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母攪黃了他們的婚姻,離婚後,前妻孃家人不死心,還來胡攪蠻纏!

導語:

誰不想擁有幸福的婚姻,兩人結婚了,誰也不想走上離婚,不幸家庭各有各的不幸,這一家是他們的岳母攪黃了他們的婚姻,離婚以後,前妻孃家人不死心,還來胡攪蠻纏,讓人哭笑不得。

01

宋先生和老婆結婚以後,自己買了房子和老婆過日子,宋先生條件比較好,在城裡買了房子,他是一個企業的主管,收入也是不錯的,老婆是幼兒園教師,開始夫妻感情是很好的。

岳母攪黃了他們的婚姻,離婚後,前妻孃家人不死心,還來胡攪蠻纏!

可是岳母認為,女婿條件好,就應該無條件幫助她們家,多次透過妻子,讓女婿為她兒子安排工作。

迫於妻子的壓力,只好為小舅子找了一個兒輕鬆的活,只要每天按時上班,做好自己的工作就行了。

可小舅子上班吊兒郎當,經常遲到早退,憑藉著姐夫是廠裡的實權人物,誰都不放在眼裡,也沒人敢管他。

可工人意見很大,說他任人唯親,連活都不好好幹了,讓宋先生很惱火,多次好心規勸,小舅子總是這個耳朵進,那個耳朵出,三天以後就忘了,甚至還得罪了人,和別的工人打架,把人打住院了。

女婿宋先生實在沒有辦法,把小舅子開除了,還賠人家錢,岳母不願意了上門鬧事,說他胳膊肘往外擰。

一把鼻涕一把淚,說她如何難,養一個兒子不容易,他這樣弄,小兒子前途全毀了,也沒人敢要他,別說找老婆,找工作都難。

要求女婿給小舅子10萬塊錢,讓他自己創業,女婿也很苦惱,花錢買平安,給她10萬塊錢,讓小舅子自己去打拼,以後過的好壞和他無關。

02

而丈母孃也經常上門,給他們煮飯,給他們帶些好吃的,妻子生孩子以後,丈母孃就成了常客,照顧女兒的月子,把女婿的家當成自己家,什麼都往家裡拿。

岳母攪黃了他們的婚姻,離婚後,前妻孃家人不死心,還來胡攪蠻纏!

開口向女兒要錢要物,女兒只好一筆一筆地把錢轉過去,女婿也很清楚,這些錢都進了小舅子的口袋,不做過分的事,他也只能忍耐。

可是,岳母越來越過分,公開地向女婿要錢,比如,她說身體不舒服,需要吃一種什麼保健品,讓女婿買給她,她說,女婿就是她的親兒子,不能不管她。

還有她家客廳的要改造一下,也讓女婿出5萬塊錢,女婿不理她,她就找女兒的麻煩,女婿終於認識到,這個岳母是要把自己的好處全部撈走,他是跟她女兒過日子,不是跟她過日子。

多次勸說無效就和妻子暫時離婚了,搬進了廠裡住,躲避岳母的糾纏。她女兒沒有把離婚的事告訴母親,母親問她女婿在哪裡?她就說派駐外地了。母親不死心,就到處打聽,終於知道在廠裡面沒回家。

於是,買了一些禮物親自去前女婿那邊,探聽虛實,看到女婿過得這麼好,連車都換了,問,你那個舊車呢,給小舅子用吧。

03

宋先生說,可笑,他不是我什麼人,憑啥給他?前岳母急忙問,那不是你小舅子嗎?你不要的東西給他用還不行嗎?

岳母攪黃了他們的婚姻,離婚後,前妻孃家人不死心,還來胡攪蠻纏!

宋先生隱瞞不下去了,只好告訴丈母孃,和你女兒已經離婚了,前岳母不相信,指責他:“憑啥不要我女兒,你有證據嗎”?

宋先生只好拿出離婚證給前岳母看,前岳母垂頭喪氣的,什麼話也沒說,回去了。

結語:

有些人,總想佔別人的好處,以為自己的女婿有出息,就可以從他身上撈取無限的好處。

不顧女婿的反對,插手女婿的事,為自己和家人撈取好處,還縱容女兒對女婿提出過分要求,誰的錢也是辛苦賺來的,不是大風颳來的。

所以作為老人,不要太過分,理所當然干涉女兒,強迫女兒做扶魔弟,甚至自己親自去女婿家撈取好處,不但會破壞女兒的幸福,也會使自己陷入尷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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