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有做旁觀者的命,不適合成為生活中的主角

這麼多年過來了,我發現我還是跟以前一樣,還是那般狼狽,在感情裡從來就沒有順心;當然我也變了很多,以前的我巨他媽溫柔,現在變得又乖戾又作,心理還越來越扭曲。

說白了,隨著時間的推移,該變的地方還是沒有變,本該保留的品質卻被我不小心搞丟了。記得以前啊,在任何一段感情裡,我都有著極大的耐心和容忍度,基本上都是我在哄別人;可是現在不了,我作的程度已經和女孩子差不多了,幾乎都是別人哄我。其實我也不想這樣,但是我的心胸變得異常狹窄,氣量變得越來越小。我時常在懷疑,是不是我的腦子有些不正常了。

其實我仔細思考了一下,現在的我像極了我兩三年前高中那會:在我還很浪的時候,談的那些前任。她們那種無理取鬧的作,被我學得明明白白。

對於這種現象,大概只有兩種解釋,一種是隨著以前的那些經歷,讓我對任何人都難以保持信任,而自己的心氣越來越高,所以安全感反而還缺失了,畢竟希望越大失望越大。另一種解釋,我大概得了偏執型人格障礙。

當然,還有一種解釋,那就是我大概人格分裂了。在白天,在平時與人接觸,在和一個人還不是很熟,或者根本沒有很在乎那個人的時候,我呈現出來的形象是一個談吐和思想嚴謹,理智而又重視邏輯,總能把事物分析得很透徹,卻又不失幽默感的人;但到了晚上,或者面對著自己有好感的人,我會內心變得極度波動,感情用事,內心的那份理智被徹底拋去了,變成了一個徹頭徹尾多愁善感,極度容易受傷而又敏感的人,還充滿了疑心病和佔有慾,總覺得自己已然成了在什麼時候失寵了的人。

只有做旁觀者的命,不適合成為生活中的主角

真的太糟糕了。現在的我,對於一個異性,我已經能很好地分清楚,我對她究竟是喜歡,還是新鮮感、佔有慾、依賴感、不甘心,還是隻是純粹的性慾,或者說裡面交雜著兩種情感什麼的。確實在這方面情商,不得不說我發展到了很高水平,我能迅速察覺我對一個人的感情是哪一種。

可是這麼久以來,我唯一難做的就是,我實在無法區分友情和愛情。有些人可能只把我當朋友,但是我卻對她產生了愛情;有的人我只是當她是朋友,可是她卻喜歡上了我。歸根結底還是因為我對於友情這個概念,真的太過模糊了。因為小時候的一些經歷,從小我都是處於被孤立的狀態,我根本就不懂得如何社交,如何與朋友相處,對於友情這個概念的確定我永遠無法堅定,也搞不清楚什麼是友情該做的,什麼是愛情該做的。大概在我的認知裡,對於一個異性,我對你沒感覺,那就是友情了吧,對你有感覺,那就是愛情了。

友情難以變成愛情,愛情更是難以變成友情,凡是被我喜歡上,但最後沒有走到一起的人,基本上我和她也多半做不了朋友了。畢竟,一眼相中的人,你要我怎麼甘心做朋友?難道要我看著你和別人糾纏在一起,我卻始終和你隔著安全距離而心安理得嗎?

和我在一起的話,那個人肯定非常幸運,但也非常倒黴。幸運就幸運在,戀愛方面我算是個老司機了,關於製造浪漫,說情話,哪裡好吃哪裡好玩,該怎樣談戀愛,該怎樣寵該怎樣甜該怎樣哄,這些對我來說早就爛熟於心,還能玩出千變萬化的花樣;倒黴在於我常常會出現一些極度需要她來安撫我的扭曲心態,要讓這些心態消除,並讓我慢慢地緩解這種表現,需要時間的磨礪。

但如果我都已經做到這個份上了,已經仁至義盡,你還會覺得我很奇怪,甚至覺得我是個無聊的人,那麼互刪吧,你我不是一個世界的人。

好就好在每一次,我都能做到及時止損,多花點時間,那就自然不喜歡了唄。可是,我發現我對真情實愛的感覺是沒有了,因為理智地止損這樣的事情一件一件發生太多次了。在腦中回想了一下,讓我不由得開始質疑起了自己。

真的是我不配嗎?我到底哪不好了?我到底做錯了什麼?這種時候,能拯救我的,也只有文學創作了。別人的感情我總能整得很通透,自己的情感卻永遠處理不好,或許我就真的變作了,只有做旁觀者的命,而不適合成為生活中的主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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