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生前將345萬贈與前女友,錢能要回嗎?

丈夫生前多次將鉅額錢款打入陌生女子的賬戶,妻子知道後調查緣由,該女子竟是丈夫前女友。憤怒之下,妻子將丈夫前女友訴至法院要求其退還錢款。法院最終判決,前女友僅需歸還一半,究竟發生了什麼呢?

丈夫生前將345萬贈與前女友,錢能要回嗎?

李志清(文中人名均為化名)與王素芬系夫妻關係,均為再婚。李志清常年在外經商,前不久,突發疾病去世。王素芬和李志清雖然均屬於二婚,但是夫妻之間的感情卻十分穩定。李志清去世後,王素芬整理丈夫的遺物時發現了一個驚天的秘密:丈夫生前曾多次向一個陌生的賬號匯入錢款,合計345萬元。王素芬立馬警覺起來,感覺到這件事情沒有那麼簡單。

在王素芬不懈的調查下,終於找到了收錢賬戶的主人小娟。王素芬聯絡小娟,瞭解到她竟是丈夫的前女友。王素芬不能忍受丈夫竟然偷偷揹著自己將錢款轉給前女友,在和小娟協商未果的情況下,將對方訴至法院,請求返還345萬元。

原來,李志清和小娟是在插隊落戶的時候認識的,兩人一見如故,便很快確立了戀愛關係。沒想到的是,這場戀愛遭到了李志清父母的強烈反對。在上個世紀70年代,對於婚姻大事,一般要徵得雙方父母的同意。結果,李志清和小娟無力衝出家長的重重阻攔,兩人被迫分手。

不料,小娟此時懷孕了。未婚先孕,在當時是一個見不得人的事情,這不僅讓小娟遭人鄙夷,就連小娟的父母也不待見她。可憐的小娟無依無靠,也無法聯絡到李志清,縱然心中有許多不捨,最終還是一個人哭著來到一家小診所,將孩子打掉。然而,令人萬萬沒想到的是,這場手術卻讓她失去了生育能力。

後來李志清得知了這件事,並對此問心有愧,覺得這輩子對小娟的虧欠是無法彌補的。即便兩人都已經重新組建了家庭,也絲毫沒有減損這份內疚。在一次偶然的機會,李志清得知,由於小娟無法生育,其婚後生活過得並不如意。於是,他揹著妻子王素芬偷偷資助小娟,以此來彌補對小娟的辜負。

丈夫生前將345萬贈與前女友,錢能要回嗎?

從法律上看,李志清給小娟匯款打錢,小娟表示接受的行為,此時兩人成立贈與合同關係。根據《民法典》規定,在財產轉移之前,贈與人可以撤銷贈與。換句話說,在贈與行為完成後,一般情況下是不能撤銷的,但法律有特殊規定的情況除外。

在本案中,就出現了一種特殊情形。李志清給小娟匯款轉賬的時間,發生在他與王素芬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根據《民法典》規定,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財產,為夫妻共同財產,屬於夫妻共同共有。即夫妻雙方對共同財產不區分份額,平等地享有所有權、使用權。若李志清將婚前個人財產贈與小娟,無可厚非,屬於有權處分。但是他卻不能將夫妻共同財產中妻子的份額,一併贈與他人。

基於對前女友的虧欠心裡,自願將屬於自己的那一半財產,贈與給前女友,符合法律規定,但是屬於妻子一方的財產,丈夫則屬於無權處分,因此,丈夫贈與前女友的錢應當返還給妻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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