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密室逃脫”遊戲這幾年非常火爆,
成為許多年輕人
休閒娛樂的“新寵”。
而看似刺激的遊戲專案
或多或少存在著危險性!
10月31號晚上,
遵義的小鄒與朋友們
一起玩“密室逃脫
”
時,
手臂就被玻璃扎傷,
縫了4針。
小鄒:
有一個環節要求必須把門關著,關了過後工作人員衝進來,我們就把門抵住,然後工作人員就敲門,就把玻璃敲碎了,我就被玻璃碎片擦傷。
小鄒受傷的左手小臂被縫了四針,
“密室
”
老闆在
第二天
委託朋友把醫藥費轉了過來。
小鄒:
她就給我轉了幾百元錢,轉給我朋友。我2號早上去換藥,醫生就說我的手有點發炎,腫得很嚴重。
11月3號,
小鄒和“密室”老闆見了面,
但雙方交流並不愉快!
小鄒:
她說我們簽了免責協議的,是跟他們沒有關係的,她說他們最多承擔一點醫藥費,除疤的費用她都不願意承擔,我說這樣肯定不行,最後她讓我報警。
隨後小鄒報了警。
“密實”老闆答應給小鄒兩千元,
但是小鄒提出要五千元的賠償,
雙方協商再度陷入僵局。
小鄒:
後面我說2000元錢也可以,但是要把後面換藥的錢給我補起,但是對方拒絕了,讓我走司法程式。
就在記者現場採訪時,
“密室”老闆鄧女士趕了過來,
對小鄒反映的情況進行了解釋。
“密室”老闆 鄧女士:
“密室逃脫”具有一定的危險性,進場前我們有一個責任告知書,給她講清楚裡面會有危險的東西,
不能做的事情不能做
,然後電視機裡面也會講,讓大家注意安全。第二天我轉給她520元表達心意,我又在網上給她買了一支祛疤膏。之後過了兩天,她就給我講可能有點發炎,我就說帶你走醫院看。
鄧女士明確表示,
她無法滿足小鄒
後來提出的賠償要求。
“密室”老闆 鄧女士:
她的意思是賠償一萬元,我就沒有同意,我就喊她報警,民警就讓我們協調,我們這邊答覆2000元。既然談不下來,總要有解決的辦法,我這邊就建議她走司法程式。
最後在記者的協調下,
雙方經過協商,
鄧女士賠付小鄒
2800元錢了結此事。
記者:賴雲
編輯:
王思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