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離婚又閃婚:前妻無家可歸要房子 前女友帶孩子要撫養費!

文稿來源於《幸福配方》

江西萍鄉46歲的女子李梅向江西都市頻道《幸福配方》欄目組求助,說自己的前夫陸定國在婚內出軌,和別的女人有了孩子,甚至讓那個女人帶著孩子住在他們深圳的房子裡。悲痛絕望之下,她向前夫提出了離婚,離婚時有過協議,深圳的那套房子歸他們的兒子陸強所有,另一套江西萍鄉的房子有一半歸她所有。可現實是,離婚後三個月,前夫就火速再婚,可結婚物件竟然不是之前那個女朋友張晶晶,而是一個叫黃芳的女子。再婚後,陸定國還和現任妻子住進了萍鄉的那套李梅有一半產權的房子裡。而前夫的前女友張晶晶,又帶著自稱是她和李梅前夫所生的女兒,住進了本屬於李梅兒子的深圳的房子裡。一個是前夫的現任妻子,一個是前夫的前任女友,讓原本是這場婚姻受害者的李梅母子只能寄宿在親戚家艱難度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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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梅告訴情感專家幸姐,她和前夫陸定國常年分居。對方在深圳工作,而她在萍鄉照顧兒子。時間久了,她感覺陸定國有背叛婚姻的可能。但想著只要沒真憑實據,也就睜一隻眼閉一隻眼。直到去年丈夫回老家,兩人因為瑣事爭吵甚至動手後,李梅察覺到對方不對勁,便火速趕到深圳一探究竟。開啟門發現,一個陌生女人帶著孩子住在她深圳的家裡,而藏在舊保險櫃裡的孩子的出生證明,“父親”一欄上寫著的竟是丈夫陸定國的名字。李梅的內心瞬間被擊垮,情緒也徹底崩潰了,事後,兩人結束了這段二十多年的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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令李梅感到意外的是,前夫離婚後僅三個月又結婚了。和他結婚的人卻不是陸定國的前女友張晶晶,而是一個叫黃芳的女人。對此,陸定國解釋,緣分和愛情來了擋也擋不住。

而陸定國的前女友張晶晶得知他再婚的訊息後,十分憤怒,因為陸定國娶的是他們共同認識的一個女人。隨後,她帶著一歲的女兒趕到了萍鄉陸定國的家裡討要說法。

然而,見到陸定國和他的現任妻子後,張晶晶非但沒討到女兒的撫養費,孩子還被對方當街搶走。幾經週轉後,又不知被誰給丟到了派出所。後來,她被陸定國趕出了深圳的房子。李梅瞭解到張晶晶的現狀後,對她感到同情,便讓她帶著孩子住進了深圳的房子。瞭解情況後,幸姐和幸福幫忙團決定幫李梅一起去找陸定國調解溝通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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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進門,李梅就和陸定國的父母爭執起來。李梅說,前不久她回到和前夫共有的房子後,發現屬於自己那一半的房門被人給上了鎖,沒有鑰匙的她一氣之下便用錘子將門鎖給砸開了。這一舉動惹怒了當時在家的陸定國的家人。雙方手拿武器,各執一詞,甚至互相報警要求抓捕對方。就在李梅和陸定國父母爭執不休的時候,一個戴著口罩的神秘女人悄悄出現在了現場。面對眼前所發生的一切,她顯得格外淡定從容。看到陸定國的父母情緒激動時,才上前扶著老人,一邊安撫一邊不斷輕聲耳語。李梅說,這個女人就是陸定國的現任妻子黃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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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於陸定國不在家,他的現任妻子黃芳表示,對於丈夫與他的前妻以及前女友之間的事情,她並不清楚。加之現場兩位老人看到李梅後情緒十分激動,幸姐決定先帶李梅離開。在回去的路上,李梅接到張晶晶的電話。張晶晶的父親也在電話中表示,女兒原本是想到萍鄉討要孩子撫養費的。但由於他們不是本地人,總擔心人生地不熟會被陸定國欺負,而且,身為父親他也覺得女兒雖然是受害者,但同時也做過傷害李梅和破壞別人家庭的錯事。養不教父之過,女兒做了錯事,他也沒什麼顏面去面對李梅母子。至於陸定國對張晶晶的傷害,他也權當是女兒自食惡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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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梅告訴幸姐,看到張晶晶現在的結局,一方面同為女人和母親,她可憐對方年紀輕輕就要承受獨自帶孩子的艱辛,所以在知道前夫當街搶走孩子、張晶晶下跪苦苦哀求的行為後,李梅同意她暫住在深圳的房子裡;另一方面,她又怨恨對方明知道陸定國是已婚人士,還插足他的婚姻,給李梅母子帶來心理傷害。就在這時,陸定國突然打來了電話。

電話裡,陸定國情緒激動地向幸姐控訴著前妻,聲稱李梅曾對他和他的家人實施過暴力行為,並約定好第二天早上9點見面詳談。第二天早上一見面,陸定國就從麻袋裡掏出一個榔頭,衝向了李梅,家人見此極力勸阻。最後,陸定國衝上二樓陽臺,對著樓下的眾人不停咆哮咒罵,並隨手抄起一個板凳直接向李梅砸去。鑑於陸定國此時情緒非常激動,在徵求雙方同意後,幸福幫忙團陪同他們一起來到了蘆溪縣南坑鎮司法所。陸定國堅稱,自己從樓上扔板凳下來只是希望前妻離開,並沒有傷害對方的想法。聽到這話,一直等候在旁的李梅怒不可遏地說,前夫就是想把自己砸死,一了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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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後,在司法所,陸定國拿出一本落款時間為2003年由萍鄉市蘆溪縣南坑鎮土地管理辦公室發放的“集體土地建設用地使用證”,以此證實房屋的所有權歸他父親,跟自己無關,所以前妻無權分房。陸定國甚至聲稱,法院調解書上,他的簽字沒有法律效應。面對前夫的言論,李梅解釋,2017年,因為萍鄉鄉下的宅基地和戶口進行改造,她把宅基地和戶口都變更到了前夫的名下,陸定國出具的其實是老宅基地證,而非新宅基地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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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於陸定國和李梅爭議不斷,在南坑鎮司法所調解員潘宗鳳的陪同下,他們又來到蘆溪縣人民法院。法院工作人員表示,因為兩位當事人有案件正在訴訟中,根據相關法律法規,他們不接受採訪,也不回答問題。回到南坑鎮司法所後,雙方矛盾再度激化,互相搶奪彼此手中的資料。陸定國竟然做出一個令人匪夷所思的動作,他將一張紙悄悄地放到了桌下,被調解員發現後,又故作不屑地將調解書丟還給對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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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知李梅和陸定國因為離婚分割房產的矛盾引發衝突後,南坑鎮鎮政府負責分管司法的易主任特意趕到了現場,一起幫忙調解兩人之間的糾紛。調解時,陸定國就李梅指責他婚內出軌併產女,導致兩人離婚一事進行了解釋。他說張晶晶並非自己的前女友,當初他是可憐張晶晶流落街頭才收留了她,他甚至還出示了一份“證據”,上面寫著張晶晶生下女兒後,因為出生證明上需要寫父親的名字,本著好人好事做到底的善心,他才冒名頂替充當了孩子的父親。至於張晶晶為何2020年上門來討要撫養費,陸定國則含糊不清地稱,對方只是到他的萍鄉老家看一下,撫養費一事他已經擺平了。李梅則說,之前陸定國曾在法庭上出示過這份“證據”,但法院在調解二人離婚時,因為陸定國沒提供親子鑑定結果,所以不採納這份“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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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時,兩人各執一詞。幸姐認為當務之急,就是儘快了卻兩人的經濟糾葛。李梅提出,希望前夫補償自己15萬,但陸定國始終堅持自己最多隻能給8萬。期間,幸姐電話聯絡了李梅和陸定國的兒子李強。電話裡,李強幾度哽咽,傾訴著母親多年來邊陪讀邊打工貼補家用,直至培養他考上大學的各種艱辛,也譴責父親一直以來對他們母子的欺騙與傷害。坐在幸姐身旁的陸定國聽到兒子的話後,始終沉默不語,對面的李梅卻早已經是泣不成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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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經過調解,雙方重新簽訂了一份調解協議書,李梅接受陸定國補償8萬元。陸定國現場轉賬5萬元給李梅,承諾第二天會補齊剩餘的3萬元。而李梅也會按約定,退出她和前夫共同擁有的房子以及其他相關事宜。第二天,幸福幫忙團收到了南坑鎮司法所調解員潘宗鳳發來的資訊:陸定國按照協議把剩餘的3萬元支付給了李梅。困擾雙方許久的問題,得以圓滿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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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李梅今後依舊愛情相信,活出精彩和自信;希望張晶晶也能儘快撫平內心的創傷,孩子能夠健康成長;也希望陸定國在經歷了與三個女人的情感糾葛後,能和現任妻子好好經營生活。(文中人物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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