遺產不想給女兒,七旬老人花費302萬找人求一子,妻子卻渾然不知

在傳統的思想中,兒子就是為了傳宗接代,延續香火,而家裡的財產也是留給兒子的,女兒並沒有份額,如果沒有兒子就會成為人生的一大遺憾,所以有很多人拼了命的要生兒子,實在得不到的情況下,那隻能就此作罷。

可世界之大無奇不有,下面這位七旬老人為了不把遺產留給女兒,他的操作也是讓人詫異,最終兩個人的錯,造成了4個人的悲劇。

一句玩笑話,七旬老人犯下大錯

家住太原的張國發(化名)今年73歲了,他和妻子李翠萍(化名)結婚幾十年,兩個女兒也各自成家有了自己的家庭和事業,要說張國發的家庭也是相當優越,早已實現了財務自由,這麼大年齡了也該是和妻子安享晚年的時候了,可去年發生的一件事徹底打破了這個家庭的平靜。

因為李翠萍發現丈夫張國發在外有人了,而且還生下了一個兒子至今都有8歲了,這個打擊讓李翠萍覺得天都要塌下來了,她都沒想到丈夫竟然能瞞了她十幾年,當這件事鬧開後,第三者譚紅紅(化名)還上門打傷了她,這就讓李翠萍更加怒不可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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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來十幾年前,張國發和朋友的一次閒聊中,朋友就問了他一句話,你這麼多財產,難道以後真的要留給兩個女兒嗎?你這是何苦呢,還不如花個幾十萬出去找人生個兒子。

當時張國發也迴應了朋友的話,這個事完全可以的呀,只是這句話當時在張國發看來就是跟朋友之間的玩笑話,可當一粒種子種下後,它就會慢慢生根發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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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巧不成書的是,那一年譚紅紅35歲,已經離婚5年了,並且背下了十幾萬的外債,平日裡譚紅紅是靠做手工維持生活,收入少得可憐不說,更別提能還債了。

之後同做手工的一個同事也給譚紅紅出了主意,你這麼需要錢,還不如出去幫別人生個兒子,這樣就可以賺到50萬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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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的一番話瞬間讓譚紅紅心動了,這要做多少手工才能賺到50萬啊,就這樣,在朋友們的介紹下,當年62歲的張國發就和35歲的譚紅紅相識了,很快兩人發展成了地下情人的關係,直到2013年,譚紅紅給張國發生下了一個兒子。

為了養育孩子,張國發瞞著妻子在市區給譚紅紅買了一套房,同時還買了一輛車,平常是譚紅紅住在這裡照顧孩子,張國發的任務就是出錢,這麼多年下來,張國發透過轉賬的形式陸陸續續給了譚紅紅302萬,加上房子和車子,少說花費也有600多萬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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俗話說,紙終究是包不住火的,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為,就在去年妻子李翠萍發現這件事後,她想都沒想就跟丈夫張國發提出了離婚,只是張國發並不願意離婚,最後李翠萍也妥協了,畢竟年齡大了,要是年輕個20幾歲,這個婚她必定是要離的。

雖然婚是不離了,但李翠萍也一紙訴狀把丈夫張國發和譚紅紅起訴到了法院,她必須要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因為張國發花出去的這些錢不屬於他個人,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她當然有權追回。

很顯然的是,法院也支援李翠萍,判決譚紅紅退還房產和車子,還有302萬以及這麼多年產生的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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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錢沒有,要命一條

事實上譚紅紅也深知自己的這一做法不對,她說和張國發其實就是一場交易,並沒有什麼感情,事後她也把房子和車子歸還給了李翠萍,但302萬李翠萍是咋說都不願意退,總之就是一句話:“要錢沒有,要命一條”,什麼也不想談了,愛咋樣就咋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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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窗戶紙已經捅破了,張國發心裡也有了想法,為了兒子的生活和教育的考慮,他想要拿回兒子的撫養權,畢竟他的條件比較好,兒子跟著他可以有個優良的生活環境,比起家住農村的譚紅紅來說要好太多。

考慮到自己的年齡大了,張國發還做了規劃,以後會請個保姆來照顧兒子,肯定是不會讓兒子受一丁點苦,但是協商這件事時,張國發才覺得他自己也被騙了。

當年生下兒子上戶口成為了一件難事,當時譚紅紅提出把兒子的戶口上在他前夫名下,沒辦法的張國發也同意了,現如今為了拿到兒子的撫養權,他提出把兒子的戶口轉到他為譚紅紅買的這套房子名下,這時他才發現,原來譚紅紅在那個時候就跟她前夫復婚了。

在張國發看來,他就是被騙了,之所以會給譚紅紅轉這麼多錢,那也是譚紅紅經常拿兒子為由讓他轉的,可沒想到的是譚紅紅竟然拿著錢去養了別的男人,這讓他咋能不冒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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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一句玩笑話,4個人都成為了悲劇,當然了,這個8歲的孩子傷害是最大的,譚紅紅也並不願意把兒子的撫養權給張國發,因為兒子從小都是她在帶著,自然是有深厚的感情,況且她也比較年輕,張國發還要請保姆照顧兒子,這樣兒子既沒有母愛也沒有父愛,不利於成長。

同時302萬她也不想退還,如果退了就沒錢撫養兒子了,譚紅紅就希望這302萬讓她用於撫養兒子的費用,以後也不需要張國發出任何的撫養費用,他就當這個兒子沒生就行了。

只是事情發生到現在,再僵持下去也沒有任何意義,最重要的是多為這個無辜的孩子考慮,要把他的傷害降到最低。

302萬是法院的判決,這豈是你譚紅紅想退就退,想不退就不退的兒戲?而且孩子的撫養費是另外一回事,不能混為一談。

關於把孩子的傷害降到最低的這一說法雙方都比較認同,最終經過協商,兒子還是跟著譚紅紅一塊生活,畢竟父愛和母愛不能缺失,突然換個新環境,或許也會有些不適應,但302萬譚紅紅也需要退還,撫養費張國發也願意按時給到兒子,直到18歲成年。

後記情感總結:

成年人就要為自己的錯誤付出代價,對於張國發和譚紅紅來說,他們的錯誤就是不可逆轉的,而且還是大錯特錯,為了一己私慾傷害了更多的人,事到如今,譚紅紅也會變得身無分文,安穩的生活也沒有了。

畢竟302萬她是必須要歸還的,抱著僥倖的頑固心理一點用都沒有,這隻會讓自己更加的難堪,法律是我們每個人都要去遵守的,並不會容你去挑戰法律的權威,最終她還是需要扛下所有。

而張國發的日子其實也不好過,因為他的糊塗做法已經讓家人們對他眾叛親離了,他的妻子很明確的說了,如果不是因為年齡大了,離婚會耗時耗神,那麼她必定是會離婚的,感情一旦破了,心裡肯定是有隔閡的。

遺產不想給女兒,七旬老人花費302萬找人求一子,妻子卻渾然不知

同樣的,張國發這樣的行為今後又該怎麼去面對兩個女兒呢?她們只會認為你是一個重男輕女的父親。

至於這個被張國發視為珍寶的8歲兒子,等他長大後,難道他會感激父親以這樣的目的和方式把他帶到人世間嗎?如今落到這個境地,不知道張國發到底圖了個啥,只是人生無法重來,我們只能是期待著作為家長的他們把孩子的傷害降到最低。

已為人父,已為人母,不管做任何事情都需要三思而後行,不可饒恕的錯誤,走一步那就會步步錯,同時還會傷害到家人和孩子。

其實兒女都是一樣的,一切順其自然就好,最重要的是當你老後,有人能陪伴在你身邊,有人能孝順你,這才是硬道理,不要老了老了,卻讓自己變成了不被人尊敬的樣子。

對此你們是怎麼看待張國發和譚紅紅的這種行為呢?歡迎大家各抒己見給出不同的聲音,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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