜了,所以不能出現一點不符合自己心理預期的事情。女子認為男友就應該慣著自己,並且對一起貸款買房耿耿於懷。所以才會鬧出不合理婚後協議的鬧劇。

愛情雖然是所有情感關係中最複雜,也是最敏感的關係,但好的愛情卻用尊重和體諒四個字就能概括。說白了就是,我們要懂得珍惜,更要懂得尊重。兩人在付出和獲得中,基本差不多才行,懸殊太大,或者單方面妥協,最後的結局就會和文中的兩人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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