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友月薪7500元,婚後他要繼續每月給父母5500元,姑娘提出分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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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婚是一輩子的大事,一定要慎重,要跟真正相愛的、又彼此合適的人結婚。有些姑娘在結婚前,被愛情衝昏頭腦,糊里糊塗結婚了。婚後面對實實在在的生活了,腦子才清醒過來,問題也就來了。

所以結婚前要頭腦冷靜,無論多愛這個男人,都要理智面對,不能感情用事。該說清楚的事情,在結婚前說清楚,要衡量自己能不能接受。如果不能接受,那還是趁早分手,誰也不要耽誤誰的青春。

一個人結婚成家,就意味著人生開始新的篇章了,那就要端正態度,好好經營新的生活。新的生活也需要物質條件作為基礎的,人活著都要吃飯穿衣等,所以誰也離不開錢的。關於錢的問題,在結婚前也要說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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姑娘初次去男友家,聽到男友和準婆婆在談論工資的問題。男友每月工資7500元,他要把5500元給父母,結婚後也是如此,姑娘提出了分手。

這是發生在呂彩星身上的事情,她沒辦法接受男友的做法,男友又不願意改變,所以最後兩個人分手了。下面我們來聽聽呂彩星的經歷。

自述人:呂彩星

年齡:28歲

職業:廣告公司前臺

城市:牡丹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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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男友是中學同學,那時座位相差很遠,所以並不是很熟悉。中學畢業後,我們各奔東西了,沒有過任何聯絡。後來,我去廣告公司工作了,有一天他來為他們公司談廣告業務,我們才重逢了。

因為是老同學,他邀請我去吃飯,說是老同學敘敘舊,我欣然答應了。吃過這頓飯後,他經常聯絡我,有時跟我聊廣告的事;有時聊以前讀書時的事;有時約我出去玩……

慢慢地,我們倆就不知不覺在一起了,他對我挺好的,只是他比較節省。他家是農村的,家裡經濟條件不太好,她媽有慢性疾病,常年要吃藥的。

他沒有隱瞞我關於他家裡的情況,他說因為家裡經濟條件不好,所以他養成了勤儉節約的習慣,從不亂花錢。我覺得他很坦誠,再說一個人勤儉節約是好事,我當然很贊成了。

因為他勤儉節約,所以我們在一起時從不亂花錢,很少去看電影,也很少在外面吃飯等。我們約會時,很多時候是我花錢的,我家條件比他家好,所以在經濟上我比他寬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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談了兩年後,我們倆要考慮結婚了,我把他帶回家去見父母。我父母對他這個人是沒意見的,但我媽對他家裡的條件並不滿意,所以讓我去他家看看。

我便跟著男友,第一次很正式地去他家,他父母對我很熱情。其實,他家條件還可以,準婆婆雖然身體不好,但也不是一點都動不了的那種,她只是不去上班而已。

準婆婆做了一大桌菜,很豐盛,她還不斷地給我搛菜,讓我多吃點。準公公說,他們會給我們在城裡買婚房的,讓我們放心好了,婚禮會辦得風風光光的。

我聽了挺高興的,心想男友一直說他家裡條件不好,我才把他說的話跟我媽說的。如果我媽來男友家看看的話,她就不會對男友家的條件不滿意了,男友家的條件還可以。

吃過飯後,我們又坐了一會兒,準公公陪我們說著話,準婆婆去廚房裡收拾碗筷了。過了一會兒,我們準備要走了,男友讓我坐著,他去廚房裡跟他媽說一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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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友去廚房裡後,我想我也應該要跟準婆婆打聲招呼的,所以就也去廚房裡。走到廚房門口時,我聽見男友和準婆婆在說話,準婆婆說:“你每個月工資7500元,5500元給了我,你自己夠花嗎?”

男友說:“夠了,2000元綽綽有餘了!反正我住單位宿舍,不要交房租,一日三餐在單位裡吃食堂,午餐不要錢,是工作餐,所以我沒什麼大開銷的。”

婆婆說:“那就好,如果錢不夠就跟媽說,現在家裡的條件不像前幾年那樣緊張了。等你結婚後,你就不要把工資上交給我了,上交給老婆吧!你爸的工資,夠我們老夫妻倆花的了。”

男友馬上說:“結婚後我還是每月給你們5500元,一切都按老規矩,不會改變的。”

“那怎麼行呢?你老婆會有意見的,這不合規矩。”準婆婆說。

“什麼規矩,我的錢我做主!你們辛辛苦苦把我養大了,還供我讀書,我把工資給你們,這就是我的規矩!彩星什麼都聽我的,她不敢有意見的,我說怎樣就是怎樣……”男友說。

聽到這裡,我突然愣住了,所以我沒有走進廚房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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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來在回去的路上,我問男友,結婚後他的工資怎麼安排?男友倒還是很坦誠,就像跟準婆婆說的那樣,他每月給他父母5500元。我就反問他,那他2000元夠養家嗎?

男友說:“不是還有你的工資嗎?怎麼會不夠?”

我說:“你可真是不當家不知柴米貴啊!那要不要養孩子了?”

“當然要養了,你的工資不是夠養孩子了嗎?反正我是要每月給父母5500元的,他們養大我不容易,我要孝敬他們,再說我媽還身體不好。”男友說。

“那我也要孝敬我父母,他們養大我也不容易,所以我也要把大部分工資給我父母,那怎麼養孩子?”我又問他。

他瞟了我一眼,說:“你是嫁出來的,跟我不一樣。嫁出的女兒潑出的水,你的工資怎麼能給你父母呢?”

我們倆爭論了一路,到我家門口時都沒爭論出個結果來,他就是堅持要給他父母5500元。最後,我跟他分手了,我覺得嫁給他,我不會幸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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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語:

呂彩星是個很理智的姑娘,當了解男友對工資的安排後,她果斷地分手了。假設她捨不得他們之間的感情,真嫁給男友的話,男友又不改變想法,那他們勢必會為錢吵架的。

為人子女者是要孝敬父母的,但要在能力範圍內,不能盲目孝順。一個人給父母錢,是孝順父母;把自己的婚姻和家庭經營好,也是在孝順父母,不讓父母為自己操心和擔心。

每個人都要承擔很多角色的,做父母的子女,要孝順父母;做子女的父親或母親,就要撫養子女;夫妻結婚後,彼此要扶持對方。呂彩星的前男友是隻想當孝子,根本沒為其他著想,這樣的人真不適合結婚。

遇到這種考慮問題時只考慮一方面,沒有全域性觀念的男人,姑娘還是遠離他吧!嫁給這種男人,婚姻註定是一地雞毛,會矛盾重重,絕不會幸福的。

作者:一個情感領域的創作者,專注於情感領域的各種問題,歡迎關注。生活因為有情有愛才有溫暖,讓我們在愛中成長,在真情中度過每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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