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名男教師,獲刑8年!

1月7日,備受關注的“四川教師強制猥褻男學生”案件在成都一審宣判。成都市成華區人民法院對被告人梁崗被控犯強制猥褻罪一案公開宣判,

以強制猥褻罪判處被告人梁崗有期徒刑八年;禁止梁崗自刑罰執行完畢之日或假釋之日起五年內從事教育、培訓相關職業。

成都男教師猥褻男學生獲刑8年,受害者:我們的創傷不比女性被侵害低

法院經審理查明,被告人梁崗於2016年至2018年在成都某中學任教期間,先後將當時正在接受其教導的夏某某,畢業後就讀大學的學生龔某某、楊某等六人,分別約至梁崗家中、酒店,實施強制猥褻行為。

法院認為,

被告人梁崗強制猥褻七名被害人,物件包括正在接受其教導的學生和已畢業的學生(其中未成年人兩名),屬於法律規定的強制猥褻罪的“其他惡劣情節”,

依法應當判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成都市成華區人民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決。

據悉,被告人梁崗與刑事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達成和解,並當庭道歉。刑事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撤回起訴。被害人近親屬、成華區人大代表、政協委員、關心下一代工作委員會工作人員及社會各界群眾20餘人旁聽了宣判。

這名男教師,獲刑8年!

2020年4月30日,12位男生網路發文曝光曾遭男老師梁某猥褻,同年5月22日,梁某被成都市成華區人民檢察院批准逮捕,同年9月4日以梁某涉嫌強制猥褻罪向法院提起公訴。

相關起訴書顯示,2016至2018年期間,被告人梁某利用其曾任宜賓某中學、成都某中學化學老師、班主任的身份,對1名中學就讀學生、6名中學畢業學生實施強制猥褻,其中2人為未成年人。

2020年11月12日,該案在成都市成華區人民法院第一次開庭審理,2021年8月17日,該案在成都市成華區人民法院第二次開庭審理,未當庭宣判。

編輯:平 萍 | 稽核:王怡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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