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沒有離婚冷靜期,如何維持破裂的婚姻?

聽人提到離婚冷靜期的草案。

我想到以前,沒有離婚冷靜期的時候。

那時候,大家是怎麼過的呢?

池莉老師有個小說,《來來往往》,拍過電視劇:濮存昕主演的。

裡頭男主角想跟妻子離婚,未遂:因為有數不盡的七大姑八大姨,上門來做思想工作。車輪戰,經久不息。

小說原著裡的原話,男主角表面上只能笑臉相迎,安然送走,私下裡,覺得這一切很荒誕:

“婚,既然可以結,當然也就可以離,再正常不過的了。”

以前,沒有離婚冷靜期,如何維持破裂的婚姻?

《我愛我家》裡,和平曾經跟志國辦過一次假離婚。當然也慘遭居委會大媽們,上門輪番來折騰。

當時和平急了:

“怎麼一提離婚,來勸的比結婚的都多!”

孟朝陽就樂了:

“這離婚是好玩兒的麼。你不鬧個天翻地覆就想離婚,天真……”

大概,在1990年代,乃至以前,沒有離婚冷靜期時,就靠老太太們為首的社會關係,輪番上門,來做思想工作,以便維持這份關係吧?

我小時候,父母關係還好,周遭鄰居親戚也沒離婚的,所以總以為離婚這種事離我遠得很。

後來長大了才知道,我有位遠親——每次過年過節聚會時,看著夫妻還挺和順的——離婚了,據說是吵了許多年,據說是夫妻各過各的了。終於兒子高中畢業了,堅持不讓他二人離婚的長輩也過世了,好,離。

我想來,實在也不可思議。想象中要離婚的人,都吵得天翻地覆。他們怎麼就一邊吵,一邊還能在親戚面前——許多親戚還是知道內情真相的——裝得沒事人一樣呢?

這種冬天穿著溼衣服、逼著自己喝泔水的體驗,得是什麼樣呢?

我後來接觸過幾個父母離異的朋友,跟我吐苦水。其中一位說,他的父母是他自己勸離的——當時父母在外還假裝和睦著,在家吵;吵得他分裂了。當時還在上中學的他對父母吼:

“你們離婚算了!別吵了!!”

唉。

話說,對那些遷延著不讓你離的老太太,大可以告訴她們:就算一時衝動離了,如果還有感情,還可以復婚嘛。先離了,以後再說。

——這道理,其實老太太們都懂的。

——但沒說出來的真相是:老太太們也知道,

絕大多數離了的,是不會再復的。

——她們讓這段婚姻苟延殘喘,其實是

靠外部群體壓力,維持一段名存實亡的感情。

然後靠著社會壓力,靠著遺忘,逼著夫妻自己修修補補假裝繼續過日子。

“這桶泔水不許倒,你得自己嚥下去;這件冰冷溼衣服你不能脫,你得穿著;你開心不開心我們不管,至少表面上大家都和氣。”

表面上的和睦,是多麼重要啊。

我的一個小觀察,沒有資料支援,只是直覺:

我認識的、想離不離、各自過日子、婚姻名存實亡的夫婦,許多經濟條件相對差一些,周遭關係也密集些。

我所知道的,最後離了的,大多經濟條件似乎稍微好一些。

我有位長輩這麼慨嘆:

“人哪,有錢就變壞!就要鬧離婚了!”

但也可以換個角度想。

《我愛我家》裡,爺爺曾經質問志國與和平:

“你們是不是沾染了資產階級思想,試圖離婚,各自另尋新歡哪?”

那是1993年拍攝的電視劇,現在想起來真奇怪:

離婚,為什麼是資產階級思想?

大概那時候也是,普通人家不鬧離婚,有點錢的人家才鬧離婚?

以前,沒有離婚冷靜期,如何維持破裂的婚姻?

魯迅先生有個短篇小說,《離婚》。裡頭寫一位農村婦女想離婚,結果被當地老爺的威勢逼回去了,沒離成。

現在想起來,有沒有這種可能?

——越是經濟相對不獨立、被左鄰右舍乃至社會關係纏綁著的,就越容易被老太太們勸,勸得將一段糟糕的關係繼續維持下去,湊合湊合過唄。

哪怕內心分崩,表面上還裝個樣子。

“家和萬事興!”

“勸和不勸離!”

“湊合過唄,還能離咋地!”

——越是經濟相對獨立了,也不太被需要顧及社會關係了,可以做一些更個人主義決定的,便能無視老太太們要你冷靜的要求,直接離了?

——如此體現出來,就是經濟越獨立,離婚(也包括結婚)就更自主任性 些;越是得遷就外頭的人,越得維持這麼個和睦的姿態?

這麼想想,大概,以前,許多瀕臨破碎的婚姻,是靠居委會老太太、單位領導這些外部的勸和因素,哄回來的。

當社會發展了,這些因素逐漸失去效用時,就得有些新方法,來維持那些破碎婚姻的穩定了吧?

大概,對有些人來說,婚姻是為了讓自己開心。

而對另一些人來說,婚姻意味著“湊合著過唄,還能離咋的?”

對自己而言,婚姻是感受;在他人眼裡,婚姻就成了談資與資料。

只是,想著一段已經不行了的關係,還要這樣被橫生豎長地干涉著,怎麼想,都挺沒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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