業鏡,傳說中神明檢視世人善惡的一面鏡子

對於死後的世界,人們總是充滿著恐懼與好奇,想知道人死後會去哪裡,地獄的審判究竟存不存在。

《太上慈悲道場消災九幽懺》中,就詳列出了三十七品地獄名目,除東西南北共三十六獄外,另有中央一獄,獄內懸一鏡,照在罪人身上“隱沒差殊,鏡中即見”,這裡所說的鏡子就是“業鏡”。

業鏡,後民間又衍化為“孽鏡”,是一面存在於地府中的鏡子。在《地府十王拔度儀》中,明確談到,冥界十殿中第五殿由最聖耀靈真君(即閻羅王)掌管,此殿設有“業鏡”,亡人待“五七”時輪轉至此受苦,“業鏡”中顯現其宿業之善惡,據此受報。

業鏡,傳說中神明檢視世人善惡的一面鏡子

據清代錢泳《履園叢話》記載:

清雍正十三年八月廿四日,婁門陳姓書生,因三世宿業罪案,而遭冥司拘執提訊。在冥司與他私下相好的情婦對質,一個說是女方主動,另一個卻又說此事屬於誘姦,雙方各執一詞,僵持無果。最後沒辦法,命一鬼卒使用“孽鏡”照出了真相,發現確是這個婦人主動投懷送抱,據此而判。

當亡者到地府接受冥判時,其實與做了壞事的人進了警察局一樣,因為害怕殘酷的刑責多少會耍賴、說謊,希望能減少罪責甚至洗脫罪名,這個時候,只要在業鏡跟前一照,一生罪孽悉皆映出,自做殺、盜、淫、妄種種罪業,如實顯現,毫無遮藏。正所謂心知肚明,羞愧難當,無言辨別。如此一來就想逃也逃不掉了。

業鏡,傳說中神明檢視世人善惡的一面鏡子

但業鏡只能夠照出事情的表面,無法深究心理層面。

在紀曉嵐所著的《閱微草堂筆記》中曾提到:

“業鏡所照,行事之善惡耳。至方寸微曖,情偽萬端,起滅無恆,包藏不測,幽深邃密,無跡可窺,往往外貌麟鸞,中蹈鬼域,隱匿未形,業鏡不能照也。”

意思就是,業鏡所照出來的只是事情的善惡,但做事時心中的萬千感觸以及感情的真偽,是業鏡照不出來的。所以,除了業鏡之外,裡面還提到了“心鏡”的概念。並對二鏡功用做了劃分:“業鏡”用以鑑查“真小人”,“心鏡”分辨“偽君子”。

雖未見前人有此說法,但究其實質,“心鏡”一詞的提出其實是“業鏡”觀念之衍擴,這裡所謂“心鏡”,雖然專指用於鑑察人心,但依然屬於“業鏡”的範疇。

業鏡,傳說中神明檢視世人善惡的一面鏡子

此外,《姑妄聽之》又詳細介紹了“業鏡”投顯真相的原理:人做了某事,就會在內心中留下有關此事的記憶印象,“業鏡”藉此將映像投射出來;而人若無心做了某事,本人不自知、心中無此印記,即使以“業鏡”鑑照亦無所見。

故而說,冥司斷獄乃是以“有心”、“無心”來甄別善惡的。這雖是作者本人對“業鏡”投射原理的理解,卻也代表了當時人們對“業鏡”的認識。

俗話說:“舉頭三尺有神明”。冥冥之中自有業鏡,為善或作惡,都經不起業鏡一照。切不要存有苟且之心。人可欺,天不可欺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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