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婷婷需繼續與絲芭履約演藝事業能否繼續?

歷時一年的SNH48黃婷婷解約風波還在發酵,2月26日,黃婷婷的經紀公司絲芭傳媒公開再發宣告,內容中指出“黃婷婷未經絲芭公司同意,擅自參與公開演藝活動,已經違反了其與絲芭公司簽訂的合約,違反了法律做出的有效法律判決。”

黃婷婷需繼續與絲芭履約演藝事業能否繼續?

據查證,該聲明裡提到的“判決”,所指的應該是在年前做出裁定,判決黃婷婷解約敗訴,需要繼續履行與絲芭傳媒的合約。當時相關判決結果也迅速登上熱搜,引發了大量網友討論。

黃婷婷需繼續與絲芭履約演藝事業能否繼續?

而絲芭在宣告中提到的違約行為,則是指黃婷婷在敗訴後所參加的相關綜藝節目。黃婷婷近期分別現身江蘇衛視元宵晚會、追光吧哥哥總決賽等錄製,但奇怪的是,在《追光吧哥哥》最終的播出中,黃婷婷的鏡頭卻全部遭到了剪輯,疑似是受到了相關宣告的約束。

黃婷婷需繼續與絲芭履約演藝事業能否繼續?

也有業內人士表示,絲芭傳媒的這份宣告所針對的並不是黃婷婷,更是整個行業。此時將黃婷婷的合約狀態公之於眾,將使其無法在合約存續期間繼續參與演藝工作。但部分網友也覺得該做法有些偏激,畢竟黃婷婷才剛剛28歲,對於一個女藝人來說,在事業的黃金年齡如果沒有工作,未免過於可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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